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艺术馆剧场舞台音响灯光设备招标公告
群众艺术馆剧场舞台音响灯光设备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
项目编号:林财采【2020】10-1
采购方式: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林芝市群众艺术馆剧场舞台音响灯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林芝市幸福小区A2区5栋3单元6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 08月31日16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林财采【2020】10-1
项目名称:林芝市群众艺术馆剧场舞台音响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17.7504万元
最高限价:¥417.7504万元
采购需求:关于林芝市群众艺术馆剧场舞台音响灯光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9年经审计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各项资质证书取得的时间,按规定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中至少3个月依法纳税和交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要求提供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2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不良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经营范围内必须有与该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以该公告发布之前已有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08月11日至2020 年08 月17日,每天上午10:00 至13:00 ,下午15:30 至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林芝市幸福小区A2区5栋3单元602室
方式:有意向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幸福小区A2区5栋3单元6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原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8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8月31日16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岷山云尚宇涵酒店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芝市群众艺术馆
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
联系方式:180*****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幸福小区A2区5栋3单元602室
联系方式:181*****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8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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