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编号: 东采公〔2012〕305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2)具有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给水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过去三年,与招标人无合同纠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6)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采购文件公示开始时间: 2012年06月15日 09:00
采购文件公示截止时间: 2012年06月21日 17: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12年06月15日 09:0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12年07月04日 17:00
获取文件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采购文件售价(元): 150.0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2年07月05日 08:3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07月05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二室
开标时间: 2012年07月05日 09:30
开标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二室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601室
经办人名称: 叶志强
联系电话:
********-**** 注: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已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项目(二次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东采公〔2012〕305号 招标单位:东莞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2012年6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二篇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投标资料表第四篇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篇相关保函格式第六篇用户需求书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 评标工作大纲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1、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水务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2〕305号)采购所需的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dggp.dg.gov.cn/index.jsp ,请打开本项目公告后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2012年06月15日至2012年06月21日共五个工作日。2、招标范围: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项目(二次招标), 签定合同起在180天内完成。(详见第六篇用户需求书)3、合格投标人指: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2)具有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给水工程)咨询甲级资质;3)过去三年,与招标人无合同纠纷;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6)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4、招标文件于2012年06月15日至2012年07月0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备注: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已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6、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18,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已于第一次招标时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其投标保证金仍适用于本次招标。7、投标文件于2012年07月05日上午8:30~上午9:30分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8、兹定于2012年07月05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二室。9、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B309联系人:高小姐
****-********10、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驻东莞办事处地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联 系 人: 冯先生电话: (0769)
********-**** 传真: (0769)
********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目 录一、总则1资金来源2合格的投标人3合格的服务4其它说明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6招标文件的澄清7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10投标函11投标报价12投标报价货币13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14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5投标保证金16投标有效期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0迟交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4评标委员会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对投标文件的澄清27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评标原则及方法六、授予合同29授予合同的准则30资格后审31招标人在合同履行中变更采购服务幅度的权利32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3中标通知34签署合同35履约保证金36 中标服务费37 发票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合格的投标人2.1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详见第一篇“投标人须知”3合格的服务3.1合同规定的服务指其来源符合投标人须知第2款所规定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且无因技术能力导致规划报告被主管部门否认其合格性的服务;3.2本项目严禁转包和未经招标人同意的分包。4其它说明4.1投标费用无论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须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三篇投标资料表第四篇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篇相关保函格式第六篇用户需求书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评标工作大纲5.2投标人应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粗体部分为重点响应的商务内容, ★标志的部分为投标人及其服务必备的条件或重要指标),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5.3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1)“招标人”指东莞市水务局;(2)“招标代理机构”指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3)“投标人”指在招标文件售卖时间内从招标代理处购买了纸质招标文件,参加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项目(二次招标)所需的服务的投标,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4)“评标委员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5)“中标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6)“甲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接受服务的单位,即东莞市水务局;(7)“乙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招标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9)“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10)“书面函件”指手写、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11)“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12)“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13)“审批部门”指东莞市水务局和东莞市人民政府。6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请将问题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超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提出的任何疑问,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答复。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何故,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天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项目特定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时,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天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将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dggp.d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证明材料是外文的,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本或中文说明)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投标人以人民币币种进行报价,不接收其他币种的报价。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都以人民币支付递交,合同以人民币进行支付、结算。9投标文件的组成9.1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1投标文件(经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分开,独立装订成册。即商务技术部分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否则将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予以废标处理。)