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府采购东莞市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2〕236号 公开招标文件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2012年6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二篇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投标资料表第四篇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篇相关保函格式第六篇用户需求书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附件二: 评标工作大纲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1、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东莞市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2〕号)选取所需的监理服务单位。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dggp.dg.gov.cn/index.jsp ,请打开本项目公告后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2012年6月13日至2012年6月19日共五个工作日。2、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项目名称:东莞市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包含如下几个子项目:1)东莞大道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监理,对总长约9.6公里的东莞大道路灯及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过程的监控,合同期为3年;2)松山湖大道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监理,对总长约8.5公里的松山湖大道路灯及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过程的监控,合同期为3年;3)港口大道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监理,对总长约22公里的港口大道路灯及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过程的监控,合同期为3年; 4)东江大道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监理,对总长约9.5公里的东江大道路灯及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过程的监控,合同期为3年;5)环城路至广深高速石鼓连接线路段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监理,对总长约5.4公里的环城路至广深高速石鼓连接线路段路灯及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过程的监控,合同期为3年;6)运河两岸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监理,对总长约13.3公里的运河两岸路灯及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过程的监控,合同期为3年;7)中心广场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监理,对市中心广场的夜景灯饰及照明等设施的维护、维修过程的监控,合同期为3年。(注:详见用户需求书。)3、合格投标人指:1)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2)已在东莞市领取《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及IC卡,且处于可用状态,在《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中备案资质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3)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4、招标文件于2012年6月13日至2012年7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财政局的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未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已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6、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7、投标文件于2012年7月3日9:00Am~9:30Am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其授权代表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否则投标文件予以拒绝接收)。8、兹定于2012年7月3日9:30Am(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9、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10、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B309联系人:高小姐
****-********11、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驻东莞办事处地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联 系 人: 付先生 电话: (0769)
********-**** 传真: (0769)
******** 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目 录一、总则1资金来源2合格的投标人3合格的服务4投标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6招标文件的澄清7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10投标函11投标报价12投标报价货币13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14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5投标保证金16投标有效期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0迟交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4评标委员会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对投标文件的澄清27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评标原则及方法六、授予合同29授予合同的准则30资格后审3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32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3中标通知34签署合同35履约保证金36 中标服务费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合格的投标人2.1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的规定。2.2为达到履行本采购合同及相关服务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投入本项目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服务队伍和相当规格的车辆、办公及检验设备;2)保证服务的稳定性,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会制度,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3 投标人必须在售卖招标文件期间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购买了招标文件,方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合格的服务3.1合同规定的服务指其来源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投标人须知第2款所规定的服务。4投标费用无论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须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三篇投标资料表第四篇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篇相关保函格式第六篇用户需求书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附件二: 评标工作大纲5.2投标人应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粗体部分为重点响应的商务内容, ★标志的部分为投标人、投标产品必备的条件或重要指示),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5.3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1)“招标人”指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招标代理机构”指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3)“投标人”指在招标文件售卖时间内从招标代理处购买了纸质招标文件,参加东莞市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的投标,并按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4)“评标委员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5)“中标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6)“甲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购买服务的单位,即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7)“乙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招标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澄清通知;(9)“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10)“书面函件”指手写、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11)“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12)“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6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请将问题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超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提出的任何疑问,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答复。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修改7.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的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7.3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5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将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dggp.d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9.1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经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目录:1)投标报价表2)分类报价明细表二、商务技术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装订成册)目录:商务部分1)投标函2)投标承诺书3)营业执照(含在莞注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含在莞注册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的资质证书、《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及IC卡、相关认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如果无委托则无需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基本情况6) 