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长虹公园管理所长虹生态园绿化养护(项目编号:JSZX-2020066)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南开区长虹公园管理所长虹生态园绿化养护(项目编号:JSZX-2020066)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南开区长虹公园管理所 长虹生态园绿化养护 (项目编号:JSZX-*******)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虹生态园绿化养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鞍山西道交口慧谷大厦19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X-******* 项目名称:长虹生态园绿化养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7523万元 最高限价:78.7523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0年1月至今至少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1日到 2020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鞍山西道交口慧谷大厦19层 方式:满足 “供应商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鞍山西道交口慧谷大厦19层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鞍山西道交口慧谷大厦19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南开区长虹公园管理所、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南开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南开区长虹公园管理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14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鞍山西道交口慧谷大厦19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美娜 电 话:***-********-650 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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