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不动产登记工作林权类档案数据库整合项目需求公示

东港区不动产登记工作林权类档案数据库整合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东港区不动产登记工作林权类档案数据库整合项目,主要包括林权权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等内容。采购预算为63.45万元,分一个包采购。报价超出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本项目共分1个标包,包括南湖镇、后村镇、陈疃镇、西湖镇、三庄镇、涛雒镇、日照街道、秦楼街道、石臼街道等东港区辖区内林权登记,面积约20万亩林权登记数据的核实调查测绘、数据整合等工作。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0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8〕1331号)等文件要求,依据《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对森林林木等已有的登记信息按现行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梳理与规范,形成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数据集。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通过抽取、转换、补录、整合等方法,对已登记发证但游离于不动产登记系统外的登记数据进行数据处理整合,把林权登记数据迁移至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现行国家验收标准、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

8.满足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日:自2020年08月11日起,至2020年08月1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08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临沂路279号

联系人:迟明峰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高新区富阳路43号3楼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

标签: 数据库 档案 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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