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部六楼部分办公用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部六楼部分办公用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部六楼部分办公用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部六楼部分办公用房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部六楼部分办公用房改造项目;
2、项目内容: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部六楼部分办公用房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需求书内容;
3、采购预算:本项目总建安工程费用为人民币126156.5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5129.07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广东省外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没有在建记录的,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3日9:00~17:00(工作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凭:
(1)、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广东省外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没有在建记录的,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加盖公章)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校验,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报价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0年8月18日下午02:30-3:00(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8月18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0年8月18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请各供应商的法人或授权代表务必到场参与磋商。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
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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