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水保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水保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水保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招 标 人:青海黄河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1

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沙珠玉330kV升压站水保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8031-XNYTZ-FY-[2020]第33号(总223号)

2

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沙珠玉110kV升压站及110kV线路水保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8031-XNYTZ-FY-[2020]第34号(总224号)

3

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切吉西330kV升压站水保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8031-XNYTZ-FY-[2020]第35号(总225号)

4

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切吉西110kV升压站及110kV线路水保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8031-XNYTZ-FY-[2020]第36号(总226号)

5

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那仁330kV升压站水保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8031-XNYTZ-FY-[2020]第37号(总227号)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水保设施验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1.1.1 沙珠玉330kV升压站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沙珠玉乡下中果村和X301县道南侧4.3km、G6京藏高速南侧约8.7km处,距离恰卜恰镇直线距离43.2km,规划建设2台300MVA 35/330kV的主变及2台360MVA 110kV/330kV主变,本期建设2台300MVA主变(T1、T2)及1台360MVA主变(T3),占地35040m2。

1.1.2 沙珠玉110kV升压站(含线路)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沙珠玉乡G6京藏高速南侧约1.5km处,规划建设1台150MVA双绕组主变压器,占地4439m2。

沙珠玉110kV线路长度约27.5km,单回,全线共用杆塔92基,塔基永久占地约5100m2。

1.1.3 切吉西330kV升压站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距离共和县城约120km,场址北侧有G6京藏高速经过,本期新建T3、T4、T5主变压器,本次扩建占地7092m2。

1.1.4 切吉西110kV升压站(含线路)

本项目位于切吉乡,距离共和约120km,场址北侧有G109国道经过,变电规模为150MVA,占地4439m2。

切吉西110kV线路长度约24.6km,单回,全线共用杆塔84基,塔基永久占地4600m2。

1.1.5 那仁330kV升压站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乌兰县茶卡地区,距离共和县城约150km,场址北侧为109国道、京藏高速,本期新建T2主变压器,不新增占地。

1.2 招标内容

1.2.1工作范围(不限于)

负责编制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报告,承办水土保持验收会议,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其他工作,协助委托人完成项目水土保持验收。

1.2.2工作内容(不限于)

(1)会同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对项目现场进行勘查,包括项目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工程建设进度及主体工程投资的水土保持建设情况。

(2)收集资料:包括项目所在区域自然、地理、水文、气象、社会经济情况及有关区划、规划,所在区域和项目区土地利用、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情况,主体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绿化设计,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水土保持专项设计、水保方案批复、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票据等。

(3)公众满意度调查。包括对项目弃渣管理、土地植被恢复、当地经济、环境影响等,采用问卷调查方法征求当地群众的意见。

(4)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

(5)承办水土保持验收会。

(6)编写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负责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验收材料,并在相关网站完成相关公示。

(7)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及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编制需满足《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的要求并完成要求的其他验收内容。

(8)完成委托人要求的与水保验收相关的其他工作。

1.2.3本项目计划服务期: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并将相关资料报备至行政管理部门。

1.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组成,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5年以上的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经验。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一项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开关站)工程的水土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并通过验收的业绩(附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8月11日~2020年8月17日

1.7.2发售方式:PDF电子招标文件

1.7.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8月31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大酒店5楼会议室。

1.9 其它

1.9.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1.9.1、1.9.2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10.1条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

联 系 人:严峰峡

电 话:****-*******

电子邮箱:zbb*******@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1.10.1条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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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验收 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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