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兴泉铁路宁泉段9标项目部钢横梁、声屏障立柱构件、锚具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兴泉铁路宁泉段9标项目部钢横梁、声屏障立柱构件、锚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0)-XQNQ-WZCG-0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兴国至泉州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宁化至泉州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26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兴国至宁化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864号)、中国铁路总公司、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兴国至泉州宁化至泉州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6〕90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兴国至泉州兴国至宁化段DK25+180~D1K32+200段站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6〕7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西省、福建省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70%和银行贷款3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兴泉铁路宁泉段9标项目部。本项目钢横梁构件及配件、栏杆检查梯构件及配件、锚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宁化至泉州段线路起自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经清流、明溪、永安、大田和泉州市德化、安溪、南安,终至福厦铁路泉州站,正线长约302公里。铁路等级:国铁I级。正线数目:单线(安溪东至玉湖段双线)。设计行车速度:160公里/小时。项目总投资273.4亿元,其中工程投资271.4亿元,机车车辆购置费2亿元,建设工期4.5年。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承担建设兴泉铁路XQNQ-9标段起点里程DK449+605.29,位于康美东溪双线特大桥宁化台尾(含)~终点里程DK461+750泉州站(含)12.14471Km,另加货车线(HLDK0+000~HLDK29+739.56),29.78公里。隧道15.414公里/10座。其中正线隧道长度5.852公里。桥梁13.5公里/14座。特大桥11.4公里/7座,其中正线桥梁长度3.34公里。路基长度16.397公里,其中正线路基长度3.0公里。中间设玉湖、草源、文雅、黄塘、泉州5个车站。主要经过南安市康美镇、南安市丰州镇、南安市洪濑镇、洛江区双阳镇、洛江区河市镇、惠安县洛阳镇、惠安县黄塘镇。总投资22.28亿元,工期54个月。
2.2招标内容: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具体资格要求(见附件2)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每日上午7: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杏宅工业区金鹰大道路口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兴泉铁路宁泉段9标项目部物设部持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表(附表三)、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回执(以上均加盖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件服务费见附表1,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或转帐至招标人对公账号(账号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包件服务费、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可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购买,申请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按4.1条所述资料原色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于购买标书截止日第二天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 9月 3日8:30至9: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9月3日9:00,递交地点为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杏宅工业区金鹰大道路口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兴泉铁路宁泉段9标项目部二楼大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时间:2019年8月10日—8月14日,公告媒体为:()、 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ecm.crcc.cn)、 中国铁建商城(www.crccmall.com)。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兴泉铁路宁泉段9标项目部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杏宅工业区金鹰大道路口
联 系 人: 黄先生郭先生
电子邮箱:********7@qq.com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兴泉铁路9标项目部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洛江支行
账号:1408 0107 3960 1017 022
2020年8月10日
附表一:
物资需求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 格 型 号 | 单位 | 数量 | 包件 服务费 | 投标保证金 |
GHLGJ01 | 钢横梁构件 | 按设计图纸加工 | 吨 | 1077 | 1000元 | 30万元整 |
三元乙丙橡胶板 | 宽2.4米、厚1.5mm | ㎡ | 3250 | |||
圆柱头焊钉 | ML15/ML15AL 22*60 | 个 | 16000 | |||
LGJCTGJ 01 | 栏杆检查梯等构件 | 按设计图纸加工 | 吨 | 955 | 1000元 | 30万元整 |
螺栓 | 各种型号 | 套 | 214220 | |||
螺母 | M30 | 个 | 49000 | |||
U型螺栓 | M30 | 套 | 21000 | |||
三元乙丙橡胶垫圈 | M30 | 个 | 27000 | |||
连接套筒 | φ20 | 个 | 13000 | |||
MJ01 | 锚具 | 各种型号 | 套 | 39700 | 500元 | 5万元整 |
注:以上表中数量为设计图纸暂定量,交货数量以工程实际需求为准。
附表二: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 钢横梁构件及相关配件 | GHLGJ01 | 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经营内容与本次招标采购产品相符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税务资质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和保供能力,及提供能力证明,并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代理商必须出示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厂家的授权文件及保供能力证明。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出具不少于2份不同年份的2018-2020年中国铁路总公司或省部级以上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合格投标物资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8年-2020年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两份(供货业绩需不同年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GHLGJ01包件提供的合同业绩需要包含钢横梁构件,SPZLZGJ01包件提供的合同业绩需要包含或类似栏杆、检查梯的构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未与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发生诉讼纠纷案件;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被铁路总公司质检总站或省部级以上质检单位通报的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2018年-2020年同类招物资相对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少于两份(不同年份) 7、其他要求: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2 | 栏杆、检查梯构件及相关配件 | LGJCTGJ 01 | |
3 | 锚具 | MJ01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纳税人纳税资格为一般纳税人 2.生产能力:锚具年产量不低于200万孔。 3.财务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具备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CRCC铁路产品认证证书、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出具不少于2份不同年份的2018-2020年中国铁路总公司或省部级以上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合格投标物资检验报告;各项质量指标满足《预应力筋用锚具、夹片和连接器》(GB/T14307、TB/T3193现行标准),满足中国铁路产品认证中心【(2012)098号】和【(2012)211】号文等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5.供货业绩:具有至少两份2018-2020年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省级以上高速公路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同年份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未与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发生诉讼纠纷案件;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被铁路总公司质检总站或省部级以上质检单位通报的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7.其他要求: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
附表三
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
CR24(2020)-XQNQ-WZCG-03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 ||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
联 系 人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
地 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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