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列表7)关于提交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8)投入本项目的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常规办公设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9)投入本项目的工作巡查用汽车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车辆以个人名义购买,需提供车主为投标人职工的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10)投标人在莞注册分支机构5年以上(含5年)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11)2009年以来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2)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简历、经验及业主评价,正在执行监理的项目及其在该项目中的岗位职责、职称、执业资格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3)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要求注明各专业人员的姓名、专业、技术职称,注册/执业/岗位证书、经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提供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4)提供与本项目同类或类似的业绩(必须提供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15)提供与本项目同类或类似的业绩的业主评价(必须提供业主评价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16)合同条款响应程度(合同条款偏离表)17)中标服务费承诺书18)最近3年企业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处分或处罚(如有)19)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文件技术部分20)技术响应文件基本要求(技术规格偏离表,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用户需求书要求逐条填写)2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含但不限于工程项目概况、工程的特点、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目标等)22)监理规划(含但不限于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设施等)23)工作重点、难点及其解决措施24)应急方案25)服务承诺26)“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及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9.1.2 唱标信封1)投标报价表2) 分类报价明细表3) 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原件随身携带,以备查核。)】4)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一式两份)5)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9.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包括上述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内容。10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投标函。11投标报价11.1本次招标采用投标人填报监理收费的方式进行实值金额报价(非费率报价形式)。投标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监理费用,一次包干,合同期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价格。11.2投标报价表应包括: 本项目3年监理服务全过程的人工、住宿、餐饮等生活设施,通讯设施、交通设施、办公设施、试验检验设施、办公用房及水电,保险、税金、巡查等完成监理服务的一切费用。11.3投标人根据第11.2款作出的价格分项仅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使用;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投标人以不同的条件中标的权利。1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予以废标。11.5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12投标报价货币投标报价表及分类报价明细表上的价格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标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13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13.1根据合格投标人条件及第13.2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投标人提供的履行合同的资格声明文件应符合:1)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投入本项目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服务队伍和相当规格的车辆、办公及检验设备;2)保证服务的稳定性,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会制度,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投标人证明其相应资格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13.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4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4.1根据第9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为说明第14.1款的规定,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在《用户需求书》中对服务、技术要求所描述的特征或说明只是概括性的,不能理解为所需要的全部系统工序的要求,投标人应按行业技术和以往的服务经验,合格优质的完成采购内容和包含的全部实际工序及服务,以使招标人满意。但本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做废标处理; 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15.2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根据第15.7款规定,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5.3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支票、现金和保函方式,同时不接受以现金、个人帐户、分支机构帐户转入下述帐户的方式)提交,支付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人,同时应在用途栏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2〕号),并且确保于开标前一天到达指定的银行帐户(以银行收到为准,汇错帐号作废标处理)。未按照上述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收取帐户:帐户名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远东)开户银行:建行东莞市分营银行帐号:
****************199015.4任何未按第15.1款和第15.3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5.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本项目的《招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东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及《东莞市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出审批流程》等相关规定收集齐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向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管科提出申请,经其审核通过并转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并由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转出事宜,予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帐退还原汇入帐户。(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的联系人: 高小姐 0769—22805809)15.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根据第36款缴付中标服务费、第34款签署合同以及第35款提交合格履约保证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携带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合同原件一份(交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东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及《东莞市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出审批流程》等相关规定收集齐相关资料,向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管科提出申请,经其审核通过并转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并由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转出事宜,予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帐退还原汇入帐户。逾期办理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15.7 若发生下列情况,经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招标代理机构在书面通知投标人(或中标人)后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上缴国库:如果投标人在第16.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人如果:(1)未根据第34款规定签署合同;(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中的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3)中标后未按第35款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4)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3条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未按第36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5)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的行为。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文件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16.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失效时同时失效。16.3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往来。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第15款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投标保证金延长期内仍适用。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唱标信封” (包括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一份正本(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和五份副本“投标文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编上页次,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并要明确注明“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1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者须将“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副本文件可由正本文件复印而成。17.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7.4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7.5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等”。17.6电子文件用MS OFFICE2000或以上版本制作,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用U盘或CD-R光盘储存,并密封于“唱标信封”内。17.7电报、电传、传真的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不含唱标信封)一起密封在一个不透明的外层封装中。“电子文件”密封于“唱标信封”内。18.2唱标信封应单独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18.3投标文件密封封装标记:1)外层密封封装表面应正确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封(在封口位置的封条上标注注明),封口位置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2)投标文件已密封但不按前述标志封包,由此而引起的提前开封或错放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8.4如果密封封装未按本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9.1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第三篇“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9.2招标代理机构可按照第7款的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履行。