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招标公告

莞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东莞市莞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 WZDG2012-0602FW
采购目录: 服务类\其他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非东莞注册企业在东莞需设有分支机构,以工商局登记的营业执照为准; 3、凡进入莞城区投标的专业技术队伍(单位),必须是已经在东莞市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科进行备案的单位; 4、凡进入莞城区投标的专业技术队伍(单位),必须具有由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地籍测绘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的队伍; 5、凡进入莞城区投标的专业技术队伍(单位),必须具有全站仪和正常使用RTK; 6、凡进入莞城区投标的专业技术队伍(单位),必须具有测绘专用车; 7、一个专业技术队伍(单位)在东莞市只能承担一个镇的工作项目(即凡在东莞市范围内正承担其他任何一个镇街该项目的专业技术队伍,不能参加莞城区投标); 8、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采购文件公示开始时间: 2012年06月21日 08:30
采购文件公示截止时间: 2012年06月28日 17:3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12年06月21日 09:0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12年06月29日 17:00
获取文件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34号创意产业园12号楼205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150.0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2年07月03日 09: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07月03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34号创意产业园12号楼205室)
开标时间: 2012年07月03日 09:30
开标地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34号创意产业园12号楼205室)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莞城分局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莞城东城西路48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34号创意产业园12号楼205室
经办人名称: 潘杰丽、曾真标
联系电话: ****-********(标书售卖)、********(项目咨询)
分包信息: 包号 说明
A 东莞市莞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采购

注:1、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 营业执照副本,② 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 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已注册备案的供应商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谈判文件,请自带U盘以拷贝谈判文件电子文档。)
2、凡购买谈判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投标人数不足三家而需重新采购,采购人有权拒绝未提供书面通知的投标人的重新投标。
3、如投标人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请于开标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谈判编号:WZDG2012-0602FW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东莞市莞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采购采 购 人:东莞市国土资源局莞城分局采购代理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六月 目录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4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6一、项目概述6二、商务要求61. 资格标准62. 投标报价73. 工期要求74. 付款方法和条件75. 项目提交成果8三、技术要求81. 作业人员管理要求82. 技术要求8第三部分谈判须知10一、说明101.适用范围102. 定义103. 合格的服务104.谈判费用10二、谈判文件115. 谈判文件的构成11三、报价文件的编制116.报价文件编制基本要求117. 计量单位118. 报价文件构成12四、谈判报价要求12五、投标/谈判保证金13六、报价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1312.报价文件的份数和封装1313. 报价文件的递交14七、谈判与评审1414.开标1415.评审过程的保密1516.谈判小组与评审1517.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17八、成交服务费17九、质疑18十、签订合同18十一、履约保证金18十二、适用法律19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20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261. 投标函262. 开标一览表273. 投标分项报价表284. 技术条款对照说明表295. 商务条款对照说明表306. 资格证明文件316-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26-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336-3. 投标公司简介347.服务方案358.谈判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格式)369.支付成交服务费承诺函3710.不可撤销履约保函(格式)38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受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莞城分局 委托,就 东莞市莞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 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采购,欢迎有服务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项目内容:1、谈判编号:WZDG2012-0602FW2、项目名称:东莞市莞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采购。3、采购内容: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权属界线调查、立桩、编图等)1项(详见《第二部分 谈判项目内容》)。二、供应商的资格标准: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相关经营范围;2、非东莞注册企业在东莞需设有分支机构,以工商局登记的营业执照为准;3、凡进入莞城区投标的专业技术队伍(单位),必须是已经在东莞市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科进行备案的单位;4、凡进入莞城区投标的专业技术队伍(单位),必须具有由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地籍测绘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的队伍;5、凡进入莞城区投标的专业技术队伍(单位),必须具有全站仪和正常使用RTK;6、凡进入莞城区投标的专业技术队伍(单位),必须具有测绘专用车;7、一个专业技术队伍(单位)在东莞市只能承担一个镇的工作项目(即凡在东莞市范围内正承担其他任何一个镇街该项目的专业技术队伍,不能参加莞城区投标);8、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三、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售价及要求: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2年6月21日至2012年6月29日(谈判文件公示时间:2012年6月21日至2012年6月28日,共五个工作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购买谈判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34号创意产业园12号楼205室。