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桥街黄编村巡抚大街20号二楼及天面(原巡抚路3号二楼)物业交易公告(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01
市桥街黄编村巡抚大街20号二楼及天面(原巡抚路3号二楼)物业交易公告(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01
番禺区市桥街黄编村巡抚大街20号二楼及天面(原巡抚路3号二楼)物业项目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镇集资竞********
【前言】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受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黄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委托,定于2020年8月20日15时00分(已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请提前30分钟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港、澳、 台及外国人士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资格确认书到竞投现场报到)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黄编村民委员会二楼对番禺区市桥街黄编村巡抚大街20号二楼及天面(原巡抚路3号二楼)物业项目组织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番禺区市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咨询和报名。本次交易是根据广州人民政府第119号令《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一)资产名称:黄编村巡抚大街20号二楼及天面(原巡抚路3号二楼)物业
(二)资产类型:办公楼;
(三)项目所在位置:番禺区市桥街黄编村巡抚大街22号之一;
(四)交易面积:标的物面积约684平方米(其中二楼面积:342平方米,三楼天面有建筑物面积:150平方米、未搭建天面面积:192平方米),(毛坯交付形式,标的目前公示面积仅作参考,最终物业面积、范围以发包方确定为准,承包价款不因此作任何退补,发包方对本物业不作维修,结构不作补强交付,竞得方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法使用);
(五)项目经营用途:商业 ,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六)产权情况:无
(七)消防验收情况:暂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竞得人根据使用情况自主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八)发包年限:9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九)免租期:无;
(十)交易底价:竞投基础设施维护费底价为¥0元/宗(大写:零元)
(十一)承包管理费:¥9,750元/宗/月(含税,按月收取);
(十二)递增情况:自第3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8%;
(十三)交易保证金:¥100,000.00元 (大写:壹拾万元整);
(十四)合同履约保证金:¥29,250.00元 (大写:贰万玖仟贰佰伍拾元整);
(十五)交易方式: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投,竞投基础设施维护费,每次举牌递增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十六)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七)竞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环路389号(黄编村委会二楼);
(十八)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起始日毛坯交付;
(十九)其他说明: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告中确定的经营种类,不得改变标的物的用途,如由此造成承包方不能按预想方案实施并导致发包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期内,严禁将标的物作经营废品回收和存放易燃、易爆、 腐蚀性等有害物品使用。
3、各承包方、经营商户需无条件配合黄编村垃圾分类工作,自设分类垃圾桶,垃圾清运费用自理
4、竞得者须于签订发包合同当日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每月 10 号前交纳当月承包管理费。
5、发包方仅根据与竞得方签订的《发包合同》约定,在收到承包管理费后,向竞得方出具相关的管理费的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因竞得方自身原因要求发包方开具租金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的由此产生的税率差额由竞得方自行承担,并以现金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发包方支付税差款后发包方才协助竞得方开具相关租金发票。
6、意向承包人提前现场踏勘标的物,就拟承包标的物相关情况主动向发包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物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缴纳竞投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包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发包标的物,确认了标的物范围、面积并认可发包标的交易公告的条件、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7、发包标的物实际移交面积、尺寸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尺寸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标的物的面积、尺寸为准,误差不调整标的物的承包管理费;
8、承包人因经营需要对承包标的物进行改造装修须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否则除承包人须负责立即恢复原状外,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损失;
9、承包人需按国家规定办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健康证等相关证照;
10、发包期内,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承包管理费。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发包标的物而导致合同解除的,承包管理费按照实际承包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1、竞投人竞得后,交易保证金可转作合同履约保证金或用于抵扣竞投的基础设施维护费后多除少补。
12、在原标的物承租方参与竞投的情况下,原承租方按照本投标细则的要求取得了行使优先承租权的资格和有有效最高报价的前提下,由出租方先当场询问原标的物承租方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原标的物承租方必须在5分钟内当场明确回答。原标的物承租方如决定行使的,由原标的物承租方按照有效最高报价继续承租;如原标的物承租方答复不行使优先承租权或因超时未答复而被视为其自动放弃优先行使承租权,则有效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本次交易报名时未被列入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管理的异常名单。
(三)保证在竞投当日和签合同之时,所有的资质、资格都有效,否则承担被取消其参与竞投资格和竞得资格的责任。
三、竞投约定
(一)凡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发包物的现状情况及发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竞投公告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认可发包方提供的发包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
(二)竞价过程中,竞投人进场参加竞投即表明已经同意按交易公告的底价应价,首次举牌报价金额的递增详见附表,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如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没人应价时,发包方有权在到场的竞投人中,采用现场抽签或摇珠方式确定一个竞投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交易底价的价格承包上述标的物,否则该竞投人的保证金不予退回,如此类推。
(四)竞得人必须于交易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天)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如竞得人自签订《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后不按期签订合同或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的,将没收其交易保证金,发包物再另行公开竞投。
(五)竞投人竞得后,须现场签订《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结果确认表》和《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如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该资产的竞得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非竞得者均需在《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结果确认表》上签字确认报价金额。
(六)竞投人竞得后,须现场与发包方签订《竞得确认书》,并于交易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天)满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发包方交纳竞投的基础设施维护费,如不按期交纳的,视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将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四、发包方不组织安排统一勘察现场,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前往现场勘察,未现场勘查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
