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中学学生宿舍A幢、B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华民中学学生宿舍A幢、B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五华县华民中学学生宿舍A幢、B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华建施招2012-1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五华县华民中学学生宿舍A幢、B幢工程 ,已由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华发改[2012]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五华县华民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A幢框架结构四层,独立基础,建筑面积1499.28㎡,B幢框架结构三层,独立基础,建筑面积562.04㎡,招标参考价共*******元;
2.2招标范围:按设计图纸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华教基招2012-06审批表内容 ;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
2.4工程地点: 五华县华民中学校园内 ;
2.5三通一平情况:基本完善(中标人以料抵工无偿拆除破旧房并负责清运);
2.6建设工期:总工期A幢五个月、B幢五个月,(含高温,雨水天气)计划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约定;
2.7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信誉要求:不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资料<一>:1、五华县建筑企业投标登记证。
2、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资料<二>: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2、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上述两项资料分别装订成册并由县内注册企业副经理以上人员,备案企业负责人 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 2012 年6 月 25 日14:30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2012 年 6 月 26 日 9:00 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合格投标人于 2012 年 6 月 26 日 15:00~17:30时到 招标代理机构 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需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并自行复印),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7 月 3 日 15:00 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 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县内注册企业副经理以上人员,备案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准时参加。
7、奖励措施
中标企业在规定的合同期限内能如期完工,则每平方米奖励70元;若工期提前15天(含15天)完成,则每平方米再奖励5元(累计奖励75元);若工期提前30天(含30天)完成,则每平方米再奖励10元(累计奖励85元)。完工时间以工程预验日期为准。
8、履约行为
企业不按合同履约的行为,企业、项目负责人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三个月,公示期内在五华县境内不得参加工程投标。
9、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
招标人(盖章): 五华县华民中学
办公地点:五华县华民中学校园内
联系人: 张国先 联系电话: 138*****983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五华县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71号
联 系 人: 赖崇宾 联系电话: ****-*******
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71号
联系人: 曾永辉 联系电话:****-*******
http:// www.21wuhua.net
日期: 2012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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