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室相关设备、本委办案设备采购
留置室相关设备、本委办案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
留置室相关设备、本委办案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上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川垣南路幸福苑单身公寓8楼)标书购买联系人:张女士电 话:****-*******电子邮箱:qhsz88@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4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上泽磋商(货物)2020-15
项目名称:留置室相关设备、本委办案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3365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23365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附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7、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1日至2020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上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川垣南路幸福苑单身公寓8楼)标书购买联系人:张女士电 话:****-*******电子邮箱:qhsz88@163.com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4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夏都大街新千国际18号写字楼8层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08月24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夏都大街新千国际18号写字楼8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垣新区政府办公大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雷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上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川垣南路幸福苑单身公寓8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481/20208/d90939b9-a13b-40b9-a58d-dbebdd7569e2">招标文件(2020-015留置室相关设备、本委办案设备采购)(2)(1).pdf
506.4 KB
标签: 办案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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