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4、购买谈判文件要求:现场购买,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办理注册备案(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整合成一个PDF文件)。(说明:已注册备案的供应商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谈判文件,并请自带U盘以拷贝谈判文件电子文档。)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2年7月3日(北京时间,星期二)09:00~09:30。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2年7月3日09:30(北京时间,星期二),所有报价文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或以电报、传真形式的报价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谈判仪式。3、递交报价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34号创意产业园12号楼205室)。注:凡购买谈判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谈判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五、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下述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代理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联 系 人:潘杰丽、曾真标联系电话:0769-88058801(标书售卖)、********(业务咨询) 传  真:0769-********电子邮箱:zhwzdf@126.com总部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2层分部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34号创意产业园12号楼205邮编:523000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一、项目概述依据土地登记、土地调查的法律法规,全面查清莞城区全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为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提供准确的可用调查资料和基础数据。主要是对集体土地权属界线进行调查,完成行政村及村民之间(含飞地)、行政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权宗地界址线调绘及权属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权属人及相关信息、土地权属性质、土地座落(地址及四至)、界标物及界址认定、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土地权属来源及实际使用情况等。二、商务要求1. 资格标准供应商编制的报价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1.1 资格标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相关经营范围;2、非东莞注册企业在东莞需设有分支机构,以工商局登记的营业执照为准;3、凡进入莞城区投标的专业技术队伍(单位),必须是已经在东莞市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科进行备案的单位;4、凡进入莞城区投标的专业技术队伍(单位),必须具有由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地籍测绘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的队伍;5、凡进入莞城区投标的专业技术队伍(单位),必须具有全站仪和正常使用RTK;6、凡进入莞城区投标的专业技术队伍(单位),必须具有测绘专用车;7、一个专业技术队伍(单位)在东莞市只能承担一个镇的工作项目(即凡在东莞市范围内正承担其他任何一个镇街该项目的专业技术队伍,不能参加莞城区投标);8、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1.2 投标/谈判保证金:①★金额: 人民币2,00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②投标/谈判保证金帐户:账户: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账号:****************512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市新城支行③有效期: 90个日历日(由开标之日后算起);④交纳时间: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谈判保证金,或在距开标截止时间一天前提交投标/谈判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户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为准)。投标/谈判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交(汇款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以其他方式、委托个人或分支机构提交的投标/谈判保证金无效)。供应商在汇投标/谈判保证金时应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不提交或未按时提交投标/谈判保证金的将不具备参加投标的资格。提交了投标/谈判保证金但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时间为准);提交了投标/谈判保证金而未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退还其投标/谈判保证金。2.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含税),投标报价须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经费,包括工程费、外业指界费、项目验收费等。3. 工期要求2012年7月30日前,完成辖区范围内土地权属界线核定、拐点立桩等工作;2012年8月20日前,完成宗地图编制以及内业核查、登记公告等工作。4. 付款方法和条件 (1)合同签定的10个工作日内由付款单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完成提交村一级(经济联社)地籍调查成果、甲方出具的证明以及指界费签收材料,并缴清所有被扣罚的工程款(或无扣罚记录)后10个工作日内由付款单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3)项目完成验收、提交所有成果并缴清所有被扣罚的工程款(或无扣罚记录)的10个工作日内由付款单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5. 项目提交成果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项目成果如下:(一)文字资料1、工作报告2、技术总结3、质量检查报告4、地籍调查表及权属资料(二)数据成果符合入库要求的地籍调查数据,包括界址线、界址点、电子化的权属资料等。(三)图件成果包括用计算机显示和输出(印制)的各类分区地籍图、标准分幅地籍图和宗地图。(四)其它成果甲方提出具体需求,在本项目工作中形成的其他成果,乙方不得拒绝提供。三、技术要求1. 作业人员管理要求承包作业单位每个工作日至少有10个工作技术人员到场作业(其中至少有5人须提供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作业人员每个工作日必须到莞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莞城国土分局报到,不能按规定到场作业的按违约处理,处以每人每日3000元违约金的罚款,罚款直接从承包合同款中扣除;另外,作业队伍成交后必须在东莞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对于甲方提出的工作问题,作业队伍必须在6小时内作出响应。2. 技术要求2.1 数学基础采用的平面坐标系统、高程基准和基本等高距(1)平面坐标系统:珠区坐标系;(2)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2.2 比例尺集体土地所有权采用1:2000比例尺。2.3 调查单位地籍调查以宗地为基本单元。