一、经济文件目录:1)投标报价表2)分类报价明细表二、商务技术文件目录:商务部分:1)投标函2)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境外投标人则提供公司注册/登记证书、公司各种印章样式、公司章程等证明其合法成立的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3)投标人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如果无委托则无需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基本情况6)投标人的相关认证、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7)2005年以来已完成的类似体系研究及相关法规编制业绩情况(同时提供项目合同或项目委托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8)合同条款响应程度(合同条款偏离表)9)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含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银行汇款底单原件备查)10)中标服务费承诺书11)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文件技术部分:13)对东莞市市区供水的现状及未来发展的认识14)对招标项目内容的理解,含本项目对东莞市市区供水行业发展的指导意义的认识和了解等;15)对东莞市水务局制定供水行业管理及应急保障体系构建的必要性的理解;16)上述体系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含对体系编制的总体设计和描述、拟采用的调查、分析和比选论证方法及规范依据、规划的基本内容及编制深度承诺等17)项目管理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要求注明各专业人员的姓名、专业、技术职称,执业/岗位证书、经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8)项目负责人简历、经验、执业资格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9)本项目开展的工作重点、难点及其解决措施20)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及保障措施21)后续服务及承诺22)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文件9.1.2 唱标信封1)投标报价表2) 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原件随身携带,以备查核。)】3)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一式两份)4)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9.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上述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内容。10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投标函。11投标报价11.1本次招标采用投标人填报咨询收费实值金额(非费率报价形式)的方式进行报价。本项目按照中标价(合同价)一次包干,合同期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价格。11.2投标人的收费应参照《广东省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及服务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特点、计划工作量,以及投标人单位的情况,自行测算咨询费用,进行报价。 11.3投标报价表上的报价应包含下列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总价承包,投标报价包人工、包设备、包资料收集等编制及修改编制报告所需要的费用,还包组织相关调研以及多次专家评审及其会务相关费用、包报审报送及其相关收费、包税费、包成果工本、包翻译等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直到本项目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费用。11.4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投标竞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自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1.5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为币种进行投标报价,其他币种形式的报价做无效投标处理。11.6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予以废标。11.7中标服务费计入投标总报价,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12投标报价货币投标报价表及分类报价明细表上的价格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标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13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13.1根据第13.2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投标人提供的履行合同的资格声明文件应符合:1)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维护能力;2) 证明其具备为报价项目编制合格的规划报告的能力的有关文件;3)投标人证明其相应资格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14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4.1根据第9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为说明第14.1款的规定,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在《用户需求书》中对服务、技术要求所描述的特征或说明只是概括性的,不能理解为所需要的全部系统工序的要求,投标人应按行业技术和以往的服务经验,合格优质的完成采购内容和包含的全部实际工序及服务,以使招标人满意。但本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做废标处理;(“★”条款如有)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18,000.00元。15.2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根据第15.7款规定,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5.3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支票、现金和保函方式,同时不接受以现金、个人帐户、分支机构帐户转入下述帐户的方式)提交,支付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人,同时应在用途栏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2〕305号),并且确保于开标前一天到达指定的银行帐户(以银行收到为准,汇错帐号作废标处理)。未按照上述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收取帐户:帐户名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远东)开户银行:建行东莞市分营银行帐号:
****************1990注:已于第一次招标时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其投标保证金仍适用于本次招标。15.4任何未按第15.1款和第15.3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5.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本项目的《招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东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及《东莞市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出审批流程》等相关规定收集齐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向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管科提出申请,经其审核通过并转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并由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转出事宜,予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帐退还原汇入帐户。15.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根据第36款缴付中标服务费、第34款签署合同以及第35款提交合格履约保证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携带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合同原件一份(交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东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及《东莞市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出审批流程》等相关规定收集齐相关资料,向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管科提出申请,经其审核通过并转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并由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转出事宜,予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帐退还原汇入帐户。逾期办理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15.7 若发生下列情况,经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招标代理机构在书面通知投标人(或中标人)后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上缴国库:如果中标人:(1)未根据第34款规定签署合同;或(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的行为。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文件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16.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失效时同时失效。16.3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往来。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第15款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投标保证金延长期内仍适用。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唱标信封”(包括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一份正本(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和五份副本“投标文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编上页次,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并要明确注明“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1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者须将“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副本文件可由正本文件复印而成。