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兴市海警局涉案大宗散货物卸货堆存保管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的招标公告[嘉兴华信JXHX-2020-048]
关于嘉兴市海警局涉案大宗散货物卸货堆存保管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的招标公告[嘉兴华信JXHX-2020-0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嘉兴市海警局委托,就嘉兴海警局涉案大宗散货物卸货堆存保管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JXHX-2020-048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项目概况(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各单价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内容及要求 |
1 | 嘉兴市海警局涉案大宗散货物卸货堆存保管服务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 | 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 详见招标要求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拥有堆存量达到5万吨及以上的散货堆存场地(堆存容量需考虑物品分批堆放)。如卸货码头及堆存场地为自有产权的,需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产权证明原件备查);如卸货码头及堆存场地为租赁的,要求租赁期至少截止到2021年8月30日,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和租赁协议复印件(租赁协议原件备查);同时提供卸货能力及堆存能力证明。
4、投标人提供的卸货堆存场地需在嘉兴市行政管辖区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及地点等:
时间:2020年8月10 日起至2020年8 月30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兴路362号文化创意中心1幢14楼代理部)
售价(元):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 月31 日下午14:30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人通过面送或邮寄快递方式将本次的所有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密封袋上接缝处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邮寄至招标代理单位(邮寄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兴路362号文化创意中心1幢14楼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收件人:毛女士,联系电话:****-******** 187*****740) 。涉及到相关原件的,将其扫描后放入投标文件,扫描件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截止时间前,所有未寄达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七、开标时间:2020年8 月31 日下午14:30
八、开标地点: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兴路362号文化创意中心1幢13楼)。
九、投标保证金:无
十、其他事项: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4)“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发出后至报名时间截止前。(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5)如卸货码头及堆存场地为自有产权的,需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产权证明原件备查);如卸货码头及堆存场地为租赁的,要求租赁期至少截止到2021年8月30日,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和租赁协议复印件(租赁协议原件备查);同时提供卸货能力及堆存能力证明。
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注册登记,成为浙江政府采购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嘉兴市海警局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方式:158*****95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兴路362号文化创意中心1幢13楼、14楼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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