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来宾市工业园区入河排污口监测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服务竞争性谈判磋商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来宾市工业园区入河排污口监测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服务竞争性谈判磋商公告
来宾市工业园区入河排污口监测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市来迁路西38号来华商贸城开发区六号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0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ZC2020-C3-00001-DHJS
项目名称:来宾市工业园区入河排污口监测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64.54万元,资金来源由来宾市工业园区财政安排。
最高限价64.54万元,资金来源由来宾市工业园区财政安排。
采购需求:来宾市工业园区入河排污口监测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服务,形成成果文件含矢量数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但不超过18个月,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监测点位监测任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企业、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供应商,有承担本项目编制能力的独立法人;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竞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8月10日至2020年08月 17日止(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市来迁路西38号来华商贸城开发区六号5楼)。
方式:竞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购买:
(1)单位介绍信;
(2)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有效的法人(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上述所有资料必须采用A4纸复印或打印,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否则无效。报名材料齐全、合格者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电子版本,不提供邮寄服务。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市来迁路西38号来华商贸城开发区六号5楼)
六、开启时间:2020年08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市来迁路西38号来华商贸城开发区六号5楼)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来宾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荣和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来迁路西38号来华商贸城开发区六号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韦东秀
电 话:****-*******
2020年8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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