项目名称:达茂联合旗巴音花镇吉忽龙图产业基地牛羊养殖项目项目编号:包采磋〔2020〕4382号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政采XZDCG2020-039采购目录:货物类/农林牧渔业产品/饲养动物及其产品/活牲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标方式:纸质评标供应商投标资格: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7)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s://zfcg.baotou.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行贿犯罪档案,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营业执照应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且能够承担本采购项目实施任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08月07日 19:1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4日 19:10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8B9号楼20层2009室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A | 500.00 | 7,000.00 |
答疑会时间:答疑地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9日 09:30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达茂联合旗政务服务局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9日 09:30开标地址:包头市达茂联合旗政务服务局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采购人名称:包头市达茂旗巴彦花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地址:巴音花镇采购人联系人:白主任采购人联系方式:
138*****149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8B9号楼20层2009室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345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九原支行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达茂旗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项目负责人:樊敏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包头市《内控采购》特别提示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文件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盟市80万元以下,旗县区60万元以下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采购人可按内控管理制度办理采购(以下简称“内控采购”)。
为了解决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规范管理,应采购人要求,《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为采购人提供“内控采购”通道。
使用“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一、自愿采购原则。采购人本着自愿采购,免费使用,自行管理和自行委托方式组织“内控采购”活动。
二、主体责任原则。“内控采购”属于采购人主体责任,按“谁采购,谁负责”原则管理。采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违规违法等问题,均由采购人自行处理和承担。
三、公告采购原则。“内控采购”属于采购人内控管理行为,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必须向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予以公开明确。
四、不受理的原则。“内控采购”不在于政府采购规定限额范围,不属于政府采监管范畴,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受理“内控采购”举报投诉。
五、承诺遵守原则。“内控采购”属采购人内控管理行为,应遵循自愿使用“内控采购”原则,需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若不遵循以上原则,《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内控采购”系统不予支持。
采购文件:
*******&MD5=ebda74b9d62676add0edc3b6a578700f">招标公告8.7(采购).docx项目预算合计: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 |
******** | 货物 | 批 | 1.0 | 牛、羊采购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达茂旗巴彦花镇人民政府、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