20迟交的投标文件根据第19款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交到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7款和第18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21.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1.4投标人不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第16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第15.7款(2)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代表自愿出席的情况下,在第三篇“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开标, 出席代表需登记以示出席(携带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材料,以备核对身份)。如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到开标现场,所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2.2按照第21款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2.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监督人员和投标人代表(第一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将对所有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性进行检查。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折扣声明,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若招标代理机构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有关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确认宣读的结果。22.4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5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3.1递交投标文件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23.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评标委员会24.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东莞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4.2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得出评审结果,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5投标文件的初审25.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5.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代表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27.1评标委员会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包括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详细评审。27.2对投标价格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3对投标文件技术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4对投标文件商务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5本次评标的评分权重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6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价格综合评价的权重分配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28评标原则及方法28.1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按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经济评审。28.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在评标时将根据第27款,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对所有实质响应性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打分,28.3 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向低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六、授予合同29授予合同的准则29.1除第32款规定外,招标人将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承诺履行合同,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29.2 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30资格后审30.1招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业绩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对。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原件送交至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管科的监管下核对。(联系人: 高小姐 0769—22805809)30.2招标人在投标结果公示后一个星期内组织人员审查中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中标人的规模、人员、场地、业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价,并对下一个候选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按照30.1款、30.2款进行审查或重新招标。30.3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在此情况下,将对下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按照30.1款、30.2款进行审查或重新招标。3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利招标人有权在授予合同时按第三篇“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幅度内对服务(范畴)予以增减,以中标人投标报价的单价进行计算。32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无需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33中标通知33.1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文件被接受。33.2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落选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未被接受而不提原因。33.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3.4 中标人如在收到招标结果通知后15日内不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34签署合同34.1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中标人中标时,将提供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格式(包括双方之间的有关协议)给中标人。34.2中标人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第三篇“投标资料表”注明的地点签定合同。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采购合同原件1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备案。35履约担保35.1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办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否则招标人可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申请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提交方式可按照下述方式提交:(1)采用履约保函方式: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由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其格式为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保函格式如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相符则要事先征求招标人书面同意才视为有效。保函应在合同验收合格及结算完成后28天内继续有效。若采购未能按期完工,保函必须延期,延期银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如果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先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到达,中标人应在原提交的履约保函有效期满前15天内,无条件办理履约保函延期手续,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在履约保函到期前将履约保函金额转为现金存入履约保证金账户。(如果提交是国内非东莞市的银行支行及以上的银行机构出具的保函,要附上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如果提交是国外银行出具的保函,则要同时提供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的相关证明。)(2)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电汇、转帐方式提交( 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中标人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帐(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以银行收到为准)。保证金汇入以下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后,到期后无息退还。开户名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帐号:
****************1387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4款或第35.1款规定执行,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中标资格授予下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中标人或重新招标。35.3履约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后,中标人将履约保证金的汇款凭证用A4纸复印件( 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一式四份并加盖中标人的公章送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后,将该复印件连同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装订一式四份后,加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章(盖骑缝章),送一份给招标人,一份给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备案,两份用于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招标人必须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采购资料后,凭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项目的采购合同。35.4在整个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可向招标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格式可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网址http://59.36.14.25)。招标人可凭同意退回履约保证金申请书、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且加盖招标人公章)、采购合同、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前往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市会计核算中心收到申请后,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回原中标人的汇入帐户。