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院西昌钢钒炼铁厂7m顶装焦炉机焦侧除尘项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
设备院西昌钢钒炼铁厂7m顶装焦炉机焦侧除尘项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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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钢钒炼铁厂7m顶装焦炉机焦侧除尘项目工程 合同名称:西昌钢钒炼铁厂7m顶装焦炉机焦侧除尘项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 合同编号:201206-2020-RZY200038-AZ01 1. 招标条件 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对西昌钢钒炼铁厂7m顶装焦炉机焦侧除尘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西昌钢钒炼铁厂两台2×60孔JNX3-70-1型焦炉是公司焦炭生产主要系统,焦炉炭化室数量:2×60,焦炭产量150万吨/年,单日焦炉平均出孔数128孔,单孔炉门操作时间10 min。粉尘处理效果不达标,出焦时会有大量的烟尘逸散,影响作业环境。机侧采用车载除尘器对机侧出焦时散发烟尘进行治理,焦侧在拦焦车上设置1台引风机将烟尘引入出焦除尘系统。但还存在大量烟尘溢散的情况,无法满足现今环保要求。 根据西昌钢钒炼铁厂焦炉现状,需对除尘系统进行改造。 建设内容及目标 新建一套地面除尘系统: 对焦炉炉头烟气进行净化处理,达标排放。系统包括:吸尘罩、阀、除尘管网、地面除尘站等装置。 推焦车、拦焦车改造: 对推焦车和拦焦车封闭处理,保证炉头烟尘不会散发到大气;同时将炉门服务车和机侧尾焦盘拆除,在推焦车增加塌焦熄灭和储运刮板机和焦斗。 原焦炉除尘系统优化: 将新建除尘系统与原有装煤、出焦、干熄焦环境除尘系统相连通,达到上述三个除尘系统故障时,机焦侧除尘系统可以代替故障系统。改造推焦车,将原车载除尘系统作为机焦侧除尘的备用。 2.2 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_烟道、钢结构、设备安装和电气仪表安装等。详细内容见本合同1:建安工程量清单工作内容及计算规则;2:建安工程量清单。 承包人负责标段工程中发包人界定的所有施工承包内容的施工、安装、单机调试、电气试验、无负荷联动调试(包括协助开车)和配合达产达标、考核验收,采用包工包料方式(详见工程量清单采购划分)。还包含施工机械进出场、施工临时道路及临时水电线管的架设安装、烟道和吸尘罩(含阀门)试安装(两套)、水电计量、设备接货及二次运输、环境保护、雨季和冬季施工措施、生产与安装同时进行引起的效率降低、大件设备吊装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全部工作内容。承包人从质量、工期、安全等方面向发包人负责。工程内容详见附图所涉及的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为仅供参考,投标方需自行现场勘踏。施工单位在安装前,有义务对现场实际尺寸与图纸进行复合。 2.3预计工期: 暂定开工日期: 2020年8月20日 安装完工日期: 2020年12月30日,具备热负荷条件。(业主提供具备安装条件的情况下) 交工日期: 2021年 1月 15日 主要节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送电、设备安装完成,收尘装置安装完成,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等) 2.4 建设要求: 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承包的工作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以及本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 2.5 报价说明:本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变更合同,投标人依据招标方提供的图纸、材料清单资料计算或估算工程量,根据企业定额和经验自主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法人、技术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确实的供货和服务能力,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具有相关机电安装资质,三级及以上; 3.2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3投标人应于正式报名前成为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商用户,尚未成为供应商用户的,注册方法如下: 自行登录五矿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mcc.com.cn并按照注册指南中的指导步骤完成注册。 4.招标文件发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获取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后,登录五矿电子商务平台网站报名并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与投标。 4.2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人须在报名时,从投标人银行账户,将标书费5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汇入到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详见9.财务信息),形式为电汇,售后不退。请投标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附上标书费汇款凭证并将汇款凭证发至邮箱PMD_MCCE@163.com。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登录五矿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mcc.com.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须在2020年8月17日中午12:00前,从投标人银行账户,将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汇入到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形式为电汇。请投标人将汇款凭证发至邮箱PMD_MCCE@163.com。 5.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中撤回其投标; ②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③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 6.2 本次为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word版及PDF版扫描件(签字盖章)电子版各一套提交至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mcc.com.cn。当word版与PDF版扫描件内容不一致时,以PDF版扫描件为准。 投标文件应加盖骑缝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若招标人需要中标单位补充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必须补充。 6.3 逾期未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并推送至。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菲菲(商务)***-******** 邮箱: PMD_MCCE@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胜古中路2号 9.财务信息 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分开汇至以下账号(需注明标书费或保证金以及招标编号): 单位名称: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三里屯支行 帐 号:9133 0154 5000 00068 税 号:9111 0000 4008 35103T 地 址:北京朝阳区安外胜古庄2号 电 话:***-******** 招标人: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0年8月10日 |
技术标准:计量方式:付款方式:送货地点:工程部位:收料人姓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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