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中南部水系连通河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静海区中南部水系连通河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静海区“静海区中南部水系连通河道清淤工程项目”已经取得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津静审投[2020]281号)批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峰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按照《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静海区中南部水系连通河道清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静审投[2020]281号)要求秃尾巴河河道治理,清淤长度约为6.7公里(T0+000—T6+679),清淤深度平均为0.3米,河道设计底宽为2米,河底设计高程为-0.5米,清淤深度平均为0.3米,开挖深度平均为1.7米,清表约0.827万立方米,清淤约2.34万立方米,土方开挖4.633万立方米,土方回填约6.239万立方米;对河段右堤进行复堤,复堤范围为T4+398-T4+740,设计堤顶宽度为5米。
唐家洼排干清淤治理,包括河道清淤,清淤长度约3.3公里(TJ0+000-TJ3+277),河道设计底宽为4米,清淤深度平均为0.15米,开挖深度平均为0.8米,河坡人工清表厚度为10厘米,清表约0.497万立方米,清淤约0.327万立方米,土方开挖约1.354万立方米;对TJ1+509-TJ2+409段边坡采用120毫米厚预制混凝土块进行护砌,长度约为900米,下设150毫米厚碎石垫层。
老幸福河清淤治理,包括河道清淤,清淤长度约13.6公里(L0+000-113+560),河道设计底宽为4米,河底设计高程为-0.5米,清淤深度平均为0.8米,开挖深度平均为0.3米,河坡人工清表厚度为10厘米,清表约2.536万立方米,清淤约13.462万立方米,土方开挖约4.911万立方米。
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静海区“静海区中南部水系连通河道清淤工程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共2个标段。
2.21.勘察(测)标段名称:静海区中南部水系连通河道清淤工程项目勘察(测)。
2.22.设计标段名称:静海区中南部水系连通河道清淤工程项目设计。
2.3. 勘察(测)、设计周期(拟订):
2.31.勘察(测)标段拟订周期:
在完成相关的地质勘察工作任务及实验工作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地质勘察测绘工作应在20天之内提交相应的成果。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32.设计标段拟订周期:
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20天内,完成本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所有工作,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应按下述要求完成设计工作:
1)初步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2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勘察(测)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勘察资质或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5~2019)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设计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引调水、灌溉排涝)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5~2019)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7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名称: 天津峰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行号:********3036
4.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勘察(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2@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4.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地点: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场所,具体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3日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
招标不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32号
联系人:王朝阳
电话:156*****28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峰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毛条厂路瀛科大厦6层603
邮政编码:300000
电子信箱:********2@qq.com">********2@qq.com
联系人:李文杨
电话:136*****760
日期:2020年08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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