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矿山边界地质环境破坏恢复治理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矿山边界地质环境破坏恢复治理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根据河南省地方标准《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鹤壁市邪矿水泥用灰岩矿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和《水泥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治理工程设计书》要求对矿山边界影响矿区绿色矿山建设验收的地质环境破坏区域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矿山边界地质环境破坏恢复治理项目

1.2项目编号:M****************255

1.3建设地点: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鹤壁市邪矿水泥灰岩矿矿区矿区西南部矿山道路(7号矿界点附近)和东南部废弃民采坑(3号矿界点至4号矿界点之间)。

1.4项目内容:

1.4.1治理区概况(1)邪矿矿区西南部矿山道路生态修复治理区(Ⅰ区)。位于矿区7号拐点附近边界出现地质环境破坏(越界范围坐标*******.0,511623.0至*******.05,511573.05至*******.0,511553.1边界之间)。该处边界外部地质环境破坏范围约 2621.4㎡。治理Ⅰ区面积总计8458.14㎡;

(2)邪矿矿区东南部废弃民采坑生态修复治理区(Ⅱ区)。位于矿区3号拐点至4号拐点之间(越界范围坐标*******.0,512885.1至坐标*******.0,512790.3),为历史遗留废弃民采坑(私自开采),该处本矿区边界外部约4138.7㎡范围已经开采破坏。治理Ⅱ区面积总计9593.00㎡。

治理区面积总计18051.14㎡。

1.4.2主要工程量:

(一)邪矿矿区 西南部矿山道路生态修复治理区(Ⅰ区)

根据治理区(Ⅰ区)特点和周边现状,在充分掌握生态环境问题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该区的位置,进行工程布置。治理思路为对治理区内道路、平台、顺坡采场进行整治,然后覆土绿化。依据现场地形条件,将本次治理区划分为2个道路区(其中道路2区为平整场地时新形成的临时道路)、1个道路堡坎区、3个渣堆斜坡区(渣石随坡堆放)和2个平台区,有针对性的进行综合治理,具体如下:

1.道路1区:对道路最西侧区域用挖掘机对渣石进行清运、平整,形成道路回

车场,对道路其他区域进行平整,平整后覆土绿化,在道路外缘堆砌土埂;

2.道路堡坎区:对道路堡坎松动岩石进行清除整治(危石清除);

3.渣堆斜坡1区:位于治理区(Ⅰ区)北侧,对渣堆斜坡1区进行整治,整治后坡度约 37°,对整治后渣堆斜坡进行覆土绿化;

4.边坡1、平台1、渣堆斜坡2区:对边坡1进行渣石清运,并对边坡1坡面进行清理,清除松动的岩石;平整平台1区域,将整治产生的渣石堆放在渣堆斜坡2区,并对渣堆斜坡2区进行坡面整治。整治后,边坡1坡度约48°,平台1宽约7.5m,长约80m,渣堆斜坡2区坡度约39°,对整治后的场地进行覆土绿化,在平台外缘堆砌挡土埂;

5.渣堆斜坡3区:位于治理区Ⅰ区东侧沟底,对渣堆斜坡坡面进行整治,整治后渣堆斜坡3区坡度约31°,对整治后的渣堆斜坡3区进行覆土绿化;

6.边坡2区:对边坡2区进行坡面清理,对坡面上松动岩石进行清除整治(危25石清除),坡底撒播蔓藤绿色植物(地锦);

7.平台2区:对平台2区进行平整,覆土绿化,其中在平台外缘堆砌挡土埂,防止水土流失。

8.道路2区:在对渣堆斜坡及冲沟东侧边坡2、平台2进行平整时,在冲沟处会形成一条临时道路,即为道路2区,场地进行平整后,对该区域进行覆土绿化。

(二)邪矿矿区东南部废弃民采坑生态修复治理区(Ⅱ 区)

根据治理区(Ⅱ区)特点和周边现状,在充分掌握生态环境问题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该区的位置,进行工程布置。治理思路为对治理区内采场、平台、边坡进行平整,然后覆土绿化。依据现场地形条件,将本次治理区划分为1个采场区、1个平台区、3处边坡区,有针对性的进行综合治理,具体如下:

1.采场区:进行场地平整,覆土绿化;

2.平台1区:进行平整,平台外缘堆砌挡土埂、覆土绿化;

3.边坡1区:对坡面上松动岩石进行清除整治(危石清除),坡底撒播蔓藤绿色植物(地锦);

4.边坡2区、边坡3区:对坡面进行整治,覆土绿化。

1.5项目建设的设计及评审、备案。

施工单位要找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工程进行设计,并评审、备案。

1.6工期:具体工期按照合同约定。

1.7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

2.踏勘现场

2.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设备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2.2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2.3有意向的投标人投标前,联系招标方进行实地踏勘方可审核通过。

3.合格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3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矿山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爆破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本招标项目不接收可被查实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包括如“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需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5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正确提交投标文件。

3.6遵守投标人各项承诺、责任、义务、权利。

3.7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

4.报名

4.1本招标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1符合条件的响应申请人请于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原招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

5.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且须在2020年8月18日16:30前交至:

单位名称: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鹤壁长风路支行

银行帐号:1710 4202 1920 1000 170

4.2 响应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购网,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按照“中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谈判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5.1 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和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以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为准,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谈判响应文件(电子与纸质)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上午 9 时 30 分,递交地点为: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5.2 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采购网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3 纸质谈判响应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打印版打印装订(其中的授权书、承诺函、报价表等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与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5.4 由于响应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或开标失败的,责任由响应人承担。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响应人应将“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U盘)随同纸质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后一并递交(响应文件一正四副),当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不能正常开标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U盘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5.5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数额:人民币3000元整。由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代收代退,统一管理。

保证金缴纳及退还: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8月19日9:30时前到账,由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代收代退,统一管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原招采网网站上发布。

8.联系人

招标人: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立志 0392—*******

技术联系人:奚向成 150*****636

监督联系人:温晓聪 ****-*******

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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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 恢复 地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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