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一局一公司-华东区域-粗装修拆改工程-招标-济南鑫苑世家公馆三期项目
中建一局一公司-华东区域-粗装修拆改工程-招标-济南鑫苑世家公馆三期项目
济南鑫苑世家公馆项目三期工程
B-4C地块拆改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郝敏敏
地 点: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与淄博路交叉口北200米
鑫苑世家公馆中建一局项目部
电 话:185*****681
发出时间:2020年8月9日
投 标 须 知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在下文中可能会以“招标人/招标方”的名称表述)就 济南鑫苑世家公馆项目三期工程B-4C地块拆改工程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本工程”)进行招标。投标人接受招标人邀请,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活动。如投标人中标,则作为招标人的分包商(在下文中可能会以“中标人/投标方”的名称表述)承建本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的工程。
未经招标人的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招标文件有关的一切内容向第三方泄露。
本须知将作为正式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声明,只有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中标可能,一旦投标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就视为投标人已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济南鑫苑世家公馆项目三期工程
2.工程地点:济南市槐荫区淄博路以西,清源路以南,腊山河东路以东。
3.工程概况:济南鑫苑世家公馆项目三期B-4C地块总建筑面积69390.1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0417.72m2,地下建筑面积约18972.44m2,包括11、14、15#住宅楼,9#、11#配套商业,B-4C地下车库。(其中住宅楼为产业化工程)。
4.结构类型:剪力墙结构。
5.工期要求:以招标方实际要求为准,一旦中标,中标人承诺不会因上述原因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要求。
6. 招标人有权变更招标范围,中标人承诺不会因为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而进行索赔要求。
7. 工程质量要求:要达到济南市优质工程标准;安全目标为济南市安全文明工地(即红牌工地)
CI目标为CI创优工程。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提供为完成承包范围内之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和工具、机械、设备,包工、包料、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工程资料等)(不排除甲供材的可能,具体以招标清单工作内容描述为准)。
2. 承包范围:
2.1 投标方负责济南鑫苑世家公馆三期B-4C地块拆改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腻子铲除:(腻子铲除、清理垃圾并下楼运至指定位置),腻子铲除涉及相关的内脚手架搭设等,材料及搭拆均包含在内。
2)墙面处理:(墙面平整度测量、打磨就修整到满足室内精装修施工要求),包含所有施工辅材、机械。
3)地面处理:(地面平整度测量、打磨就修整到满足室内精装修施工要求),包含所有施工辅材、机械。
4)空调洞开孔:水钻开洞(满足中央空调管线安装要求),清理垃圾且下楼运到指定场地;
5)室外空调板拆除:室外空调板拆除,拆除部位的保温、真石漆修补。(包含吊篮及主材)
6)砌体拆除:室内加砌块墙体拆除,垃圾清理下楼运至指定位置;
7)砌体砌筑:陶粒砼空心砌块墙;砂浆M7.5;包含主材及辅材,运输费用等;
8)植筋1:直径12,包工包料
9)植筋2:直径6,包工包料
10)防水工程拆除:原小三间防水拆除,剔凿后,墙面打磨平,垃圾清运下楼至指定位置;
11)防水工程:基层刷界面剂,JS防水涂料涂刷,
12)防水保护层:70mmC20细石混凝土,随捣随抹;
13)墙面抹灰:包含网格布施工,20mm1:25水泥砂浆抹灰;
14)天棚吊顶:吊顶及石膏腻子找平;
15)窗框四周真石漆墙面刷透明防水:基层处理、涂刷透明防水胶;
16)清单施工时需要结合施工图、图集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并严格按照招标方技术部交底的内容进行施工。
17)施工过程中所有相关的设计变更。
18)其他招标方根据合同及常规施工所要求增加的工作内容。
19)所有为完成本分包工作内容所需的附属和配套工作,以及招标方为完成本工程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及的有关工作。
20)成品保护工作,指本分包工程的及其它专业分包的成品保护工作。
2.2在招标方排定的合理各专业穿插施工流程和工期内,投标方合理组织施工,具体工作以招标方下发的施工图纸、技术资料、要求及相关指令为准。
2.3在投标方施工范围内,投标方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过程中、招标方其他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以及全部工作完成以后的成品保护工作和清理工作都是投标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
2.4随时将自身产生的垃圾清运至招标方指定的地点。
2.5 属于投标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但由于投标方工作不利,招标方有权在本工程进行期间随时抽
出部分工作另行指派施工队伍施工,费用从本合同相应价款中乘以1.2倍系数扣除,投标方不
得因此提出异议(包括消极履行合同)或任何索赔,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投标
方承担违约责任。
2.6 在施工中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满足招标方关于企业形象(CI)宣传的有关要求,招标方统一向投标
方提供安全帽、安全马甲,押金分别为50元/件,根据领取时间,从最近节点向投标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施工完成后若不能及时退回的,或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押金不予返还;胸卡统一向招标方购买;门卡押金30元/个,施工完成后若不能及时退回的,或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押金不予返还。
