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我县2020年畜牧产业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陵川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我县2020年畜牧产业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生猪规模养殖(企业)场:
根据晋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一批)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晋市牧医发〔2020〕5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畜牧产业提升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场区布局合理,能繁母猪存栏600头以上,集种猪繁育、育肥、销售于一体的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场。
(二)必须具备防疫、环评、养殖备案、土地等相关手续,三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三)必须具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配套设施:养殖场内各功能区之间防疫与生态间隔设施;雨污分离、粪便干湿分离、污水管网化收集、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工设施;车辆、人员出入通道分开设置,均采用自动化喷雾消毒设施;园区内全方位视频监控设施;专门的兽医室及相应的设备设施、染病畜禽隔离饲养场所;专门的档案室。
二、实施主体筛选
优先选择我县取得农业产业化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及符合条件的省认定的“三品一标”畜牧企业。
三、支持环节
(一)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重点支持生产体系的基础设施扩充完善、改造升级,优先支持品种改良更新、技术创新、装备提升、产业链延伸等方面的建设。
(二)支持养殖企业配套完善自动饲喂饮水、环境控制、自动清粪等设施。
(三)支持中草药保健消毒、纳米级液体维生素、发酵液体饲料、高效净化、高效繁育等新产品新技术在绿色生态养殖方面的推广应用。
四、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企业)场务于2020年8月18日前到陵川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畜牧股进行申报,过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所需提供材料
企业简介、申报项目实施方案、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环评、养殖备案、养殖场土地协议或备案手续、省市级龙头企业认定证书、“三品一标”认定证书等。
陵川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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