17.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7.4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7.5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等”。17.6电子文件用MS OFFICE2000或以上版本制作,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用U盘或CD-R光盘储存,并密封于“唱标信封”内。17.7电报、电传、传真的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本处不含唱标信封)一起密封在一个不透明的外层封装中。“电子文件”密封于“唱标信封”内。18.2唱标信封应单独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与18.1款的投标文件一同提交。18.2投标文件密封封装标记:1)外层密封封装表面应正确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封(在封口位置的封条上标注注明),封口位置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2)投标文件已密封但不按前述标志封包,由此而引起的提前开封或错放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8.3如果密封封装未按本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9.1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第三篇“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9.2招标代理机构可按照第7款的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履行。20迟交的投标文件根据第19款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交到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7款和第18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21.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1.4投标人不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第16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第15.7款(2)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代表自愿出席的情况下,在第三篇“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开标, 出席代表需登记以示出席。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如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到开标现场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所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2.2按照第21款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2.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监督人员和投标人代表(第一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将对所有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性进行检查。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折扣声明,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若招标代理机构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有关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确认宣读的结果。22.4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5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3.1递交投标文件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23.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评标委员会24.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东莞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4.2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得出评审结果,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5投标文件的初审25.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5.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代表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27.1评标委员会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包括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详细评审。27.2对投标价格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3对投标文件技术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4对投标文件商务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5本次评标的评分权重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6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价格综合评价的权重分配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28评标原则及方法28.1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按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经济评审。28.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在评标时将根据第27款,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对所有实质响应性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打分,28.3 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向低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六、授予合同29授予合同的准则29.1除第32款规定外,招标人将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承诺履行合同,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29.2 招标人依法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0资格后审30.1招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才可发中标通知书。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原件送交至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管科的监管下核对。(联系人: 高小姐 0769—22805809)30.2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在此情况下,将对下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按照30.1款进行审查。30.3招标人保留审查中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中标人的规模、人员、场地、业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价,并对下一个候选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按照30.1款、30.3款进行审查或重新招标。31招标人在在合同履行中变更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利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无需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33中标通知33.1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文件被接受。33.2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落选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未被接受而不提原因。33.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3.4 中标人如在收到招标结果通知后15日内不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34签署合同34.1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中标人中标时,将提供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格式(包括双方之间的有关协议)给中标人。34.2中标人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第三篇“投标资料表”注明的地点签定合同。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采购合同副本发送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合同副本两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5履约担保35.1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办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否则招标人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提交方式可按照下述方式提交:(1)采用履约保函方式: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由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其格式为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保函格式如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相符则要事先征求招标人书面同意才视为有效。保函应在合同标的验收合格及结算完成后28天内继续有效。若采购未能按期完工,保函必须延期,延期银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如果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先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到达,中标人应在原提交的履约保函有效期满前15天内,无条件办理履约保函延期手续,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在履约保函到期前将履约保函金额转为现金存入履约保证金账户。(如果提交是国内非东莞市的银行支行及以上的银行机构出具的保函,要附上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如果提交是国外银行出具的保函,则要同时提供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的相关证明。)