36中标服务费36.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标准执行)。详见附件一。36.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须在1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用及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权利和义务,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6.3中标服务费只收只收现金、银行转帐或电汇。36.4中标人如未按第36.1款、第36.2款规定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6.5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37.发票37.1该项目获得中标的中标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向招标人出具的发票必须是由中标人开具,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出具。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 投标人须知15.3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收取帐户:帐户名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远东)开户银行:建行东莞市分营银行帐号:
****************1990投标人须知16.1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90天投标人须知17.1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五副及电子文档一份(U盘或光盘装载)投标人须知19.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7月3日9:30Am投标人须知22.1开标时间:2012年7月3日9:30Am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第1开标室。投标人须知34.2合同签订地点: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合同的授予投标人须知31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服务(范畴)的幅度为+10%。第四篇合同条款格式(仅供参考) 委托监理合同(格式)【东莞市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段号: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 月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甲方):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监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年 月 日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公布东莞市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2〕236号)的中标结果(中标编号:莞采【2012】 号)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工程监理发包申请书及其批复;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⑤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维护工程监理服务期为 3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副本壹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监理人执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副本壹份。委托人: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监理人:(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被授权人职务:或被授权人职务:姓名:姓名:签名:签名:单位:单位: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时间:时间: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监理人义务第四条 为完满完成本合同项下的监理任务,监理单位必须投入足够的人员和设备。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1、有关本合同项下监理项目,监理人应派监理员 名,全面负责本合同项下监理项目的监理工作。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供监理程序、措施、制度和监理工程师、监理成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备案,如有变更应在一周内书面通知委托人,并变更备案资料。上述备案人员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标段中同时任职,如在不同标段备案资料中发现有关人员的资质证、上岗证有重复备案欺骗甲方情形的,按监理人违约处理,委托人除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外,监理人应按重复备案或减少的人数每人2000元向甲方计付违约金。 2、监理人设于东莞市区的办公楼内,配置办公设施如电脑、电话、手机、传真机、复印机、数码相机……等,配置监理车辆商务车、小轿车各 台,主要用于本标段的巡查及现场工作。监理人投入的设备仪器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要经委托人验收认定,相关证照复印件交业主备案。合同期内,监理人应保证上述设备仪器不得减少并能正常使用;如有破损,乙方应及时维修或补足,且上述监理车辆只能用于本标段使用,否则,按监理人违约处理,委托人除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外,监理人应按重复备案或减少车辆台数每台每月2000元向委托人计付违约金。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1、监理人应监督承包人提交人员、设备备案资料,留一份自身备案,另一分加意见并盖章后交委托人备案。2、监理人必须坚持每日巡查,对承包人的工作实行业务监督和指导。建立巡查日志记录制度和巡查情况报告制度。做好每天的监督巡查记录和存档工作,当月的巡查记录汇总后于次月五日前上报委托人。不按时上报或上报资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每次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违反本条约定累计达3次的,委托人可单方解除合同。3、监理人应日检月查,并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本合同项下监理项目承包人的工作进行仔细的抽样检查,对检查对象进行拍摄、记录、归档,并每月根据相关标准对承包人的工作质量进行考评,做到材料充实,考评客观,按时将结果如实报告委托人,以便委托人根据考评结果及时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用。监理人如违反本条约定或因此影响本项目质量的,委托人有权扣减监理费总额3%作为监理人的违约金。若监理人的工作人员与承包单位恶意串通,或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监理合同,并有权要求监理人立即退还已收的监理费用。4、发生突发的损坏事件时,监理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委托人的指示进行处理。监理人如违反本条约定或因此不良影响的,委托人有权扣减监理费总额3%作为监理人的违约金。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义务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具体支付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具体是否支付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委托人权利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合同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如发生监理人违约行为的,相应的违约金可以在监理费中直接扣除。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责任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监理报酬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三十九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按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其他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从协商之日起60日内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均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等;2.2.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通知等;2.3.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技术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2.4.本工程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以及其它建设工程承包合同;2.5.经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4.1 监理范围 4.2 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如下:4.2.1.协助委托人核实承包人的资质及签订维护工程承包合同; 4.2.2.核实承包人投入该项目技术装备情况; 4.2.3.审查承包人的开工报告,核实委托人与承包人开工前基建程序所需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手续,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发布开工令;4.2.4.负责对东莞市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项目设施维护质量及进度进行监管,并核实计量维护工程量,组织维护工程验收; 4.2.5. 负责对东莞市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项目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半年度情况排查和评估工作,并形成排查评估报告上报委托人;4.2.6.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维护方案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4.2.7.审批维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4.2.8.制定现场工程监理工作制度,填写监理日记及大事记。定期召开监理例会,通报监理情况及工程的有关事宜;4.2.9.检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4.2.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4.2.11.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与否决。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4.2.12.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4.2.13.协助处理工程出现的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和处理。对突然发生的事故,可决定作出紧急措施,并及时向委托人报告;4.2.14.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下达工程暂停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4.2.15.办理委托人决定更改、增减工程内容、数量事宜,审理承包人申报的有关工程更改的请求,提出处理意见;4.2.16.协调委托人与设计单位、承包人之间的关系,对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出现的纠纷和索赔事项提出建议或意见;4.2.17.督促承包人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4.2.18.组织委托人、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预验收,并签署预验收意见。对预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指令施工单位整改;4.2.19.审查《工程竣工报告书》,提出整改意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整理监理资料,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协助委托人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4.2.20.工程保修阶段,监理人对保修阶段的工程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鉴定,分清责任,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缺陷的修复,并整理好保修期内发生质量缺陷的所有工程技术资料。4.2.21.对涉及工程造价增加的变更、工程工期延长的签认确定事项,监理人须首先报告委托人代表并获得同意方可办理。对本条所涉及内容的事项,须有监理人、委托人共同签证方为有效。