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平遥分局平遥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平遥分局平遥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根据平遥县高速公路出入口及各个交通要道的车辆分布情况、车辆通行特点及国内外研究、使用结果,考虑日常使用以及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需求,拟在晋中市平遥县交通要道入口或主要交通路口附近1处安装1套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水平式)系统(含黑烟车智能抓拍系统和路边空气站),以及1套移动式遥感检测设备用于抽检及执法。

平遥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216号恒基商务中心32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1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hz公字(2020)015号;

2.项目名称:平遥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80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

数量

单位

1

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水平式)监测系统

污染物监测单元、黑烟车抓拍单元、速度/加速度检测单元、气象监测单元、道边空气站监测单元、视频车牌捕捉单元、道路流量监测单元、工控机、LED屏、软件系统

1

2

安装及其辅助设施(室外机柜、供电及网络管线铺设、防水处理等)

1

3

车载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

污染物监测单元、速度/加速度检测单元、气象监测单元、视频车牌捕捉单元、工控机、LED屏、软件系统

1

4

车辆及改装费用(国六排放汽油车,改装分为驾驶区、监测区、承载区)

1

5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管理平台

包含主页、实时监控、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站点地图、遥感业务办理、系统管理

1

本次采购范围:包含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一切内容。

6.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7.质保期: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完成本项目实施能力的生产厂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216号恒基商务中心328室;

3.方式: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购买;

4.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9月1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216号恒基商务中心330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9月1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216号恒基商务中心33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平遥分局

地址:晋中市平遥县学府东街

联系方式:138*****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216号恒基商务中心328室

联系方式:155*****2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富伟

电话:155*****239

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遥感监测 机动车尾气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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