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海曙区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技术经济尽职调查项目(重发)公开招标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海曙区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技术经济尽职调查项目(重发)公开招标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海曙区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技术经济尽职调查项目(重发)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海曙区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技术经济尽职调查项目(重发)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31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NBHSWT153-1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海曙区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技术经济尽职调查项目(重发)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技改工程技术经济尽职调查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9月上旬提交调查报告。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一:本项目资格后审。

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0日至2020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

1.投标人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工作台首页,点击【项目采购】,左边列表点击【获取采购文件】,右边在待申请中,查看需要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项目右边蓝色字体【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新界面中填写申请信息,点击确定,确定后,右边标签页点击【已申请】,需要下载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项目右边蓝色字体【下载采购文件】,新界面中点击蓝色字体【下载源文件】

2.特别提醒:供应商在系统中如果没经过以上流程获取采购文件,而是直接从公告上下载采购文件或操作不规范,使得不能参与后续的项目投标等流程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且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31日 14: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2020年8月31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的,投标无效。

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投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31日 14:00

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0年8月31日15:00时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8月31日15:0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一、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4.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0年8月31日12:00时(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8楼012室 郑灵 收 0574-87128864; 拟在2020年8月31日12:00时之后,2020年8月31日14:00时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收件人:郑灵。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4.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5、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

6、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nbitc@126.com 传真:0574-87388460

7、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8、中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9、中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10、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6、7、8、9条内容废止。

11、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4、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aishu.bidding.gov.cn)、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www.cbbidding.com)。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县前街6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盛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188437

质疑联系人:艾丽娜

质疑联系方式:15258258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2室

传真:0574-87388460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伟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28864

质疑联系人:严锋

质疑联系方式:135660424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

传真:/

联系人 :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尽职调查 技改 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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