(2)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电汇、转帐方式提交( 在用途栏中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中标人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帐(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以银行收到为准)。保证金汇入以下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后,到期后无息退还。开户名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帐号:
****************1387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4款或第35.1款规定执行,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中标资格授予下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中标人或依法重新招标。35.3履约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后,中标人将履约保证金的汇款凭证用A4纸复印件( 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一式四份并加盖中标人的公章送招标代理机构【注:若中标人采取履约保函的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时,中标人将履约保函原件(含35.1(1)款规定的其他原件)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在一式四份复印件上每页加盖公章、并在每份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收”及签收人、日期后,中标人在每份复印件上加盖中标人的公章,送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后,将该复印件连同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装订一式四份后,加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章(盖骑缝章),送一份给招标人,一份给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备案,两份用于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招标人必须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采购资料后,凭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项目的服务合同。35.4在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可向招标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格式可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网址http://59.36.14.25)。招标人可凭同意退回履约保证金申请书、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且加盖招标人公章)、采购合同、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前往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市会计核算中心收到申请后,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回原中标人的汇入帐户。36中标服务费36.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标准执行)。详见附件一。36.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须在1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用及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权利和义务,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6.3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转帐、电汇。36.4中标人如未按第36.1款、第36.2款规定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6.5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37.发票37.1该项目获得中标的中标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向招标人出具的发票必须是由中标人开具,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出具。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 100~500万元1.1% 0.8%0.7% 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 5000万元~1亿元0.25% 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 0.006%0.006%0.006%100亿以上 0.004%0.004%0.004%注:1)中标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本次招标为服务招标,中标服务费按服务类招标计费标准收费,以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例: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5000-1000)万元×0.25%=10.0万元(6000-5000)万元×0.1%=1.0万元合计收费=1.5+3.2+2.25+10.0+1.0=17.95(万元)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 投标人须知15.3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收取帐户:帐户名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远东)开户银行:建行东莞市分营银行帐号:
****************1990投标人须知16.1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90天投标人须知17.1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五副及电子文档一份(U盘或光盘装载)投标人须知19.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07月05日上午9:30分投标人须知22.1开标时间:2012年07月05日上午9:30分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二室。投标人须知34.2合同签订地点: 东莞市水务局第四篇合同条款格式(仅供参考)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项目[格 式]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条款 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但不得对招标、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东莞市水务局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编制《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项目(二次招标)》 的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及“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如:编制项目工作计划、编制人员安排等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一、工作内容、成果验收及要求乙方对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进行编制工作。1.1编制《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项目(二次招标)》的工作内容本次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共设置了五个相关专题对东莞市供水行业的制度化管理及相关的设施维护管理标准进行研究,具体如下:(1)《东莞市供水企业监督管理办法》;(2)《东莞市供水特许经营管理规定》;(3)《供水设施(含用户自建管道及附属设施)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标准》;(4)《东莞市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5)《东莞市二次供水技术管理规程》1.2成果验收及提交成果的要求1、东莞市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含体系下《东莞市供水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供水特许经营管理规定》、《供水设施(含用户自建管道及附属设施)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标准》、《东莞市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东莞市二次供水技术管理规程》)的编制成果需通过专家评审和业主单位的验收。2、提交经专家组审查和市主管部门同意的《东莞市供水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供水特许经营管理规定》、《供水设施(含用户自建管道及附属设施)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标准》、《东莞市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东莞市二次供水技术管理规程》正式成果共30套。以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中的相关内容)。二、价格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 )。2.该费用采用包干总价,总费用包括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及购置、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项目(二次招标)成果的编制,审查、评审费(含审查、专家费及会议费等),通过审查后成果制作费以及其他费用(含招标人合同印花税)等。3.合同总价中包括用户需求书中列明所需的全部服务内容。三、项目完成的时间、地点1.服务地点:东莞市。 2.时间安排如下:东莞市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含体系下《东莞市供水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供水特许经营管理规定》、《供水设施(含用户自建管道及附属设施)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标准》、《东莞市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东莞市二次供水技术管理规程》)的工作时间从签定合同起在180天内完成。具体如下:(1)签定合同起在30天内进行前期调查研究工作;(2)签定合同起在120天内集体讨论、修改,形成东莞市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含体系下《东莞市供水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供水特许经营管理规定》、《供水设施(含用户自建管道及附属设施)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标准》、《东莞市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东莞市二次供水技术管理规程》)的初稿。