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电气学院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湖北工业大学电气学院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湖北工业大学为教学需要,拟采购频谱仪、扩频器等进口设备一批,预算金额为35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鄂财函〔2016〕9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11日起至2020年8月17日止(五个工作日)。
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存在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至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主管单位: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联系电话:***-********
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 址:武汉市中北路8号
联系电话:***-********
附件:湖北工业大学拟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资料
湖北工业大学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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