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治理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江汉区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治理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江汉区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治理服务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商业三期B座615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8月17日9: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备案文号:J********-****
项目编号:TXZB-CZCG-2020-033
项目名称:江汉区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治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13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3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此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报价无效
采购需求: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治理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车辆行驶15万公里或车辆使用时间三年(其中行驶里程与使用时间以先到达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供应商名称和企业法人);
(4)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商业三期B座615室
方式: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供应商为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网上可查,需提供查询方式)领取。供应商为其他组织: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网上可查,需提供查询方式)领取。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领取。
2.加盖公章的文件领取表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即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2020年8月17日9: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商业三期B座614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8月17日17:00时前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五路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商业三期B座61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斌、潘安丽、杜思杰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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