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商务中心区规划展示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城商务中心区规划展示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招标人)建设项目连云新城商务中心区规划展示厅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连开复字〔2012〕6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该工程项目的总投资额800万元,建筑面积900平方米。
连云港慧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连云新城商务中心区规划展示厅工程施工
2.初步发包方案编号:LYGK********5
工程标段编号:LYGK********502
3.工程地点:连云新城金海大道北纵七路西
4.工程类型:展览工程
5.建设内容:展厅工程施工
6.工期要求:2012-7-25~2012-8-13
7.工程合同估算价:570万元
8.招标内容:连云新城商务中心区规划展示厅工程施工。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一级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投标人委派项目经理一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
三、资格审查办法:
(一).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报名资格条件规定的资质要求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明确的牵头人必须是具备中国展览协会展览工程一级资质的单位。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外地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注册分公司,并在连缴纳有关税收(详见连建管(2006)308号文)。
(2)各投标单位必须在公告后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企业《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并于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备查(连云港本地企业查询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1.投标申请人可到连云港慧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6月2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节假日除外)。
3.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凭企业介绍信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职称证书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各2份]前来报名,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的,则需附上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上述要求的材料。
4.报名前请提前与连云港慧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五、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2-6-20到2012-6-27为止
代理机构:连云港慧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新浦区苍梧路35#山水丽景广场B408室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传真:****-********
代理机构联系人:顾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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