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2.4 调查内容应按《地籍调查表》等规定的格式记录;调查作业结果应体现实地、图件与数据一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内不含国有土地;数据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2.5 界址点的设置(1)两个以上权属界线的交叉点,必须在工作底图上标注界址点,并作界址点注记。(2)权属调查应对重要界址点作文字注记。2.6 地类的核实在开展权属调查的同时,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地类进行核实,与实地不一致的,按变更调查的有关规定处理。注:莞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申报及地籍调查测量技术最终以《东莞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申报及地籍调查测量技术设计书》为准,该设计书电子版另附。第三部分谈判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2. 定义2.1 “采购单位”是指:东莞市国土资源局莞城分局。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2.3 “监管部门”是指: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2.4“供应商”是指响应本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2.5合格的“报价人/供应商”是指: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3)符合本谈判文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见《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2.6 “成交供应商” 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2.7 “报价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3. 合格的服务3.1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权属界线调查、立桩、编图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3.2 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4.谈判费用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谈判文件5. 谈判文件的构成5.1 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谈判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谈判邀请函2)采购项目内容3) 谈判须知4) 合同书格式5) 报价文件格式6) 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三、报价文件的编制6.报价文件编制基本要求6.1 供应商对报价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6.2 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及其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报价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6.3 报价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6.4 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谈判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计量单位7.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8. 报价文件构成8.1供应商编写的报价文件应包括“经济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三个部分,同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合法。否则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1.1经济价格文件(份数:一正两副)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8.1.2商务技术文件(份数:一正两副)1)投标函;2)技术条款对照说明表;3)商务条款对照说明表;4)资格证明文件;5)服务方案;6)承诺函;7)谈判保证金;8)投标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说明的其他内容。8.1.3唱标信封(份数:一正)1)开标一览表(原件一份,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盖公章);3)谈判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原件一式两份,盖公章);4)谈判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5)报价文件电子文档(光盘一份,盘面上需写明“项目名称、谈判编号、供应商名称、递交日期”等信息)。8.2供应商须将报价文件按“经济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三个部分分册装订,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目录及注明页码,商务技术文件不能出现投标报价。四、谈判报价要求9.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10.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权属界线调查、立桩、编图等全部服务工作。五、投标/谈判保证金11.1 供应商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交纳投标/谈判保证金,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本项目投标/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11.2 投标/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0.7条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投标/谈判保证金。11.3 投标/谈判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即人民币,供应商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交(汇款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以其他方式、委托个人或分支机构提交的投标/谈判保证金无效)。供应商在汇投标/谈判保证金时应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投标/谈判保证金账户如下:账户: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账号:****************512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市新城支行11.4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谈判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为无效响应。11.5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1.6成交供应商的投标/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谈判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的;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或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3)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谈判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4条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的;5)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6)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实的。