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提量项目EPC+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

【施工】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提量项目EPC+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



Report

一、招标条件

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提量项目(BTJY12GCGK*******)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19】1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乌鲁木齐西郊城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提量项目EPC+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558.7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528.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

3.工程规模:对污水处理厂一期进行技术改造,新增调节池、辐流式沉淀池、臭氧池、多介质过滤器及购置微纳米曝气设备及臭氧机。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BTJY12GCGK*******-01-01

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提量项目EPC+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

本工程项目采用EPC+O模式建设,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运营等全过程服务。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运营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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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1.1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3.1.2施工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1.3运营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水污染治理等相关内容;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施工方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已竣工验收的类似工程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运营方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类似运营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勘察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3.2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工程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申请人如是联合体单位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3家(其中施工单位一家、勘察设计单位一家,运营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3.5、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6、信誉要求:3.6.1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人及单位需提供检和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3.6.2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6.3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8月11日 10:00:00至2020年08月17日 20:00:00

2.领取方式: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xjbt.gov.cn/)下载招标文件。备注:投标人须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法人电子签章),办理方法请咨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400-998-0000),如因未办理相关事宜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乌鲁木齐西郊城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君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丰亮

联 系 人:

牛少鹏

电 话:

181*****679

电 话:

186*****279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附件:
1、招标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运营 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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