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佑学校(珠溪学校)室外运动场地(足球场、蓝球场)工程招标公告
伍佑学校(珠溪学校)室外运动场地(足球场、蓝球场)工程招标公告
一、由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盐城市城南新区伍佑学校(珠溪学校)工程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并已解决。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室外运动场地(足球场、蓝球场)工程材料采购及施工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伍佑学校(珠溪学校)室外运动场地(足球场、蓝球场)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
3、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总造价约350万元。
4、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6月。
5、质量标准:合格。
四、标段划分、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伍佑学校(珠溪学校)室外运动场地(足球场、蓝球场)工程的施工,包括基层处理、基础工程、面层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中蓝球场的塑胶面层不做) 。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等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和要求: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建造师[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2011年7月- 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 (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原件。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2009年元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施工过一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工程造价不少于250万元的运动场地工程)获合格及以上工程质量等级。业绩材料须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工程业绩材料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原件、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章印或附与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相对应的项目合同备案表,且备案表上有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造价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反映]。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6、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7、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六、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或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于2012年6月20日15:00时至2012年6月28日18:00时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解放南路与青年路交接处);联系人:印晶,联系电话:****-********)处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盐城市工商银行阳光分理处,账号:****************15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418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对资格预审合格
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进行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招标人资格预审结束后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十二、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
盐城市经信委机电设备招投标办公室:****-********
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
建设单位(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沙洪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53*****190
联系地址:景观大道高职园区 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方洲
交通技师学院内城南管委会 财富广场4楼
盐城市城南新区伍佑学校(珠溪学校)
室外运动场地施工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名称):
根据贵单位 项目的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身份证号为 )办理投标报名以及资格预审、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误,如有差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投标报名资格。
授权委托人联系号码: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诚信投标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机构):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和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___万元,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信,没有弄虚作假;
(二)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派的投标项目组成员符合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常驻施工现场;
(四)本单位如有涉及招标投标方面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罚,并自动放弃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二0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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