4.2.22.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1)、负责核实东莞市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项目设施维护单位的维修地点,向委托人提出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时间;2)、负责对东莞市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项目设施维护单位进行监管工作;3)、负责组织东莞市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项目设施维护单位、监理人和委托人三方进行现场签证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4)、负责对东莞市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项目设施维修工作全程监控;5)、负责对东莞市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项目设施维护单位提交上月施工完毕工程的预算进行核查;6)、负责对道路路灯、广场灯饰及照明城市设施维护单位进行每月工作情况评定打分;4.3. 监理服务的依据4.3.l.监理合同;4.3.2.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合同文件;4.3.3.本工程监理实施方案,监理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4.3.4.合同指定使用的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4.3.5.国家、广东省、东莞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等;4.3.6.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委托人与监理人组织召开或参加的有关会议纪要函电及其文字记录,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各种图纸、指令等。4.3.7.其它。第八条 预付款: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不支付预付款。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9.1.用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外部关系各方,明确监理人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的责权;9.2.向有关部门申请供水、供电、电信、消防、煤气、公共天线、防雷、防治白蚁等专业报装工作,办理临时占用道路、污水及余泥排放、夜间施工等申报手续。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其他的内容予以变更。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委托人在监理合同生效之日后,向监理人免费提供下述文件、资料:10.1.选择或委托选择承包人以及各专业工程承(分)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及时将有关资料和合同副本提供给监理人;10.2.委托人与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已标价的工程数量清单及其说明2份;10.3.合同图纸和相关的标准图纸及说明2套;10.4.委托人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写的技术规范2套:10.5.项目的功能、标准、基础和结构方案确定,并明确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 10.6.施工图或施工图出图计划;10.7.报建资料应能满足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需要;10.8.地下有管线的,应将有关管线资料提供给监理人;10.9.涉及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全套资料等;10.10.以上资料提供时间将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再作约定。10.11.其它文件和资料。第十一条 委托人同意根据监理人针对有关本项目或本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安全生产等重大问题的请示,及时予以决策或决定。双方在此约定:委托人对上述问题给予书面答复的期限为7日。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五条 委托人委托人不另外提供任何设施和物品,且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有严重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严重失职一次向委托人支付相当于合同监理费的10%(即元)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监理费总数(扣税)]。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双方另行协商。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39.1.本合同下3年监理服务的服务总价为人民币元(小写:¥ ),每年的监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元(小写:¥ )。本总价包含了3年监理服务全过程的人工、住宿、餐饮等生活设施,通讯设施、交通设施、办公设施、试验检验设施、办公用房及水电,保险、税金、巡查等完成监理服务的一切费用。一次包干,合同期内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39.2.监理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若监理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监理人提供相关资料,由委托人向东莞市财政局申请无息退还。39.3.本合同根据每月打分结果按实支付。所有款项的支付时间以委托人开始办理政府集中支付手续时间为准。39.4.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39.5.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如果发生双方另行商订。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无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从协商之日起60日内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均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加协议条款:1、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发生越权审批行为,给予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该人员应被替换。2、监理工程师如在计量和变更设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给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则扣除监理费用不少于元,同时该人员应被替换,如发生错误计量,给予 元/次的经济处罚;3、监理工程师不得凭借本身的影响违规向施工单位介绍包工队伍、推销原材料。如有发生,扣除当事人当年的监理服务费,并将该包工队伍清除出场。4、对关键工序和工程的重要部位必须旁站,若无旁站时,每发现一次给予元经济处罚;5、在现场监理的过程中,主要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到位,如主要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到位,罚款元,多次发现人员不到位的,则委托人有权取消监理合同、更换监理单位。人员不到位是指监理人员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接到委托人通知后一小时内不到施工现场。 6、监理人如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监理人自身原因被委托人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则委托人有权中止本监理服务合同,监理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附:《监理工作考核评定表》样表监理工作考核评定表考核时段: 年 月 评定时间:年 月 日考核项目分项内容评分说明扣分情况项目监理部人员配置人员配置数量根据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配置数量进行考核,每缺1人扣5分。人员配置资格根据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配置表内容进行考核,每1项不符合的,扣5分。人员更换更换总监、总代扣10分;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扣3分。监理工作公休日、节假日、迎接上级检查等特殊情景下的监理工作未提交工作方案的,扣10分。未按方案工作的,扣10分。材料验收每漏检1次扣3分。每日例行质量、安全巡查,每周组织质量、安全检查每缺勤1次扣3分。专项、分项验收未及时组织,每次扣5分。工程计量计量有误,每次扣10分。工程文件的处理未及时处理工程文件、资料如现场签证等,每次扣3分。复核维护服务单位补充完善的图纸监理单位对维护服务单位从新补充完善的图纸应进行现场的核对,要求维护服务单位将核对准确无误的图纸提交给委托人,未对图纸进行详细的核对工作,每次扣3分。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每次扣15分。发生工程安全事故每次扣15分。被政府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20分。综合评定业主对监理服务综合满意度满意不扣分;基本满意扣5分;不满意扣10分。扣分合计本月最终考核评定得分=满分100-扣分合计=说明:1、每月对监理单位的委托管理工作由委托人按以上方法进行考核,优(100分——90分),良好(89分——60分),差(60分以下)。2、本考核评定结果将与监理费的支付相结合:考核得分优的全额支付当月的监理费用;得分为良好的按合同价中每月监理费用乘以当月评定分数百分比支付当月的监理费用;得分为差的不支付当月的监理费用。3、有以下行为之一,委托人可单方直接终止本项目监理委托,且不支付任何赔偿:A、连续两个月的考评结果均为差或者累计有3次考评结果为差者;B、监理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C、监理到位人员等与投标文件不符,且经告诫未能到位的;D、监理连续7天无理由不站场,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考核评定人:(签名)三、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序号合同条款条目响应有/无偏离偏离简述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12……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12……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12……附加协议条款12……投标人被授权代表签字:(公章) 日期:说明: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第四章合同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上表,做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上表“响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上表相应列中标注“×”,并简述偏离内容。第五篇相关保函格式履约保函格式开具日期:________受益人: (委托人)______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监理人于__年__月 日就____项目项下提供____服务签订的___号合同的履约保函。_____(开具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_____(合同总价的5%),并以此约定如下:1.监理人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可能作出的并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或修补贵方认为不合格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 只要贵方确定,无论监理人有何反对, 本行将凭贵方的书面违约通知, 立即按贵方提出的不超过上述累计总额的金额和按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证金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 无论任何人以何种理由提出扣减现有或未来的收费、关税、费用或扣款, 均不能从本保函中扣除。3.本保函的规定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 今后任何对合同条款的修改、贵方在时间上的通融、其他宽容、让步或由贵方采取的除了本款以外都适用的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删除或其他行为, 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该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监理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后二十八(28)天内完全有效。开具行名称签字(印刷体姓名和职务)_________公章 第六篇用户需求书用户需求书中对服务、技术要求所描述的特征或说明只是概括性的,不能理解为所需要的全部系统工序的要求,投标人应按行业技术和以往的服务经验,合格优质的完成采购内容和包含的全部实际工序及服务。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废标处理。1、项目总体要求: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包含针对本项目特点所编制的监理实施方案;1.2投标人在中标后要严格按照上述方案执行,除非其更改的方案优于原投标方案且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更改;1.3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全面监理。