2.7 招标人提供板房宿舍租赁给投标方,500元/间/月(20㎡/间),床及其他生活用具由投标方自己
提供。
2.8 材料管理:对于招标方供应的材料,投标方依据图纸结合招标方的进度计划提前一周提供材料
计划,材料进场后招标方直接转拨给投标方。领用量按定额计算损耗,超出部分按实际采购价
从投标方的月进度款中扣回。其他材料按照定额中规定的损耗为准,定额里没有的材料按常规损耗计算,节约部分招标方将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超出部分材料费用将由投标方自己承担(超出钢筋按1万元/吨计算,不足一吨的按一吨计算,超出混凝土按1000元/m3计算,不足一方的按一方计算)。
2.9 投标方施工前先做样板,经招标方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2.10 投标方在施工期间应认真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设计要求以及招标方依据合
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招标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
无条件按照招标方代表及委派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的要求进行整改、返工,由此所发生的费用
属投标方责任的由投标方承担,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浪费均由投标方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须将上述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外面标明:“济南鑫苑世家公馆项目三期工程B-4C地块拆改工程”。要求封条上投标人签字。
四、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单价(含税)
详见后附招标清单。
2.其他重要条款
2.1现场工作指令及工作内容签认有效人为招标方现场生产经理薛文彬,但涉及金额的签证签认有效人为项目经理谢文静。
2.2签证办理程序及制度按照中建一局管理制度执行,签证要写明部位、工作内容、用工数量、完成产量及影像资料(签证单格式后期附于合同),否则不给予确认。签证发生2天之内把现场经理签字确认的签证单上交商务部,2天以上5天以内上交按此签证单总价的80%结算,5天以上10天以内上交按此签证单总价的50%结算,15天以上上交签证作废。
3.合同价款的支付:
3.1本工程无预付款,投标方进场当月生活费由投标方自行调节。
3.2工程进度款审核:每月 21 日,投标方上报自上月 21 日至本月 20 日完成工程量报表和请款表上报招标方项目部,经招标方项目部和公司两级审核,审核后的工程量即为投标方自上月 21 日至本月 20 日的完成的工作量。审核周期为30日。若投标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月度结算工作,招标方将自行按投标方完成内容结算,且投标方需无条件接受。当招标方收到建设单位对应之付款后,招标方可将月进度款支付给投标方。
每月签证必须当月上报,如月结后仍出现上月签证,视为过时无效。签证费用不随进度款支付,
在本工程结算办理完成后一并支付。
3.3 施工阶段投标方每月的工程量,支付总金额不超过上月经招标方、监理、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产值的70%,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 100%,春节前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0%(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投标方每月与招标方共同核定农名工人数及金额,并签字确认,由招标方统一支付农名工工资,总金额不超过约定支付比例。
3.4工程整体施工完毕后30天内支付至验收合格工作量的90%,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 100%,投标方必须先提供工人工资发放完毕证明。
3.5工程竣工结算后60日内招标方支付至验收合格工作量的97%,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 100%。
3.6 投标方应在每月依据招标方本次工程量确认金额,在招标方确认完成量3天内,向招标方开具已确认工程量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7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适用税率为3%或征收率为3%的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准确填写发票内容。因投标方发票问题(包括开错、假发票、未及时提交招标方),造成招标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投标方全额进行赔偿。
3.8 投标方未能按招标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10%的违约金。
3.9 剩余保修金3%在保修期满后30日内扣除保修期间发生金额以后支付,保修金不计利息。
3.10 合同外的现场签证不作为工程进度款拨付依据,在完成与招标方的竣工结算时一并支付。
3.11 招标方在过程付款时将各类罚扣款直接扣回。
3.12投标方应建立职工完整、实际的工资领发、结算台帐,并在每月领取生活费和工费结算时,均应按班组人员编制一式二份的工资结算单和工人考勤表,结算单中须有每人结算金额、领款金额及领款人签名,并将一份报送招标方劳资管理部门。
3.13甲、乙双方按以下比例承担经济责任:3万元(含3万元)以下由投标方自己承担;3~5万元(含5万元)由招标方承担20%,投标方承担80%;5~10万元(含10万元)由招标方承担50%,投标方承担50%;超过10万元由招标方承担80%,投标方承担20%;以上按医院发票为准。
3.14施工期间投标方不得因资金原因或付款到位时间原因而影响正常施工、工人闹事(含消极怠工),若发生时,投标方承担毁约责任,且招标方有权单方面根据工人的合理要求垫付,垫付的款项在工程结算时双倍扣除。投标方中途退场,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按完成产值的70%结算。
3.15 若招标方和投标方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则由争议双方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投标工作安排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8月13日9:00点
招标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时 间 :2020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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