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南宁至玉林铁路项目通信迁改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澄清文件

新建南宁至玉林铁路项目通信迁改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澄清文件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新建南宁至玉林铁路项目通信迁改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投标疑问答复通知

现将新建南宁至玉林铁路项目通信迁改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投标疑问答复通知如下,如本投标疑问答复通知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投标疑问答复通知为准:

1、招标文件P12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款要求“……并且投标文件正本中的财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应每页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公章(或审计专用章)确认(即彩色扫描打印件上加盖印章的原件),否则所提交的财务会计报表不予认可。”,经与原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因机构重组无法加盖原会计师事务所公章,请问可否改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进行确认?

答:可以。招标文件P12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款调整为“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报表附注)等,上述财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要求为彩色扫描打印件,并且投标文件正本中的财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应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确认(即彩色扫描打印件上加盖印章的原件),否则所提交的财务会计报表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P34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1.1款符合性评审标准中“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与资格条件要求中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财务报表要求不一致,请明确联合体成员是否需提供财务报表?

答:联合体投标时,财务状况(报表)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招标文件P34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1.1款符合性评审标准中“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修正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财务状况”。

3、请问招标人对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标志、标牌、标语等宣传内容有无特别的要求?

答:按招标人施工标准化指南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标语等,应独立或优先标记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落款、Logo,并严格落实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和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开展的各项专项活动。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牵头方为设计单位,成员方为施工单位。本项目项目经理的资质和评分要求中,参评业绩均为“通信迁改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因此项目经理可否由联合体成员方人员担任。

答:可以。拟任项目经理须满足招标文件设定的资格要求。

招 标 人:广西南玉铁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0日

递交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迁改 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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