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工程——新建供水工程、水厂相关配套及管网延伸工程、下党乡供水片区施工监理质疑回复及补充通知

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工程——新建供水工程、水厂相关配套及管网延伸工程、下党乡供水片区施工监理质疑回复及补充通知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工程——新建供水工程、水厂相关配套及管网延伸工程、下党乡供水片区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工程——新建供水工程、水厂相关配套及管网延伸工程、下党乡供水片区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寿发改审批[2020]1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寿宁)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寿宁)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寿宁县域范围

2.2 工程规模: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总投资549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761.76万元。主要包括:(1)新建供水工程(鳌阳镇、大安乡、平溪镇、凤阳镇、清源镇),建设内容涉及鳌阳镇、大安乡、平溪镇、凤阳镇、清源镇 5 个乡镇配套改造其取水工程、输水工程、水厂工程和和配水管网工程等;(2)水厂相关配套及管网延伸工程(南阳镇、犀溪镇、斜滩镇、武曲镇),主要建设内容涉及南阳镇、犀溪镇、斜滩镇、武曲镇 4 个乡镇水厂相关设备及管网配套工程;(3)下党乡供水片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涉及下党乡10个行政村配套改造其给水工程设施。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工程——新建供水工程、水厂相关配套及管网延伸工程、下党乡供水片区施工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5 最高控制价:457.35万元

2.6 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109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本监理单位聘任其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材料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80000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73118时至20208623时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27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p://ggzyjy.xzfw.ningde.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ps://ggzyfw.fj.gov.cn/)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p://ggzyjy.xzfw.ningde.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寿宁)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337号

地 址:

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 编:

355500

邮 编:

350001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18950521616

电 话:

0591-87537741

传 真:

/

传 真:

0591-87560944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fjmsxmgl@163.com

网 址:

/

网 址:

/

交易平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联系方式:

4009280095、0593-2250236

监督单位:

寿宁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

0593-5522131

2020年7月31日

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工程——新建供水工程、水厂相关配套及管网延伸工程、下党乡供水片区施工监理项目质疑回复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一、现对“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工程——新建供水工程、水厂相关配套及管网延伸工程、下党乡供水片区施工监理项目”提出的问题做如下回复:

1、在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表格中,序号4的监理员那行的职称列有个1,有什么特殊含义

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序号4监理员职称修改为“/”。

二、对“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项目工程——新建供水工程、水厂相关配套及管网延伸工程、下党乡供水片区施工监理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的补充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3.1条款修改:

原内容:13.1监理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等现行规定全面履行监理职责,否则委托人有权予以处罚,若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必须按本合同约定进行赔偿,监理人还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修改为:13.1监理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等现行规定全面履行监理职责,否则委托人有权予以处罚,若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必须全额赔偿损失,监理人还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3.2条款修改:

原内容:13.2监理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施工图(包括设计变更图纸)、施工合同、图纸会审纪要等技术资料和按现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及质量验收规范及检验评定标准实施监理,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否则监理人应无偿再负责项目施工监理至再次验收合格,由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必须按本合同约定进行赔偿,监理人还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修改为:13.2监理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施工图(包括设计变更图纸)、施工合同、图纸会审纪要等技术资料和按现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及质量验收规范及检验评定标准实施监理,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否则监理人应无偿再负责项目施工监理至再次验收合格,由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必须全额赔偿损失,监理人还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增加13.13条款: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的,以后面的条款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寿宁)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供水 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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