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净月分校操场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净月分校操场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净月分校操场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净月分校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10日11:5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8月10日至2020年08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9月08日13:00 | ||
开标地点 | 净月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西楼二楼会议室(生态大街 6666 号) | ||
预算金额 | ¥93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曹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687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净月分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百灵街269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曹先生 181*****687 |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净月分校操场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8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ZX-2007-4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净月分校操场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本采购项目“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净月分校操场改造工程” 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 2020-170 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净月分校,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净月分校操场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 9 月 8 日 13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编号:XYZX-2007-4;
1.2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净月分校操场改造工程;
1.3预算金额:*******元;
1.4最高限价:*******.22元;
1.5采购范围:土建、铺装、排水等图纸、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完工;
1.7项目地点: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净月分校(长春市南关区百灵街269 号);
1.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派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8.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 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5)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件);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外埠入吉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 8 月 10 日至2020年 8 月 17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1000 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另行支付邮寄费用 50 元);
5.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项目经理社保证明(要求:近3个月(2020年5月1日-2020年7月31日)开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局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或有验证真伪二维码的打印件);
(6)外埠入吉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上述证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原件)。
5.1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将第 5 条要求的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用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邮箱(********45@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邮箱、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2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登记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 “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电子版和招标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 年9月8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净月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西楼二楼会议室(生态大街 6666 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壹拾伍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4.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5.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净月分校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百灵街269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方式: 181*****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81*****68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审核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
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 1572 号
2020 年8月10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派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8.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 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5)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件);(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8)外埠入吉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0日至2020年08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1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08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净月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西楼二楼会议室(生态大街 6666 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壹拾伍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4.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5.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净月分校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百灵街269 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方式:曹先生 181*****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 18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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