六、报价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12.报价文件的份数和封装12.1供应商须提供一式 3 份装订成册的报价文件,其中,正本 1 份和副本 2 份。供应商应将《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2.2报价文件的封装袋正面应当标明: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3)供应商名全称;4)日期。13. 报价文件的递交13.1所有报价文件应于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13.2迟交的报价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七、谈判与评审14.开标14.1采购人按本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报价人参加。14.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报价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报价人。14.3 开标程序:14.3.1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其谈判将被拒绝。14.3.2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或由报价人推选代表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14.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报价人名称、谈判价格和报价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4.4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报价文件,不得进入评审,并将其报价文件退回:14.4.1报价文件未按照本文件第12条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14.4.2谈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提交金额不足的。14.4.3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购买谈判文件(报名)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的。14.5采购代理机构在本文件要求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报价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14.6 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报价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15.评审过程的保密15.1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止,凡与谈判、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成交供应商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谈判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5.2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止,报价人不得与参加谈判、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审过程中,如果报价人试图在报价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15.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索取材料。16.谈判小组与评审16.1谈判小组1)谈判小组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2)开标后,谈判小组对所有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3)谈判小组将按谈判排序的顺序逐一与报价人分别就技术、商务进行相同轮次(一个或多个回合)谈判,并形成谈判纪要文件。谈判目的在于优化需求,使所有报价人的响应具有可比性。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报价人的技术资料、报价和其他信息。4)谈判小组将以随机抽签的形式对在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进行谈判排序。5)谈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条件、技术服务组织方案、合同执行计划、相关服务、质量保证、采购人配合等内容。 6)在谈判过程中,报价人递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后生效,报价人应受其约束。16.2评审原则16.2.1评审基本原则:评审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谈判小组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16.2.2参加谈判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的规定,严格保密,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干预谈判小组的评审工作。16.3评审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完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报价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16.4评审程序16.4.1初步评审16.4.1.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查报价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报价文件是否编排有序。16.4.1.2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对报价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报价文件提交的内容是否齐全、是否能证明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任务、是否按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相应的承诺。16.4.1.3无效报价文件的认定报价文件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被认定为无效:1)谈判有效期不足的;2)谈判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超出财政批复预算的或低于成本价的;3)不按照谈判文件第8条规定要求制作报价文件的;4)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5)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6)所提供的必要资格证明资料无效或不齐全的;7)主要服务内容不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8)递交报价文件份数不足或未按照本文件第12条的要求装订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谈判小组在审查中发现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资料不齐和欠缺时,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整相应资料。如不能补足的,其报价文件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将被拒绝。16.4.2评审与比较16.4.2.1谈判小组首先阅读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据此与报价人进行技术、商务内容的澄清、修正和谈判。评审以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澄清文件、谈判承诺文件和最终报价为依据,本着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精神,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及综合实力强的成交供应商。16.4.3谈判第一阶段:谈判小组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第二阶段: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报价人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内容主要是对报价方案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以及价格的调整等。