五、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08月10日至2020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4:3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及竞投资格确认,提前、逾期恕不接受)
(二)现场报名地点:番禺区兴富路45号市桥街计生大楼4楼(市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表》、《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承诺书》【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管理平台网站(下简称本机构网站)下载】。
2、交易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交易保证金需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交易保证金专用账号)。
3、凡企业法人竞租,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章);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章);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签名)。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个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街交易中心不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业务,请自备相关资料)
(四)其他事项:
1、同一法人或自然人只能对同一交易项目中的同一标的物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优先承租权申报要求
依约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竞投的,应于2020年8月18日下午4:30前向本交易中心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资格经本交易服务机构确认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优先承租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优先承租权
七、其他事项。
(一)竞投人竞投资格确认书、汇款水单、现场竞投(委托除外)和合同乙方签订人的名称(名字)必须一致,因名称(名字)不一致的,不能签订合同,其竞得资格取消,不予退回交易保证金。
(二)每名竞投人只允许本人进入竞投室,竞投人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指引。所有竞投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中途离场、不得交头接耳,违反现场交易纪律的,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其离场,取消竞投资格,不予退回交易保证金,同时有权拒绝不遵守会场秩序或妨碍本次竞投活动正常进行的相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交易服务机构只提供合同双方的交易场所和文书服务,不对进场交易的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四)凡列入番禺辖区内镇(街)三资交易诚信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3次不良记录,以交易系统为准),已取得竞投资格的,其竞投资格无效;已取得竞得资格的,其竞得资格无效。
(五)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交易活动,解释权归街交易中心所有。未尽事宜,将在竞投会上再作补充说明。
八、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番禺区市桥街黄编村巡抚大街20号二楼及天面(原巡抚路3号二楼)物业项目交易公告》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1、专用账户户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市桥街道办事处
开 户 银 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河东路支行
2、注意事项:
(1)银行转账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汇款或第三方转帐。除项目单位同意并书面授权外,所有到账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处理:“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被转至项目单位指定账户,“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相应竞投人。各竞投人必须确保转账的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3)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因跨行转账所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竞投人承担后果。填写银行转账单据时应在备注栏注明:番禺区市桥街黄编村巡抚大街22号之一交易保证金(镇集资竞********)。
注:如通过现金存入方式交纳保证金的请在备注栏同时注明存入人名称。
(4)各竞投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已签名确认的业务凭证)原件核对。未能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不接受报名。
九、交易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竞投活动结束后,本项目交易结果将在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管理平台(http://nclqyj.panyu.gd.cn:8026)、交易服务机构公示栏及项目业主单位所在地的公开栏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有异议,请向市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如无人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无特殊情况下,竞得人及项目业主单位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市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指定的场所签订合同。
(三)签订合同时,竞得人需出示《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权,并由项目业主单位收回该项目。
十、违约违规责任
(一)竞投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投资格:
1.竞投人未按照本《交易文件》要求准时报到或到达现场参加竞投。
2.在竞投会开始后结束前未经市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的。
3、进入竞投室后竞投人拒绝将手机等通讯设备放在手机屏蔽柜里面,佩戴蓝牙耳机等设备的。
4.在竞投现场扰乱竞投秩序,竞投主持人认为其行为已影响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或影响本项目的正常交易的。
5.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并经核实的。
6.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并经核实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二)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得资格:
1.竞得标的物后,拒绝现场签订《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3.被取消竞投资格。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竞投人或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时本人所交的交易保证金按以下情形处理:
1.竞得本项目后,拒绝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全额不予返还;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因竞得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取消竞得资格,所交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
3.被取消竞投资格的,除竞投人未按照本《交易文件》要求准时报到或到达现场参加竞投外,全额不予返还;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全额不予返还。
(四)如竞投项目未能成功交易,项目业主单位可以申请重新组织本项目交易,重新组织本项目交易时,原参与本项目交易但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不得再报名参与本项目竞投;今后属于本项目业主单位其他项目的交易活动,本项目业主单位有权不接受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参与。
十一、联系方式:
(一)项目权属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环路389号
(二)交易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番禺区市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地址:番禺区兴富路45号市桥街计生大楼4楼
联系人:何先生、潘小姐、梁小姐
联系电话:***-********
查询网址:http://nclqyj.panyu.gd.cn:8026
附件:
番禺区市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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