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M系统招标公告
PLM系统招标公告
国电联合动力PLM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对国电联合动力PLM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国电联合动力研发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PLM系统实施及部署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工程规模:PLM系统实施及部署
(4)工程性质:新建
四、招标范围
联合动力PLM项目以研发体系管理为核心,涉及基础数据管理整理、研发流程梳理及优化、项目管理、图文档管理、PLM与二维及三维设计软件集成、产品数据可视化、产品结构与配置管理、流程管理、变更管理、协同设计、零部件分类与重用、实现PLM系统与未来其他企业级系统(ERP、SCM、CRM)的应用集成。以上功能应用还包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本次项目具体实施范围如下:
第一期:实施范围以联合动力北京总部为主,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基础数据管理整理、研发流程梳理及优化、产品数据可视化、项目管理、图文档管理、建立PLM系统和多种CAD设计工具之间信息交互通道、产品结构与配置管理、研发工作流程管理、变更管理。
第二期:实施范围包含总部和子公司,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协同设计、零部件分类与重用、实现PLM系统与未来其他企业级系统(ERP等)的应用集成等。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及其他组织,近三年(2009、2010、2011年)财务状况良好。(应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无2011年可提供2008-2010年。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或同属一个母公司的两个及以上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的招标中同时投标;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良好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或制造商近三年内须完成3个以上(含3个)国内类似工程项目。近三年(2009、2010、2011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业绩另有要求,以本条为准。
如果投标人采用专利技术或引进先进技术或境外企业的技术支持/项目合作方式,其境内、外厂公开发行的印刷品中的业绩的文字说明和工程的影视图片资料同等有效。
授权书须包含向投标人保证投标本项目的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并向招标人承诺承担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的连带责任,该制造厂必须满足合格制造厂的所有要求。
如果投标人是公司的售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履行民事责任能力,只许其中之一的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此时售销公司实为唯一指定的代理商,按对唯一指定的代理商的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4) 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300万(包含300万)以上方有投标资格。
(5)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并能遵照和执行本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方可投标,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投标。
(7)应本着对招标人负责的态度和原则,有能力对招标方指定的任何第三方软硬件平台进行集成和使用,有能力与第三方厂商进行工作督导和协调。
(8)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9)标的物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同一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貭量标准制造商并不得再分包和转让,分包商须具有己向二个工程及以上相同或相似的标的物,提供相同或相似设备、部件、辅助装置,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
(10)投标人和/或合作方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1)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和/或合作方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本章第9款的规定和履约中(特别在中国国电集团内项目)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企业近五年无经济诉讼。
(12)产品知识产权非投标方所有的,需要提供产品原厂方出具的授权证明。
(1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5)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工作。
七、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在国电力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下载《普通用户使用说明》并按照要求注册成为投标会员,填写相关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业绩等)、签署《信息服务及招标信息下载服务协议》,经确认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八、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2年6月21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单位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1518室
邮政编码:100039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通过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进行报名,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同时按下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备注栏内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项目名称以及标的物名称、招标编号。我公司在确认标书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后,二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汇款银行及帐号:
户 名: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帐 号:********16770
汇入城市:北京市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7月1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三、开标地点:北京广运饭店(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电话010- ******** ),请关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的开标通知。
十四、招标信息通知
招标信息通知详见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1号楼
邮 编:100039
联系人:黄惠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huanghui@gdupc.cn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1号楼15层1518室
邮 编:100039
传 真:***-********
报名联系人:马晨慧/陶维珣
联系电话:***-********/7766
电子邮件:machenhui@gdlygc.com.cn /taoweixun@gdlygc.com.cn
2012年6月21日
招标代理: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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