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精神卫生中心饮用水采购询价公告网上询价公告-询价号:2071867577073665

垫江县精神卫生中心饮用水采购询价公告网上询价公告-询价号:2071867577073665


重庆市垫江县精神卫生中心对 垫江县精神卫生中心饮用水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49,000.00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49,000.00元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采购预算(元)数量小计(元)

采购目录:
生活饮用水
配置要求:
桶装纯净水(18.9L)和桶装矿泉水(18.9L)
¥7.007000(件)¥49,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有效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特定资格条件及证明文件(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桶(瓶)装水服务;2、生产企业需提供食品安全生产许可;3、经营企业需提供饮用水的检验报告。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报价截止时间:
    2020-06-09 09: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投标



六、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
    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2个月,每2天按需求送货上门。

  • (二)交货地点:
    垫江县精神卫生中心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 (五)付款方式: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的付款方式


七、其它要求

  •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垫江县精神卫生中心

  • 联系人:
    刘毅

  • 联系电话:
    13896665656

[
  • 垫江县精神卫生中心饮用水采购项目询价文件.doc
  •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饮用水 卫生 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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