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金属新材料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防城港金属新材料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防城港金属新材料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防发改投资〔2020〕24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防城港金属新材料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

2.2 项目编号:GXJB-ZB-2020-057

2.3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防城港市企沙镇企沙半岛南面海域。

2.4 建设规模:本工程围填海形成陆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填海陆域形成及围堰护岸工程等。其中陆域形成总面积264.5万m2(约3970亩),围堤墙顶高程为8.6m,设计围堤长度约5.6km,回填总方量约1936.44万m3。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

(1)防城港金属新材料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设计阶段地质勘察;

(2)防城港金属新材料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工程量清单必须按照(JTS271-2008)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编制) ,协调第三方审查工作;

(3)防城港金属新材料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1标段(围堰护岸工程和回填工程,土石方回填约1000万m3)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修复。防城港金属新材料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的施工部分分为两个标段委托施工,本次招标为1标段,含围堰护岸工程和回填工程,土石方回填约1000万m3。

2.6 项目工期:开工日期暂定为2020年9月26日,实际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勘察工期、工程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1个月。

2.7工程质量: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水运工程现行的勘察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标准,满足规范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质量标准合格。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防城港金属新材料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设计要求及《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等现行国家颁发的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同时具备(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7 年至2019 年公司均有盈利,2017 年至2019 年公司资产负债率每年都低于80%,以经审计的2017 年至2019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3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勘察设计单位提供):2010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总投资超过5亿元的填海工程或港口航道工程设计项目。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批复文件扫描件,如未提供,则业绩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2010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业绩证明时间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总额超过3亿元的填海工程或港口航道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如未提供,则业绩不予认可。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投标人没有中标后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的行为;

(4)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年内投标人没有因工程质量或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处罚或通报,近一年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近一年没有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对于中标人,如在签约之前有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5 项目经理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派出),须同时具备: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

(2)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6 其他要求:

3.6.1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派出)须同时具备:

  1.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1个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

  2. 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6.2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设计单位派出)须同时具备:

  3.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1个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负责人;

    (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3.6.3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设计单位派出)须同时具备:

    (1)具有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勘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3.6.4造价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设计单位派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执业资格;

3.6.5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1. 质量负责人,1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3年以上;

  2. 计划统计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负责工程计划统计工作3年以上;

  3. 安全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负责安全管理工作3年以上,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 财务负责人,1 人,中级会计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财务工作 3 年以上;

  5. 测量负责人,1 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负责工程测量工作 3 年以上;

  6. 专职资料员,1 人,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经验。

    说明:上述人员须提供2020年1月(含1月份)以来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此类人员的社保缴费单位须为投标单位。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成员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勘察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誉要求”的条件。

    3.7.2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3.7.3 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能力。

    3.7.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7.5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获取

4.1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到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52 @qq.com;潜在投标人发送邮件后请立即联系项目负责人,具体报名资料如下所示:

  1. 单位介绍信(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箱等内容);

  2.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3.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4.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 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副本;

(6)经审计的2017 年至2019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

只须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上述所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以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为准),证书已经过期的不予承认,视为不符合报名要求,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凡通过报名者,招标代理公司根据潜在投标人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9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与投诉

购买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购买文件凭证复印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fcgggz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石 工

电话:****-*******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云朗科技园一期综合楼1号楼九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韦 工

电话:150*****294****-*******

地址:南宁市白沙路1-6号白沙苑二楼

电子邮箱:********52@qq.com

9.交易服务单位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8月10日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工程勘察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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