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棠香金星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大足棠香金星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大足棠香金星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棠香金星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工程已由大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足发改投[2011]23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大足县棠香街道办事处金星村,总占地面积约33290m2。
2.2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包括1-8号住宅楼、9号配套小商铺、地下车库等工程,总建筑面积160475.93平方。其中,按功能性质划分,住宅建筑面积139007.39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963.38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680.08平方米,社区用房建筑面积243.00平方米,其他用房建筑面积40.3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8850.68平方米,设备用房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1654.48平方米;按地上地下划分,地上建筑面积148821.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654.48平方米。主要结构体系: 框支-剪力墙\异形柱,框架-剪力墙\框架结构,最大建筑层数(地上/地下): 地上:33层,地下:1层; 最大建筑高度(地上/地下): 地上:99.0m,地下:4.80 m。
2.3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的施工阶段与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程范围包括该工程的的设计施工图纸图说及相关资料所示范围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给水从市政表后起)、建筑电气、消防系统工程、消防电气和通风及防排烟、建筑智能化工程(含安防及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库收费管理系统)、电梯工程、天然气安装工程、高压供电、公用低压供电及户表工程、供水安装工程(直供户表及表前管网),以及室外配套设施及环境(含道路及附属设施、广场、排水、生化池、绿化、路灯、景观灯)等工程的全部内容。
2.4工期:同工程施工工期,约57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施工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者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无需报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分钟内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统一用POS机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并递交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6 月 21日起,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产权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500 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5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2 年 6 月 24 日 17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4.6 本项目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2 年 7 月 11日 10:00 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大足县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足县龙岗街道办双塔路85号 联系地址:大足县棠香街道办商务中心负一层
联系人:王富伦 联系人:陈兰
电话:***-******** 电话:***-********
201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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