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如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进行二轮及以上轮次的谈判。第三阶段:谈判小组要求所有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及承诺,包括:最新方案、最终报价及有关承诺等。如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没有重大修改,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报价人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密封递交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由谈判小组决定。谈判小组对通过详细商务、技术评审的报价人的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谈判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谈判小组对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澄清文件、谈判承诺及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审。谈判小组将校核后各报价人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16.4.4推荐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将出具评审报告,向采购人推荐成交供应商。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成交供应商,次低的为成交备选供应商,如此类推。17.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有权变更技术方案或采购数量,如果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变更要求调整方案或价格后未能成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八、成交服务费18.1成交方须按第18.3条中规定的计费方式在收到成交通知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18.2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8.3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中标金额(万元)服务招标收费费率100以下1.50%100-5000.80%500-10000.45%1000-50000.25%5000-100000.10%10000-1000000.05%100000以上0.01%九、质疑19. 如果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十、签订合同20.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0.2 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文件第20.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供应商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十一、履约保证金21.1 成交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10日内,应按照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采用以下方式提交:⑴ 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履约保函原件交采购人保存。履约保函应由中国境内合法经营的支行及以上银行机构出具,格式见谈判文件 (如出具该保函的银行机构不在东莞市,则需附上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⑵ 银行转帐成交人可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将履约保证金直接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到期后无息退还。21.2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取消该成交决定,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十二、适用法律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东莞市莞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合同甲方(委托单位):东莞市国土资源局莞城分局乙方(作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年月日东莞市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子项目(项目编号: )谈判文件中对 调查区(东莞市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子项目标段)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内容1.1 作业区域 调查区(东莞市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子项目标段),调查范围包括区(或区街道、镇)内的所有集体土地。1.2 工作内容依据土地登记、土地调查的法律法规,全面查清全市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为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提供准确的可用调查资料和基础数据。主要是对集体土地权属界线进行补充调查,完成行政村之间(含飞地)、行政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权宗地界址线调绘及权属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权属人及相关信息、土地权属性质、土地座落(地址及四至)、界标物及界址认定、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土地权属来源及实际使用情况等。第二条工作要求2.1 技术要求1、数学基础采用的平面坐标系统、高程基准和基本等高距(1)平面坐标系统:珠区坐标系;(2)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2、比例尺集体土地所有权采用1:2000比例尺。3、调查单位地籍调查以宗地为基本单元。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4、调查内容应按《地籍调查表》等规定的格式记录;调查作业结果应体现实地、图件与数据一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内不含国土土地;数据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5、界址点的设置(1)两个以上权属界线的交叉点,必须在工作底图上标注界址点,并作界址点注记。(2)权属调查应对重要界址点作文字注记。6、地类的核实在开展权属调查的同时,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地类进行核实,与实地不一致的,按变更调查的有关规定处理。2.2 作业人员管理要求1、乙方必须按投标书承诺的人员名单落实作业与管理人员人。2、成交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内,乙方如无异议,应迅速组织工作人员进场,甲方也将按照程序尽快与乙方签订合同。3、项目除有项目负责人外,还必须设置专门的技术负责人、内业负责人。未经甲方允许,承诺的常驻人员不得调离测区。4、拟投入的作业人员结构应合理,具有较强的作业能力,投入人数不得低于甲方对标段人数的要求。5、在项目执行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承诺进行考勤管理,乙方在报价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内业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若非不可抗拒因素不得更换;且乙方在报价文件中填报的常驻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更改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并且在项目执行期间变动数量不超过技术人员总数的20%。