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东莞市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监理等项目采购项目包括各城市道路路灯、灯饰及照明设施等是否正常运转监控,日常养护监督,日常维修监督,定期保养监督,清洗及翻新验收,定期评分。具体包含如下几个子项目:1)东莞大道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监理,对总长约9.6公里的东莞大道路灯及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过程的监控,合同期为3年;2)松山湖大道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监理,对总长约8.5公里的松山湖大道路灯及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过程的监控,合同期为3年;3)港口大道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监理,对总长约22公里的港口大道路灯及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过程的监控,合同期为3年; 4)东江大道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监理,对总长约9.5公里的东江大道路灯及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过程的监控,合同期为3年;5)环城路至广深高速石鼓连接线路段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监理,对总长约5.4公里的环城路至广深高速石鼓连接线路段路灯及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过程的监控,合同期为3年;6)运河两岸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监理,对总长约13.3公里的运河两岸路灯及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过程的监控,合同期为3年;7)中心广场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监理,对市中心广场的夜景灯饰及照明等设施的维护、维修过程的监控,合同期为3年。3、监理工作内容、服务期限3.1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如下:3.1.1.协调委托人核实承包人的资质及签订维护工程承包合同;3.1.2.核实承包人投入该项目技术装备情况;3.1.3.审核承包人的开工报告,报委托人同意后,发布开工令;3.1.4.负责对城市道路路灯、灯饰及照明设施养护质量及进度进行监管,并核实计量养护工程量,组织养护工程验收;3.1.5.负责对城市道路路灯、灯饰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项目年度情况排查和评估工作,并形成排查评估报告上报委托人。3.1.6.审批养护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3.1.7.制定现场工程师监理工作制度,填写监理日记及大事记。定期召开监理例会,通报监理情况及养护工程的有关事宜;3.1.8.检验养护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维护施工质量。对不符合原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3.1.9.养护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与否决。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3.1.10.监督检查养护工程的文明施工和安全防范措施;3.1.11.协助处理养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和处理。对突然发生的事故,可决定作出紧急措施,并及时向委托人报告;3.1.12.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下达工程暂停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3.1.13.协调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对养护工程承包合同出现的纠纷和索赔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3.1.14.监督承包人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3.1.15.组织委托人、承包人共同对工程进行预验收,并签署预验收意见。对于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指令承包单位整改;3.1.16.审查《养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出整改意见,编写养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整理监理资料,参加养护工程竣工验收,协助委托人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3.1.1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1)负责对城市道路路灯、广场灯饰及照明设施养护单位的维修地点,向委托人提出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时间;2)负责对城市道路路灯、广场灯饰及照明设施养护进行监督工作;3)负责组织城市道路路灯、广场灯饰及照明设施养护单位监理人和委托人三方进行现场签证和工程竣 工验收。4)负责对城市道路路灯、广场灯饰及照明设施养护工作全程监控;5)负责对城市道路路灯、广场灯饰及照明设施养护单位进行每月工作情况平分打分;3.1.18.协助委托人做好路灯或灯饰设施养护移交工作及其他地相关的协调工作;3.1.19.向委托人提供路灯及灯饰设施养护工作技术指导。3.2服务期限:合同期限3年。4、监理工作要求: 4.1服务质量指标的要求: 4.1.1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对本项目的实施进行全面监理,确保本项目的养护质量; 4.1.2其他参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4.2设备配置要求 要求配备监理工作用车的数量不少于8辆以及必要的检查检测仪器 4.3人员配置要求监理人员组成基本要求序号职务/专业职称和资格要求人数养护阶段驻场时间1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1、工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1全过程驻现场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注册监理工程师(注: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1全过程驻现场3电气或电气自动化或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注: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6全过程驻现场4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3全过程驻现场5试验、检测工程师工程师1全过程驻现场6合同管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1全过程驻现场7监理员助理工程师4全过程驻现场8资料员助理工程师2全过程驻现场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格式投 标 函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根据贵方为东莞市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2〕号 )的投标邀请,我方(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如下等内容,并已单独密封封装:(—)唱标信封【一份】(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编制);(二)投标文件【含经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我方决定参加招标编号为东采公〔2012〕号的投标;(二)3年全部服务的报价都包含在该包投标总价内(详见投标报价表);(三)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90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四)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质疑或误解的一切权力;(五)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六)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七)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报价;(八)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九)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否则按废标处理,并愿意接受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十)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代表姓名: 传 真: 职 务: 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日 期:投标承诺书格式 投标承诺书我方 (投标人名称)已完整阅读了 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完全理解上述文件所表达的意思,该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我方承诺不再对上述文件内容进行询问或质疑。 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日 期:二、投标报价表格式投标报价表招标编号:3年监理服务投标报价总计(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保证金形式: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 所有的价格总计是包括了3年监理服务全过程的人工、住宿、餐饮等生活设施,通讯设施、交通设施、办公设施、试验检验设施、办公用房及水电,保险、税金、巡查等完成监理服务的一切费用。2. 投标报价结果保留到元。3.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随唱标信封一起提交,一份编入投标文件经济部分。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 务: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投标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东莞市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2〕号 )的监理服务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至投标文件失效时止,特此声明。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 务:被授权人(签字):职 务:五、五、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1.名称及概况:(1)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5)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2009年财务基本情况①货币资金期末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③年营业总额(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③资产负债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④销售利润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⑤资本收益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10年财务基本情况①货币资金期末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③年营业总额(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③资产负债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④销售利润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⑤资本收益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项目主要联系人(姓名、职务、通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在中国的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供征询之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公司所隶属之国际集团名称(如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公司概况等):(1)公司概况;(3)公司组织机构;兹证明上述说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日期: 年月日 六、拟投入本项目工程监理人员列表拟投入本项目工程监理人员列表序号职务/专业职称和资格要求人数养护阶段驻场时间1234678910 七、关于提交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致: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我企业拟参加( )的投标,在此向招标人承诺:我方将完全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包括投标保证金、人员证件证明、投入人员情况等)提交资料,并在此承诺我方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否则愿意接受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招标人有权更换原中标单位,按有关规定另选中标单位。