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公安局钢城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电子设备及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娄底市公安局钢城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电子设备及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娄底市公安局钢城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电子设备及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娄底市公安局钢城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电子设备及系统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 08月28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
①.政府采购编号: 娄财(采计)[2020]0207 号;
②.采购代理编号: HXCG-HN-*******;
2、项目名称:娄底市公安局钢城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电子设备及系统采购;
3、预算金额: 188.1846万元;
4、最高限价:188.1846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执法办案中心和案卷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入区登记、人身检查、物品暂存、信息采集区所需的 环境全景摄像机、高保真拾音器、安检门、手环读写卡器等电子设备及系统的采购,数量见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所投核心产品(单目全景摄像机、特写摄像机、公安审讯主机、公安执法办案智能管理软件)。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8月27日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获取招标文件。注明:没有办理湖南CA证书的潜在供应商请尽快办理,已在外地办理湖南CA证书的,可以携带CA证书前来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绑定,不需要另外办理CA证书。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可选择现金、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 年08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开标室见四楼大厅右侧屏幕)。
3、开标时间: 2020 年 08月 28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开标室见四楼大厅右侧屏幕)。
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柒仟陆佰叁拾陆元(¥37636.00元)
(2)缴纳时间:在2020年 08月 27日17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户名: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投标人随机获取相对应本项目的银行信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
银行账号:投标人随机获取的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供应商须用湖南CA证书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六、开标1、开标时间: 2020 年 08月28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开标室见四楼大厅右侧屏幕)。
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娄底市公安局钢城分局
(2)地 址: 娄底市娄星区钢城东路与甘桂北路交汇处
(3)联系人:曾先生
(4)电话: 189*****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保利国际18楼
(3)联系人:刘锦民
(4)邮 编:417000
(5)电 话:137*****036
3、监管部门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监管部门:娄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地址:娄底市财政局2号楼2层
电话:0738—*******
十、其它补充事宜
疫情期间特别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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