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生态环境局2020年8月10日受理并拟批准的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孔庄煤矿改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沛县生态环境局2020年8月10日受理并拟批准的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孔庄煤矿改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孔庄煤矿改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14日。

联系人:孙守谋

联系电话:****-********

邮箱:pxhbxmk@163.com

通讯地址:沛县新城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221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孔庄煤矿改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

建设地点

徐州市沛县汉源街道办事处孔庄煤矿

建设单位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方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

2020.8.10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孔庄矿井是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力矿井之一,位于大屯矿区东部,地处江苏省沛县境内。主要经营范围为原煤开采、洗选、销售、煤泥、煤矸石销售。孔庄煤矿现有危废仓库面积较小,无法满足危废分类贮存管理要求,根据地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危废库进行改建。

本项目已取得沛县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沛行审备[2020]139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漆桶产生少量VOCs废气,VOCs废气的产生量与包装材料、包装形式及贮存周期等均有一定关联,因此本项目不对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所产生的废气进行定量分析。本项目设有防爆防腐轴流风机,12次/h换气进行仓库通风,减少VOCs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投产后,主要噪声源为防腐防爆轴流风机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措施,起到隔声降噪作用。厂界噪声值能够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主要贮存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电瓶,按固废性质进行分类,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承诺文件

环评文件公示承诺

附件:*******.doc" target="_blank">3 孔庄煤矿改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报告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临时 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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