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经济开发区至石岭圩路段路灯安装招标公告

廉江经济开发区至石岭圩路段路灯安装招标公告

廉江经济开发区至石岭圩路段路灯安装招标公告
(2012-06-18)


1、工程名称:廉江经济开发区至石岭圩路段路灯安装

2、建设地址:廉江市遂六线(廉江经济开发区至石岭圩路段)。

3、工程规模:本路灯安装工程路段为廉江市开发区区雕至石岭圩,全长约9736米。其中:开发区区雕至合江桥段长1684米,砼路面宽16米,设计安装10米单臂路灯75基、中杆灯1基,灯距45米;合江桥至石岭圩段长8052米,砼路面宽12米,设计安装10米单臂路灯200基、中杆灯2基,灯距39米。共计:10米单臂路灯275基、中杆灯3基,功率分别为250W、3*400W。(灯型、或灯具技术参数如有变动,相应的工程总价根据实际情况也会有所变动)

4、工程造价:¥*******.11元 (资金来源: 市财政划拨)

5、工  期:70日历天。

6、报名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3)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册人员,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参加报名。(5)本招标工程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7、报名须提供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2)被授权委托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在册人员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6)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安全考核证书复印件。(7)按照《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函》[廉检预字(2010)2号]的要求,凡参加廉江市项目投标的建筑企业和个人都须经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投标资格。[联系部门: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六楼),联系人及电话:吴姗姗 ****-*******  林进纯 ****-*******]。(8)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固定办公联系电话,以备查询。

以上资料必须取原件复印及年审栏必须提供,报名资料一式一份,按顺序用A4纸规格,投标申请表作封面装订成册(投标申请表到附件下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受理)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8、招标文件出售及报名时间: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06月18日至2012年06月26日,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4:30分-17:00分,报名费100元,招标文件200元/套(含密封袋和工程量清单磁盘),售后不退;现场报名时间2012年06月25日至2012年06月26日,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4:30分-17:00分。地点:廉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廉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六楼)。(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9、开标时间:2012年07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廉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廉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六楼)。

10、招标代理: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揭小姐(电话:150*****705

11、建设单位:廉江市市政园林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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