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门头沟区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门头沟区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勘察、设计
二、政府采购项目编号:MC2007-101
三、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21号
五、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或********转19或25
六、招标内容:勘察、设计
1.招标(数量)规模:建设规模为6029亩,治理废弃矿山核心区3629亩。
2.项目资金与来源:项目总投资10065万元,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安排9059万元,其余为地方配套。
七、采购用途:工程的勘察、设计
八、投标人的资格条件:(需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1.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林业局核发的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4.投标人应具备同类工程的勘查、设计经验,(提供2006-2007年主要合同);
5.拟用于本项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置表;
6.投标人承诺近三年来无重大质量和特大勘察安全事故;
7.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8.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附各项财务报表;
9. 2007年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
10.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九、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法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法人领取文件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十、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07年9月25日—9月26日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十一、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门头沟区新桥大街21号)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10月15日上午9:20(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开标时间:2007年10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四、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图书馆西楼四层会议室(门头沟新桥大街21号)。
十五、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十六、其他说明:本项目无设计补偿费,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国外企业报名。
十七、项目联系人: 张力、周爱丽
十八、联系方式:(010)********/********转19或25
传真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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