6、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在作业期间对作业人员进行考核,如未经甲方同意,作业人员缺勤一人天,将扣罚工程款1000元;项目或技术负责人缺勤,每天扣罚工程款3000元。2.3 仪器设备管理要求1、乙方应按照项目标书承诺和项目实际需要的设备仪器、计算机、车辆等,并投入到调查区范围内使用,甲方、作业监理单位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仪器设备调出测区。2、乙方若完成90%的工作任务,且经甲方和监理认可,则可撤离部分工作人员。3、在测区使用的仪器设备应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检测并合格,不得使用未经年检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用于作业,否则一经发现每次每台将扣罚工程款5%。2.4 成果提交及工作进度要求本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将根据甲方需求及工作进展情况分为二个阶段提交。每阶段成果将采用集中汇交的方式,成果汇交时产生的费用由作业队伍自理。工作进度计划如下,如有变化,以甲方最新出台的要求为准。1、2012年7月30日前,要完成辖区范围内土地权属界线核定、拐点立桩等工作任务;2、2012年8月20日前,要完成宗地图编制,以及完成内业核查,登记公告等工作。2.5 其它管理要求1、乙方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测绘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2、乙方应该确保成果的保密与安全。如造成作业成果或甲方提供资料外泄,乙方必须承担法律和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3、乙方的作业人员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加工作人员。4、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作业监理和数据监理单位的指导,配合相关工作。无正当理由不配合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三条项目提交成果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项目成果如下:(一)文字资料1、工作报告2、技术总结3、质量检查报告4、地籍调查表及权属资料(二)数据成果符合入库要求的地籍调查数据,包括界址线、界址点、电子化的权属资料等。(三)图件成果包括用计算机显示和输出(印制)的各类分区地籍图、标准分幅地籍图和宗地图。(四)其它成果甲方提出具体需求,在本项目工作中形成的其他成果,乙方不得拒绝提供。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组织乙方进入本项目指定的调查区开展工作,按本项目各阶段的要求配合乙方工作(主要指资料提供、工作关系协调、组织检查验收等),提供作业技术规范和指导。2、以国家、省和市对集体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进度和成果质量检查验收的要求为依据,由甲方及监理单位对本项目进行作业监理和数据监理并参与验收。3、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甲方或监理单位发现乙方存在人员不到位、管理混乱、技术力量不足等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成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向市局建议更换队伍并出具有效证明材料,若更换队伍甲方将根据材料中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4、在项目管理中,乙方若存在违约行为(人员、仪器、质量等),甲方将在测绘诚信体系中扣除乙方的信用分,直接影响乙方在东莞市进行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投标。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成交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内,乙方如无异议,应迅速组织工作人员进场。签订合同前,乙方应按照报价文件落实《东莞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子项目标段 作业人员名单》,并经甲方同意后做为本合同附件,做为合同签订后甲方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考勤的依据。2、通过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自觉接受和主动配合甲方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3、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在谈判文件中的需求及有关技术文件中的要求,确保项目按合同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4、乙方要对甲方提供的相关土地调查及基础测绘等资料保密,相关资料只能用于本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用于其它方面或对外扩散。5、乙方应遵守合同第二条中的有关要求。第六条对乙方项目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1、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项目成果的所有权:甲方。项目完成后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数据、成果应全面移交甲方或销毁。技术秘密的使用权:甲乙双方共同拥有。2、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本合同产生的开发实施成果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可共同申报奖项。 第七条项目合同价款、费用支付日期和方式(一)项目合同总价款项目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金额)(¥元,小写金额),包括了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经费,包括工程费、外业指界费、项目验收费等。(二)甲方费用支付日期和方式1、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结算,采用财政国库直接支付方式,项目阶段工作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后,甲方凭以下资料:(1)合同;(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3)项目成果证明(加盖甲方公章)。2、甲方按下述步骤向乙方付款:(1)合同签定的10个工作日内由付款单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完成提交村一级(经济联社)地籍调查成果、甲方出具的证明以及指界费签收材料,并缴清所有被扣罚的工程款(或无扣罚记录)后10个工作日内由付款单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3)项目完成验收、提交所有成果并缴清所有被扣罚的工程款(或无扣罚记录)的10个工作日内由付款单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三)乙方费用支付日期和方式乙方在进入村(经济联社)开展地籍调查后,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内向村(经济联社)及村民小组(经济合作社)指界人支付误工费用,每个行政村(经济联社)和村民小组(经济合作社)的误工费用为元/个 ,按以下步骤付款,并做好签收记录:(1)乙方按照甲方的安排,3个工作日内向开展调查的每个村一级(经济联社)和村民小组(经济合作社)支付指界误工费的50%。(2)乙方在每个村一级(经济联社)和村民小组(经济合作社)完成指界的3个工作日内,向村一级(经济联社)和村民小组(经济合作社)支付指界误工费的50%。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除出现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或不可抗力外,如甲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直接损失。(2)如果甲方没有按规定的期限及时付款给乙方,则每过期一天甲方按照中国银行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合同总额×1‰),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5%。由于拨款手续而导致的付款延迟不计算在延迟期。 (3)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无法进入本项目指定的调查区开展工作,直接造成延误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2、乙方不得将调查区整体或切割拆分交他人完成,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并扣罚有关区域的合同工程款。