(3)签定合同起在160天内,组织专家评审、修改,形成最终的东莞市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含体系下《东莞市供水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供水特许经营管理规定》、《供水设施(含用户自建管道及附属设施)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标准》、《东莞市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东莞市二次供水技术管理规程》)成果;(4)签定合同起180天内报送业主单位采用经审定后的东莞市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含体系下《东莞市供水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供水特许经营管理规定》、《供水设施(含用户自建管道及附属设施)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标准》、《东莞市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东莞市二次供水技术管理规程》)成果。四、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提供证明文件,由乙方收集有关供水方面等资料,明确工作范围及有关要求。2. 甲方组织各阶段成果的审查和验收。3. 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各阶段规划工作大纲编制费。五、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收集相关资料。2.乙方向甲方按时交付成果。3.乙方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成果。4.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六、验收标准和方法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及评审结果对乙方提交的成果进行验收。七、保密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方案、文本、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2.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材料均是招标人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材料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八、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如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的使用权、版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设计作品的署名权归甲乙方所有。九、付款1.合同货款按下列步骤分期支付:1.1通过专家评审,修改完成东莞市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含体系下《东莞市供水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供水特许经营管理规定》、《供水设施(含用户自建管道及附属设施)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标准》、《东莞市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东莞市二次供水技术管理规程》)(报批稿)后1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总价的75%。1.2提供经专家审查及修改完善后的东莞市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含体系下《东莞市供水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供水特许经营管理规定》、《供水设施(含用户自建管道及附属设施)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标准》、《东莞市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东莞市二次供水技术管理规程》)成果后1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总价的100%。2.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招标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十、合同转让与分包1.本合同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乙方拟将本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分包,或更换分包人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交证明拟分包人合格的文件,及甲方与分包人签订的合同,且分包人不得再分包。3.乙方将本合同分包的,其就分包部分向乙方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十一、索赔1、乙方对所供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如经检验证实不符的,包括使用不合适的服务,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及时提出索赔,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1乙方同意承担因不合格服务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并将服务被拒收前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保险费、检验费及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1.2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甲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规划成果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阶段应收规划费的5‰。 十二、不可抗力1.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水灾、洪水、台风、地震等。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解除合同。十三、合同变更1.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内容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2.因项目自身特点,签订政府招标合同之后,甲方仍具有对于此项目的方案和具体内容提出修改意见的权利,甲方对于方案的修改建立在不改变合同总金额的基础上,只对方案中的内容进行必要合理调整。乙方必须接受并执行甲方的意见,且不得以方案内容调整为由,向甲方提出增加合同总金额的要求。3.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出变更,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服务应承担的责任。十四、合同解除和终止1.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2. 合同因甲方便利而解除或终止1.1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招标人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1.2对乙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服务,甲方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2.2.1仅对部分服务按照原来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2.2.2取消对所剩服务的招标,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成交人支付部分完成的服务以及甲方已招标的费用。2.违约违规终止合同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违规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2.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服务。2.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2.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报价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政府招标的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招标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干扰甲方、评委、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评标等行为。3.因乙方破产而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十五、争端的解决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或由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调解等方式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 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东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十七、通知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达对方的地址,电传或传真要经对方的书面形式确认,以电报形式通知的,以邮电局发出电报的第二天视为送达。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迟的日期为准。十八、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十九、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署日期以较迟签注的日期为准。二十、其它1.成交通知书、报价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3.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4.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三份,招标代理机构备案一份。5.本合同合计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协商解决。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签约时间:签约时间:第五篇相关保函格式履约保函格式开具日期:________受益人: (甲方)______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受聘人()于__年__月 日就____项目项下提供____服务签订的___号合同的履约保函。_____(开具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_____(合同总价的10%),并以此约定如下:1.受聘人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可能作出的并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只要贵方确定,无论受聘人有何反对, 本行将凭贵方的书面违约通知, 立即按贵方提出的不超过上述累计总额的金额和按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证金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 无论任何人以何种理由提出扣减现有或未来的收费、关税、费用或扣款, 均不能从本保函中扣除。3.本保函的规定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 今后任何对合同条款的修改、贵方在时间上的通融、其他宽容、让步或由贵方采取的除了本款以外都适用的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删除或其他行为, 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该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合同服务验收合格及结算完成后28天内完全有效。