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2020河西交警支队暂扣车辆存放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2020河西交警支队暂扣车辆存放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0河西交警支队暂扣车辆存放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B-2020-C-042
项目名称:2020河西交警支队暂扣车辆存放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万元
最高限价:7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70 | 70 | 其他服务 | 见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符合《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津政令【2015】第16号)中的相关要求,提供已取得拟投入本项目的停车场经营权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拟投入本项目的停车场情况已报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供应商须提供证明其运营的停车场地在合同期内合法用地的相关手续; (四)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2020年8月21日14:3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0日到 2020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方式: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2)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35号增1号
联系方式:任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景金霞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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