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道路清扫设备招标公告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道路清扫设备招标公告

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道路清扫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CGP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对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道路清扫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道路清扫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2-06-3500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2-06-3500 ******** ******** 0 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2 年 06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七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2 年 06 月 21 日 14 时 40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2 年 07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2 年 07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07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2 年 07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
第一包:道路清扫车辆
第二包:道路保洁收集车辆

十九、交货地点
第一包: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第二包: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十、付款方式
第一包: 分期付款
验收合格后付款900万元,第二年付900万元,余款第三年支付。
第二包: 分期付款
验收合格后付款1100万元,第二年付1100万元,余款第三年支付。

二十一、交货期
第一包: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供货完毕。
第二包: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供货完毕。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一包: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2、本项目特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包: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2、本项目特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
第一包:合格
第二包:合格

二十四、售后服务
第一包: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包: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
第一包:5000 元
第二包:5000 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
第一包:综合评分法
第二包: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
联系人:
周国栋 电话:********
耿聆 电话:********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项目负责人:刘晓龙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  编: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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