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法人公章)地址:——————————电话:——————————传真:——————————邮箱:——————————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日期:———————— 八、中标服务费承诺书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我单位在贵司代理的东莞市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2〕 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即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指定的银行帐号,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标准执行)的规定执行,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6款)。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法人公章)地址:——————————电话:——————————传真:——————————邮箱:——————————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日期:————————九、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本单位已按 项目(采购编号: )的招标文件要求,于年月日前以 (付款形式)方式汇入指定帐户(帐户名称:,帐号 ,开户银行: )。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的汇款情况:(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进帐单)汇出时间:年月日;汇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元),汇款帐户名称:(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户名) 帐号:(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号) 开户银行:省市 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单位公章)年月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单位电话: 联系人手机:附:我方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本情况说明手写无效。十、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技术规格偏离表招标文件提供的用户需求书条目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注:1、本表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用户需求书逐条填写,不得有任何遗漏,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规格要求;2、如有偏离,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有”,并在“说明”栏内予以说明;如无偏离,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无”。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年 月日附件一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 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 100~500万元1.1% 0.8%0.7% 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 5000万元~1亿元0.25% 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 0.006%0.006%0.006%100亿以上 0.004%0.004%0.004%注:1、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本次招标为服务采购,中标服务费按服务类采购计费标准收费。例: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5000-1000)万元×0.25%=10.0万元(6000-5000)万元×0.1%=1.0万元合计收费=1.5+3.2+2.25+10.0+1.0=17.95(万元)附件二:评标工作大纲东莞市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2〕236号)评标工作大纲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目录一、总则 二、投标文件的初审三、澄清有关问题四、 比较和评价五、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六、编写评标报告 七、注意事项附件 1评标工作日程安排附件 2评分标准和细则 一、总则1.一般规定1.1东莞市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2〕236号 )的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1.2评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1.3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组织评标工作,全过程接受政府采购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1.4评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1.5本办法的评审对象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人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原投标文件作出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2.评标组织机构的组成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为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依法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2评标工作组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专家组成,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并接受其领导。2.3评标工作组分成评标委员会、秘书组。2.4评标委员会应相对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撰写技术、商务评标报告。秘书组负责评标过程中资料的保管、发放及回收,协调技术和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的进展和整理、汇总评标资料。3. 评标委员会职责3.1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3.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3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3.4 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4. 评标委员会义务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4.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4.5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4.6配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 评审程序5.1本次评审,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按照投标文件编制顺序进行评审。5.2 本次评审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做初审(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对未能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3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比较和评价。如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工作。5.4 依据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重,各位评标委员会成员单独就每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进行比较和评价,评出其技术得分和商务得分。5.5 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价格评分。5.6 将各评委对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投标人的总分,并按总分高低排出名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情况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5.6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二、投标文件的初审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一)、资格性检查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包含如下内容:1)★投标总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2)★已在东莞市领取《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及IC卡,且处于可用状态,在《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中备案资质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3)★营业执照(含投标人及其在莞注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含投标人及其在莞注册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投标人代表及投标文件签署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5) ★投标函(投标的有效期);通过上述资格性检查,可初步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上述审查内容,打“★”号项投标人必须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其他分项若有不合格,将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并在商务打分表中酌情扣分。(二)、符合性检查分为商务符合性检查和技术符合性检查。1、商务符合性检查商务符合性检查是指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符合性检查的内容包括:(1)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人的主要商务条款进行检查,如检查投标人商务文件的描述是否正确,检查投标人的企业规模、信誉、服务业绩情况,检查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检查投标人的进度、付款条件和方式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等,对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格文件,包括业绩、技术能力和生产能力等进行检查,同时应检查投标人在其它类似项目上的情况,以及有关的手册、规程、运行参数等。对投标文件中不清楚和不充分的部分进行澄清。注: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的任一方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均视为联合体满足。(2)检查分项报价并确定有无计算错误,是否以低于企业成本价报价。对投标报价表的内容进行算术性校核。主要检查数字填写是否适当、完全和有无计算错误。并检查报价基础是否一致。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技术符合性检查技术符合性检查主要是检查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的有效性、完整性,对招标文件是否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差,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认真阅读投标文件,整理资料,详细列出主要技术数据、性能条款对照表及偏差表。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符合性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完整性对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内容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已递交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的有关文件。(2)服务范围、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基本服务范围、内容来检查投标文件所列内容是否完整,有无缺项。