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第二体育场项目招标公告
平乡县第二体育场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平乡县第二体育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平乡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平乡县第二体育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平行审审字[2020]1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乡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中央资金外,其余为平乡县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平乡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建设塑胶跑道、足球场地、铅球场地、人工草坪、跳高场地、跳远场地、铺设防滑广场砖等。
2.2招标范围:项目分为2个标段,其中1标段铺设人工草坪;2标段建设整个体育场(含足球场、跑道)基础部分和塑胶铺设等内容;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标段。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建设地点 :平乡县育英路西段南侧紧邻平乡县第二中学。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1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2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体育场设施相关内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3)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8-10 00:00至 2020-08-1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或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8-31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平乡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维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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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平乡县城 | 地址: | 邢台市信都区泉南西大街民政小区14号楼9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达 | 联系人: | 段春莹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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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体育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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