如果本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先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到达,受聘人应在本履约保函有效期满前15天内,无条件办理履约保函延期手续,否则视为受聘人违约,贵方可在履约保函到期前将履约保函金额转为现金存入履约保证金账户。开具行名称签字(印刷体姓名和职务)_________公章 第六篇用户需求书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项目(二次招标);2、项目编号:东采公〔2012〕305号3、完成期:签定合同后180天内完成并提交通过审查的“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项目(二次招标)”最终成果。4、投标报价采用包干总价,总费用包括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及购置、东莞市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含体系下《东莞市供水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供水特许经营管理规定》、《供水设施(含用户自建管道及附属设施)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标准》、《东莞市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东莞市二次供水技术管理规程》)的编制、审查、评审费(含审查、专家费及会议费等),通过审查后成果制作费以及其他费用(含招标人合同印花税)等。二、项目概述(一)东莞市供水情况东莞市现有各类水厂119座,其中市级水厂5座,镇级水厂44座,村级水厂70座,其中仅有5座隶属东江水务有限公司,其他均由属地镇、村统管。这些水厂(水司)普遍有以下特点:?分散经营,缺乏统一规划、建设带有一定随意性。?规模普遍较小,净水工艺、管理、服务等方面都不够完善。?投资主体不同,没有统一规划。(二)编制《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的必要性为进一步深化管理,提升行政效能,增强供水行业的标准化意识,提高供水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提高供水行业管理水平、工程建设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城市供水行业201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的要求,结合东莞市供水一张网的建设需求,开展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项目(二次招标)工作,组织进行相关标准、管理办法的编制及普及,促进供水行业标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是十分必要的。(三)编制《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的工作内容本次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共设置了五个相关专题对东莞市供水行业的制度化管理及相关的设施维护管理标准进行研究,具体如下:(1)《东莞市供水企业监督管理办法》;(2)《东莞市供水特许经营管理规定》;(3)《供水设施(含用户自建管道及附属设施)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标准》;(4)《东莞市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5)《东莞市二次供水技术管理规程》(四)成果验收及提交成果的要求1、东莞市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含体系下《东莞市供水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供水特许经营管理规定》、《供水设施(含用户自建管道及附属设施)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标准》、《东莞市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东莞市二次供水技术管理规程》)的编制成果需通过专家评审和业主单位的验收。2、提交经专家组审查和市主管部门同意的《东莞市供水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供水特许经营管理规定》、《供水设施(含用户自建管道及附属设施)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标准》、《东莞市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东莞市二次供水技术管理规程》正式成果共30套。(五)工作进度要求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项目(二次招标)的工作时间从签定合同起在180天内完成。1、签定合同起在30天内进行前期调查研究工作;2、签定合同起在120天内集体讨论、修改,形成东莞市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含体系下《东莞市供水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供水特许经营管理规定》、《供水设施(含用户自建管道及附属设施)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标准》、《东莞市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东莞市二次供水技术管理规程》)的初稿。3、签定合同起在160天内,组织专家评审、修改,形成最终的东莞市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含体系下《东莞市供水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供水特许经营管理规定》、《供水设施(含用户自建管道及附属设施)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标准》、《东莞市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东莞市二次供水技术管理规程》)成果;4、签定合同起180天内报送业主单位采用经审定后的东莞市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含体系下《东莞市供水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供水特许经营管理规定》、《供水设施(含用户自建管道及附属设施)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标准》、《东莞市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东莞市二次供水技术管理规程》)成果。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格式投 标 函致:东莞市水务局根据贵方为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2〕305号)的投标邀请,我方(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如下等内容,并已单独密封封装:(—)唱标信封【一份】(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编制);(二)投标文件【含经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我方决定参加招标编号为东采公〔2012〕305号的投标;(二)全部服务的报价都包含在投标总价内(详见投标报价表);(三)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90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四)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质疑或误解的一切权力;(五)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六)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七)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报价;(八)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九)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否则按废标处理,并愿意接受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十)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代表姓名: 传 真: 职 务: 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日 期:二、投标报价表格式投标报价表招标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项目(二次招标)人民币: (小写: )投标保证金金额:小写: 大写: 投标保证金形式: 注:1. 本次招标项目为总价承包,投标报价包人工、包设备、包资料收集等编制及修改规划报告所需要的费用,还包多次专家评审及其会务相关费用、包报审报送及其相关收费、包税费、包成果工本、包翻译等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直到本项目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费用。2.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随唱标信封一起提交,一份编入投标文件经济文件。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月 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 务: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东莞市水务局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投标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2〕305号)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至投标文件失效期止,特此声明。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 务:被授权人(签字):职 务:五、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1.名称及概况:(1)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5)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2009年财务基本情况①货币资金期末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年营业总额(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③资产负债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④销售利润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⑤资本收益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10年财务基本情况①货币资金期末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年营业总额(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③资产负债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④销售利润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⑤资本收益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项目主要联系人(姓名、职务、通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在中国的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供征询之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公司所隶属之国际集团名称(如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公司概况等):(1)公司概况;(2)公司组织机构;兹证明上述说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日期: 年月日 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格式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部门和职务职责获得认证资质证书、技术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123……注:(1)提交有关人员获得的资质认证证书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2)如被发现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七、2005年以来已完成的类似体系研究及法规编制业绩情况表格式2005年以来已完成的体系研究及法规编制业绩情况序号项目名称及概述服务单位及地点项目规模合同金额实施时间完成情况使用单位电话及联系人备注123…注:(1)提供项目合同或项目委托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2)如被发现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八、中标服务费承诺书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我单位在贵司代理的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2〕305号)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即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指定的银行帐号,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执行,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6款)。