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警务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移动警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13-00711)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 31日 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13-00711
项目名称:移动警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移动警务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15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租赁双域移动警务终端(含终端系统)数量180套 2.安全加密卡服务 数量180套 3.移动警务终端自助申报系统 数量1套一、双域移动警务终端(硬件) 1.★处理器:8核,主频不低于2.2GHz 2.★显示屏:不低于6.44英寸,多点触控触摸屏,分辨率应达到2244*1080像素及以上。 3. 摄像头支持拍照、录像功能;后置摄像头:不低于3600万像素(可多个合并计算)前置摄像头:不低于2400万。 4. 内存:运行内存不小于6G。 5. 存储:内置存储不小于64G。 6. NFC:NFC读取二代身份证数据。 7. 蓝牙模块:BT5.0,支持BLE、SBC、AAC,支持aptX。 8. 定位:支持GPS/AGPS/Glonass/北斗/伽利略/QZSS。 9. 网络通讯:双卡,双待,单通,支持全网。 4G:移动4G(TD-LTE)/联通4G(TD-LTE/LTE FDD)/电信 4G(TD-LTE/LTE FDD) 3G:移动3G(TD-SCDMA)/联通3G(WCDMA)/电信3G(CDMA2000) 2G:移动2G(GSM)/联通2G(GSM)/电信2G(CDMA 1X) WLAN功能:802.11 a/b/g/n/ac(wave2),2.4GHz 和 5GHz,支持WLAN直连 10. 语音:具有普通手机通话功能。 11. ★电池容量:电池容量不低于3900mA。 12. 手机支持超级快充。二、双域移动警务终端(操作系统) 1.★操作系统:系统采用双安卓系统方式实现,预置两个系统,一个系统称个人系统,另一个称工作系统。任何一个系统不能删除、创建或控制另外一个系统,配置各自独立,互不影响。 2.★可适配辽宁公安移动警务应用软件,并能够对接联通、移动和电信三大运营商实现公安系统的安全接入功能。 3.两个操作系统运行在不同的ROM空间,相互隔离。 4.通话记录、通讯录、图片、视频以及其他信息不能互相访问。 5.两个操作系统间支持一键快速切换、指纹切换、NFC感应切换。 6.某一个系统瘫痪不会影响另一个系统的运行。 7.工作区的USB只能充电,不能传输数据。 8.工作区蓝牙、红外由MDM远程控制,不能随意开启。 9.工作区WiFi只能接收热点信息,不能传输数据。 10.工作区的应用由MDM统一管理,不能随意安装、下载和删除。 11.先天具备系统级权限。 12.无需Root即可实现各种安全管控。 13.支持公共APN和专属APN同时接入、同时在线,实现数据隔离。 14.支持IPSec VPN,确保数据安全。 15.支持国家权威机构认证的加密算法定制。 16.支持全盘加密。三、安全加密卡服务 1.★能够同时独立承载公安厅移动警务PKI系统签发数字证书及运营商基础链路数据(即集成安全国密芯片模块的Sim卡) 2.★提供不少于33KB字节的应用下载空间和用户数据空间 3.★支持PKI认证、数字签名、数据加密等安全应用 4.★符合ISO7816接口标准 5.★支持国际商用密码算法和国家商用密码算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
《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8-11至 2020-08-18,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08-3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1、领取文件有效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文件,请供应商于即日起至北京时间2020年 8月 18日16:00前将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lnshzb2014@163.com进行报名,并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材料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供应商材料不合格而错过获取文件期限的责任。 2、领取文件有效期内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文件,请供应商于即日起至北京时间2020年8月18日16:00前将材料加盖公章以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邮寄至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报名时间以收到供应商邮寄的材料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供应商材料不合格而错过获取文件期限或因邮寄影响供应商接收文件时间的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lnshzb2014@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文杰
电话:
***-********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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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服务类公开文件-移动警务.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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