3、乙方不按甲方的安排及时进入本项目指定的调查区开展工作,由此造成的法律及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4、项目实施期间,若甲方或其委托的监理方发现乙方项目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员与已承诺的资料不符或在工作时间擅离作业区,将以违约论处并按3000元 /人/天次扣罚合同工程款,工作人员无故缺勤未经甲方同意,将从合同工程款中扣除1000元/人/天。5、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规定向村一级(经济联社)和村民小组(经济合作社)支付指界误工费,并由甲方监督,否则,将以违约论处并按乙方应付而未付金额的3倍扣罚工程款。6、本调查区的成果数据如不能通过检查验收,经调查应由乙方负责的部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任何一个环节发现的问题解决为止。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完成延误的,每过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合同总额×0.1%)。超过半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报价人返还已拨付项目经费。如确实因非作业原因导致工期延期的,可向甲方申请延长完成期限,延长时限不得晚于2012年9月30日。8、乙方对项目中获得的甲方的有关资料和生产成果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以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9、不符合合同第二条中的要求而造成的违约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条乙方由于违约被扣罚工程款的罚款通知书由监理单位出具,乙方应在项目合同款支付前到甲方财务处缴交,然后由甲方财务处将所扣罚的工程款上缴财政。第十一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协商后达成的补充和修改应以书面协议的形式予以确认。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乙方应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和法律政策教育,在项目实施期间如出现乙方作业人员伤亡、疾病、触犯法律法规或仪器设备损坏、财物损失等事件,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甲乙双方协调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签约甲乙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甲乙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第十五条合同附件《东莞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子项目标段作业人员名单》第十六条附则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合同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正本九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四份,乙方三份,见证人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乙方:东莞市国土资源局莞城分局(加盖公章)(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开户银行: 账户: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1. 投标函致: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司为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服务的谈判邀请 (谈判编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报价人 (报价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一 份 及副本 份:1) 投标函;2) 开标一览表;3) 投标分项报价表;4) 技术条款对照说明表;5) 商务条款对照说明表;6)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及投标资格证明文件;7) 服务方案;8) 承诺函;9) 谈判保证金;10) 按谈判文件对报价人的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如下承诺: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2.报价人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谈判有效期为开标日起九十个日历日。5.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6.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报价人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7.报价人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 报价人代表签字电话 报价人名称传真 公章电子邮件 日期2. 开标一览表报价人名称: 谈判编号: 币种: 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人民币)完工期(日历日)备注大写:小写:报价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公章):注:1、此表应按“报价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谈判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原件一式两份)、谈判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及报价文件电子文档”一同密封装入《唱标信封》,《唱标信封》单独提交。2、工期要求:2012年7月30日前,完成辖区范围内土地权属界线核定、拐点立桩等工作;2012年8月20日前,完成宗地图编制以及内业核查、登记公告等工作。 3. 投标分项报价表报价人名称谈判编号 序号分项名称、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分项合计(元)123…投标总价(元人民币,大、小写):报价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公章):注:1、各项费用须如实填写,如已含在分项价格中,则填“含”,免费则填“免”,如无此项内容则填写“无”,不允许空白。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3、总计价应等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4、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报价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4. 技术条款对照说明表报价人名称谈判编号 序号条款名称谈判文件条目号谈判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填写)谈判响应(所投服务技术情况)满足与否说明报价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公章):注:1、报价人必须严格按照此表格,逐条对照谈判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一一响应,填写所投服务技术情况;2、未逐条填写、填写不足、不详或不实,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3、此表可延长。5. 商务条款对照说明表报价人名称谈判编号 序号条款名称谈判文件条目号谈判文件商务要求(逐条填写)谈判响应(所投服务商务情况)满足与否说明报价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公章): 注:1、报价人必须严格按照此表格,逐条对照谈判文件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全部内容要求一一响应;2、未逐条填写、填写不足、不详或不实,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3、此表可延长。 6.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做出全面的响应。