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法人公章)地址:——————————电话:——————————传真:——————————邮箱:——————————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日期:————————九、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本单位已按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项目(二次招标)(采购编号: )的招标文件要求,于年月日前以 (付款形式)方式汇入指定帐户(帐户名称:,帐号 ,开户银行: )。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的汇款情况:(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进帐单)汇出时间:年月日;汇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元),汇款帐户名称:(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户名) 帐号:(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号) 开户银行:省市 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单位公章)年 月 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单位电话: 联系人手机:附:我方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本情况说明手写无效。十、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序号合同条款条目响应有偏离偏离简述一本合同当事人二项目基本情况三咨询内容和要求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五甲方的协作事项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七验收、评价方法八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九履约保证金十违约责任十一争议的解决办法十二附则十三合同生效说明: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第四章合同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做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2、其中第三、四、七、八、九款作为合同的重要性条款,投标人不得负偏离。3、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响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正偏离或负偏离”,并简述偏离内容。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十一、关于诉讼投标人应说明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及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生的由于投标人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索赔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结果。若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隐瞒而又被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其他单位举证成立,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十二、投标承诺书格式投标承诺书我方 (投标人名称)已完整阅读了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完全理解上述文件所表达的意思,该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我方承诺不再对上述文件内容进行询问或质疑。 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日 期:附件一:评标工作大纲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东采公〔2012〕305号)评标工作大纲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目录一、总则 二、投标文件的初审三、澄清有关问题四、 比较和评价五、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六、编写评标报告 七、注意事项八、评分标准和细则 一、总则1.一般规定1.1东莞市水务局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体系构建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2〕305号)的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1.2评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1.3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组织评标工作,全过程接受政府采购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1.4评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1.5本办法的评审对象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人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原投标文件作出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2.评标组织机构的组成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为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注:招标人若委派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评审,人数只能为1人)。专家依法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2评标委员会应相对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撰写技术、商务评标报告。秘书组负责评标过程中资料的保管、发放及回收,协调技术和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的进展和整理、汇总评标资料。3. 评标委员会职责3.1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3.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3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3.4 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4. 评标委员会义务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4.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4.5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4.6配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 评审程序5.1本次评审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做初审,对未能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比较和评价。如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工作。5.3 依据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重,各位评标委员会成员单独就每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进行比较和评价,评出其技术得分和商务得分。5.4 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价格评分。5.5 将各评委对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投标人的总分,并按总分高低排出名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情况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5.6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二、投标文件的初审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一)、资格性检查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包含如下内容:1)★合格的投标保证金;2)★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4) ★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要求;5)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投标人代表及投标文件签署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6) ★投标函(投标的有效期);通过上述资格性检查,可初步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上述审查内容,打“★”号项投标人必须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其他分项若有不合格,将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并在商务打分表中酌情扣分。(二)、符合性检查分为商务符合性检查和技术符合性检查。1、商务符合性检查商务符合性检查是指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经济部分)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符合性检查的内容包括:(1)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人的主要商务条款进行检查,如检查投标人商务文件的描述是否正确,检查投标人的规模、信誉、业绩情况,检查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检查投标人的交稿进度、付款条件和方式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等,对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格文件,包括业绩、技术能力等进行检查,同时应检查投标人在其它类似项目上的服务情况等。