(3)技术规范及要求检查所报方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要求。对于投标文件提出的偏差或投标人提出的替代方案,应检查其合理性和可接受性,是否为对基本报价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偏差。(4)技术服务内容检查投标人的技术服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5)随机资料和配件情况检查投标人的随机资料和配件供应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6)对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技术条款(含打“★”的条款)无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应予以技术废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指的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而无任何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实质上影响到合同项下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指与招标文件有实质不一致,限制了合同项下委托人的权利和监理人的义务, 或对该重大偏离的修改对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开标人将不公平。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的内容本身而不靠外部的证据。对是否符合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有争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成员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7)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开标评审结束前予以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三、澄清有关问题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过程中,投标人可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有关问题进行书面澄清。该书面澄清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 经过澄清后仍不符合要求, 则该项目在下一步评审进行评分调整。4、 若重大(实质性)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人则被认为是“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四、比较和评价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务和技术评估的结果,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别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价格等内容进行打分。其中,商务评估、技术评估、价格评估的评分权重(详见附件2)。3、评委打分办法(1)参加评分的评委应尽力体现客观、实事求是,避免学派偏见和个人偏好。(2)衡量、对比的依据,应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供的正式试验数据、开标澄清中的文字为准,口头回答和收集的资料只作为参考。(3)评分主要是为比较各投标人的价格、商务和技术综合排序。(4)评标委员会打分采取记名形式。(5)各评委根据秘书组提供的技术打分表独立自主打分,任何人不得要求评委统一打分或统一确定等次顺序。(6)对打分表中的每项条款,各评委应根据投标文件、澄清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按满足的程度给投标人打分。(7)评分程序1)就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照整理出商务、技术评标因素对比表、偏差表,并在经过校核的基础上逐项打分。2)各评委独立完成打分后,将评分表交给秘书组,由秘书组组织进行分数统计。3)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投标人得分应为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8)评分标准和细则详见附件2。4、价格评分方法 评分标准和细则详见附件2。五、推荐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依据得分情况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六、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撰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开标邀请时间、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评审方法和标准; 4、开标评审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审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建议。七、注意事项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因泄密或其它意外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及影响,凡参加评审工作的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本规定:1.在评审工作期间,所有分发的投标文件、资料等仅限于在评审场所中使用,不得带往其它地方,所有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料等一律编号登记。2.评审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有关评审内容。3.评审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书信、电讯、口述等方式将有关评审内容(如资料、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的决定、评审组织机构、评审人员名单等)披露给未参加评审的任何无关人员,包括上级领导、同级和下级人员,任何与评审无关的人员(包括亲朋好友和同事)不得进入评审场所。4.在举行与各投标人的澄清会之前评标委员会应明确参加会议的人员及主谈人。任何需要投标人在澄清会上澄清的问题必须经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由主谈人提出。在澄清期间,对于涉及本规定保密范畴的所有内容,主谈人不得向投标人透露。5、任何评审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对外公布评审的一切内容。附件 1开标与评标日程安排(以现场评审进度为准)时间工作内容参加人员 8:30-9:30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各投标人代表9:00—9:30出席开标仪式人员签到入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9:30—10:30开标仪式主持人宣读开标致辞宣布开标工作人员宣布评审原则唱标复核投标报价表与各分项报价表投标报价是否一致宣布答疑时间安排和有关事项宣布仪式结束监督单位成员招标人代表各投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10:30-12:00进驻评审工作地点评委预备会宣布评委纪律介绍评审原则和办法进行具体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工作小组全体成员监督单位成员12:00—12:30工作餐13:00—17:00继续进行具体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工作小组全体成员监督单位成员 附件 2评分标准和细则一、评分因素及分值评分因素分值1、商务50分2、技术40分3、价格10分二、评分因素分值的具体分配:1、商务:总分50分评审项目分数分项内容分值评分说明投标人企业实力12工作经验4.0企业在莞从事经营时间来计算:8年或以上者得4.0分;5年或以上者得3.0分;3年或以上者得2.0分;3年以下得1.0分。(注:以在莞取得营业执照的时间计)业主及社会评价8.0企业获得了同类项目(路灯、灯饰及照明设施养护、维护监理项目)的业主单位的好评,1个项目得2.0分;企业获得了与本项目类似项目(市政设施类养护、维护项目)的业主单位的好评,1个项目得1.0分,本项满分8分。(注: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主证明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且提供原件备查。)企业监理业绩20同类或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经验20.0监理过同类项目(路灯、灯饰及照明设施养护、维护监理项目)的,每个得3.0分;监理过类似项目(市政设施类养护、维护项目)的,每个得1分,本项满分20.0分。(注: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资料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且提供原件备查。)拟派本项目监理机构151、总监理工程师(10分)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经验6.0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身份监理过同类项目或类似项目(同类或类似项目所指同上)的,每个得1.0分,不具备其中任一条件者不得分,本项满分6.0分。(注: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业主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且提供原件备查。)业主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评价4.0获得监理过的同类项目或类似项目(所指同上)业主单位的好评者,1个项目得1.0分,满分4.0分。(注: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主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评价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且提供原件备查。)2、专业人员的配备(5分)专业人员的配备满足程度5.0监理机构配备人员数量及资格优于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第4.3项的基本要求的,得本分项的基本分3.0分,否则不得分;配备人员中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者,有1人的0.5分,满分2.0分。本项满分5.0分(注: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的岗位证书,技术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且提供原件备查。)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仪器和设备3办公设备,试验、检验设备1.0试验、检验设备配备合理得1.0分;否则0分。交通设备2.0交通设备配备优于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第4.2项要求的,得2.0分,否则不得分。2、技术:总分40分评审项目分数分项内容分值评分说明技术响应程度2技术规格偏离表2.0根据技术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必须完全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完全响应得2.0分;否则0分。(注:参照其投标文件中服务方案等资料的内容进行对比,发现任一处虚假填写技术偏离表,本项得0分。)对招标项目的理解10项目概况、特点4.0描述全面得4.0~2.5分;比较全面得2.5~1.0分;基本全面得1.0~0分;不全面不得分。监理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目标6.0描述全面得6.0~4.0分;比较全面得4.0~2.0分;基本全面得2.0~0分;不全面不得分。监理规划28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岗位、监理工作制度4.0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合理、人员配备及职能分配合理、监理工作制度对于本项目针对性强者得4.0~2.0分;基本合理、有针对性者得2.0~0分;不合理、无针对性者不得分。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3.0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中监理工作程序的内容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评审,满分3.0分。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0.0方法合理,措施具体、有针对性、具有可行性得10.0~5.0分;方法基本合理,措施有一定针对性但不够具体或措施比较但具体针对性不强得5.0~0分;方法不合理,措施不具体、无针对性、无可行性不得分。工作重点、难点及其解决措施5.0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具体且解决措施针对性强者得5.0~3.0分;基本全面、相对具体且解决措施具有一定针对性者得3.0~0分;不全面、不具体不得分。应急方案4.0应急措施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具有可行性得4.0~3.0分;措施针对性相对较强、较具体、具有可行性得3.0~2.0分;具有一定针对性、不具体、可行性差得2.0~0分;无针对性、措施不得力不得分。服务承诺2.0对比各投标人就本项目做出的服务承诺(含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承诺的全面程度进行分析评审;满分2分。3、价格:总分10.0分本项目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即10.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