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6-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6-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6-3投标公司简介;以及《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中商务要求中规定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按此序号延续。须知1.1供应商投标时,应填写并提交下面规定的全部表格,以及其它有关资料。1.2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 1.3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1.4报价人提供的资格文件将由谈判小组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方的资格和履约能力。1.5报价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1.6全部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按投标须知封装。1.7提供的全部文件,如是复印件,须加盖公章。6-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关于贵司 年月 日(谈判编号)谈判邀请函,我方愿意参与谈判,提供谈判文件规定的项目的 (服务名称),并保证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各一份;2、企业地籍测绘资质证书 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一份;3、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下述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名称: 签字: 地址: 签字人姓名、职务传真 邮编: 电话:单位盖章:注:上述资格声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附后。6-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日期: 签发日期:单位:(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它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有效期限:至 年月 日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1、委托书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2、委托书不得转让、买卖。3、将此委托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6-3. 投标公司简介1. 名称和概况:A. 投标商名称:B. 总部地址:传真/电话: 邮编: C. 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D. 实收资本:E. 最近资产平衡表(到 时为止) (1)固定资产:(2)流动资产:(3)长期债务:(4)流动债务:(5)净值: F. 主要负责人姓名:2. 近两年的年营业总额:(以年度审计财务报表为准)年份年营业总额总利润3. 开户银行名称和地址:4. 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5. 其它情况(年表、组织、机构、荣誉等):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的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职务: 电话: 传真: 日期: 7.服务方案报价人名称谈判编号 报价人应编制递交详细、完整的《服务方案》,该方案应满足或高于谈判文件要求:⑴ 服务需求的理解及响应:……⑵ 承包方案、自律方案及应急方案:……⑶ 组织机构:……⑷ 设备设施的配置情况:……⑸ 工作人员的配备方案:……⑹ 各项管理规章制度:……⑺ 服务管理各项质量的指标:……⑻ 报价人认为需增加的其它内容。报价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公章): 8.谈判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格式)致: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本单位已按项目(采购编号: )的谈判文件要求,于年月日前以 (付款形式)方式汇入指定帐户(帐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本单位谈判保证金的汇款情况:(详见附件-谈判保证金进帐单)汇出时间:年月日;汇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汇款帐户名称:(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户名) 帐号:(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号) 开 户银 行:(银行 分行支行)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谈判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单位公章)二〇一二年月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附:我方谈判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注:1、此表应按“报价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谈判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及报价文件电子文档”一同密封装入《唱标信封》,《唱标信封》单独提交。9.支付成交服务费承诺函致: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谈判中被评选为成交人,我方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3日内,按谈判文件及国家计委发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向贵公司交纳成交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公司开出的违约通知书,按成交服务费金额的200%在我方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及买方给我方的成交合同规定的货款中扣付,并在此同意和要求买方(应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特此承诺!报价人法定名称(公章):报价人法定地址:报价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承诺日期:10.不可撤销履约保函(格式)(本履约保函在成交后使用,投标时无须提供)(如适用) 编号:致: (下称受益人) 鉴于受益人(地址: ,联系电话:)已与 (下称被保证人)签订一份编号为标的额为(币种,大写)的(以下简称合同),供货日期为年 月 日。 我行接受被保证人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合同总价 %即最高担保金额为(币种,大写) (小写)的不可撤销履约保函。我行保证:如受益人向我行书面声明被保证人未能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上述合同,我行在收到加盖受益人公章的索赔通知书后 个银行工作日内,凭本保函原件不可撤销地支付受益人的索赔款,直至上述最高担保金额, 而无需受益人出具相关证据或材料证明其索赔要求。受益人的任何索赔通知书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行。本保函自我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被保证人提供的服务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直有效,但最长有效期不超过 年月日。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保函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保证人(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发日期:年 月 日(本保函失效后,请将原件退回我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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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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