对投标文件中不清楚和不充分的部分进行澄清。(2)检查分项报价并确定有无计算错误,对投标报价表的内容进行算术性校核。主要检查数字填写是否适当、完全和有无计算错误。并检查报价基础是否一致。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若投标人出现超低报价,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报价的分项报价进行审查,并检查报价基础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重大漏项,同时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确定投标人是否以低于企业成本价报价。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企业成本价报价或报价存在重大漏项,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导致招标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则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对是否低于企业成本价报价或报价存在重大漏项的事宜有争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成员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按废标处理。2、技术符合性检查技术符合性检查主要是检查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的有效性、完整性,对招标文件是否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差,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认真阅读投标文件,整理资料,详细列出主要方案及其与用户需求的偏差表。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符合性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完整性对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内容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已递交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的有关文件。(2)服务范围、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基本服务范围、内容来检查投标文件所列内容是否完整,有无缺项。(3)服务标准及要求检查所报服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标准及要求。对于投标文件提出的偏差或投标人提出的替代方案,应检查其合理性和可接受性,是否为对基本报价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偏差。(4)技术服务内容检查投标人的技术服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5)对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主要条款(含打“★”的条款)无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应予以技术废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指的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而无任何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实质上影响到合同项下的服务范围,或指与招标文件有实质不一致,限制了合同项下甲方的权利和乙方的义务, 或对该重大偏离的修改对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将不公平。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的内容本身而不靠外部的证据。对是否符合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有争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成员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6)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开标评审结束前予以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方案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三、澄清有关问题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过程中,投标人可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有关问题进行书面澄清。该书面澄清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 经过澄清后仍不符合要求, 则该项目在下一步评审进行评分调整。4、 若重大(实质性)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人则被认为是“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四、比较和评价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务和技术评估的结果,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别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价格等内容进行打分。其中,商务评估、技术评估、价格评估的评分权重详见第八条。3、评委打分办法(1)参加评分的评委应尽力体现客观、实事求是,避免学派偏见和个人偏好。(2)衡量、对比的依据,应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供的正式试验数据、评标澄清中的文字为准,口头回答和收集的资料只作为参考。(3)评分主要是为比较各投标人的价格、商务和技术综合排序。(4)评标委员会打分采取记名形式。(5)各评委根据秘书组提供的技术打分表独立自主打分,任何人不得要求评委统一打分或统一确定等次顺序。(6)对打分表中的每项条款,各评委应根据投标文件、澄清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按满足的程度给投标人打分。(7)评分程序1)就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照整理出商务、技术评标因素对比表、偏差表,并在经过校核的基础上逐项打分。2)评分统计表中各投标人得分应为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8)评分标准和细则详见第八条。4、价格评分方法 评分标准和细则详见第八条。五、推荐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依据得分情况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六、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撰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公告时间、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评审方法和标准; 4、开标评审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审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建议。七、注意事项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因泄密或其它意外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及影响,凡参加评审工作的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本规定:1.在评审工作期间,所有分发的投标文件、资料等仅限于在评审场所中使用,不得带往其它地方,所有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料等一律编号登记。2.评审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有关评审内容。3.评审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书信、电讯、口述等方式将有关评审内容(如资料、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的决定、评审组织机构、评审人员名单等)披露给未参加评审的任何无关人员,包括上级领导、同级和下级人员,任何与评审无关的人员(包括亲朋好友和同事)不得进入评审场所。4.在举行与各投标人的澄清会之前评标委员会应明确参加会议的人员及主谈人。任何需要投标人在澄清会上澄清的问题必须经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由主谈人提出。在澄清期间,对于涉及本规定保密范畴的所有内容,主谈人不得向投标人透露。八、评分标准和细则一)、评分因素及分值评分因素分值1、商务25.0分2、技术65.0分3、价格10.0分二)、评分因素分值的具体分配:1、商务:总分25.0分序号评审内容及评审细则满分值(投标人本项得分不得高于满分值)1合同条款的响应情况:综合评比各投标人的合同条款响应情况:完全响应的得2.0分;负偏离每条扣1.0分。本项目满分2.0分,最低分为0分。2.022005年以来同类业绩成果:1、投标人具有同类型政策及管理方面咨询业绩的,每项3分;本项最多12分;2、考虑本项目前期的衔接,为便于项目的推进实施,投标人业绩具有参与东莞市供水行业标准化体系构建研究及供水规划编制的,每项可多加4分,本项最多8分;提供项目合同或项目委托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20.03服务便利性:分优[3.0分]、中[2.0分],差[1.0分]三个档次;3.0总分25.0分2、技术:总分65.0分序号评审内容及评审细则满分值(投标人本项得分不得高于满分值)1项目组情况:综合比较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优:10-8分;良:7-5分;中:4-2分;差:1分。10.02项目负责人情况:项目负责人负责经历及承担过类似工程的项目并且有相关证明文件的,得5分;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得5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10.03项目理解情况:1、对招标项目内容的理解(含本项目对东莞市市区供水行业发展的指导意义的认识和了解等)透彻、准确的,得6-4分;理解较为准确的,得3-1分;理解不到位或未理解透彻的,得0分;2、对东莞市水务局制定供水行业管理及应急保障体系构件的必要性理解充分的,得6-4分;理解较为充分的,得3-1分;理解不到位的,得0分;12.04项目实施方案:1、对于体系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含对体系编制的总体设计和描述、拟采用的调查、分析和比选论证方法及规范依据、规划的基本内容及编制深度承诺)合理且具备实操性的,得15-10分;方案较为合理,实操性较强的,得9-5分;方案不合理的或者未能给出具体方案的,得0分;15.05项目开展的重点、难点:1、对本项目开展的重点、难点把握及分析到位,解决措施可行的,得6-4分;把握及分析较为明确,解决措施较为可行的,得3-1分;未把握及分析到重点、难点,未提出解决措施的,得0分;6.06工作进度计划安排:1、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计划并提出保障措施的,得6-4分;对工作进度计划提出简单安排,提出的保障措施也较为合理的,得3-1分;未作出工作进度安排且未提出相关保障措施的,得0分;6.07售后服务及承诺:1、对各投标人作出的后续服务及承诺进行横向对比,优:6分;中:4分;差:2分。未能给出后续服务及承诺的,得0分。6.0总分65.0分3、价格:总分10.0分本项目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本项目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即10.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