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壳箱、垃圾桶招标公告
果壳箱、垃圾桶招标公告
(编号:JHXZFCG*******)
项目名称 数 量 采购货物相关需求 是否
响应 单 价 总 价 备注
果壳箱
100 式样见附图1。规格为360×360×850mm钢木结
构含内桶和锁(长和宽规格尺寸偏离不超过5mm高规格尺寸不小于850mm偏离不超过50mm)
果壳箱 100 式样见附图2。规格为700×400×1000mm钢木结
构含内桶和锁(长和宽规格尺寸偏离不超过5mm高规格尺寸不小于850mm偏离不超过50mm)
塑料垃圾桶 500 式样见附图3。规格为740×600×1030mm工程塑料制作(长和宽规格尺寸偏离不超过5mm高规格尺寸不小于850mm偏离不超过50mm总容积不小于240L)
报价总计 (大写人民币) 小写:
报价须知(请报价人务必认真阅读):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2、报价截止时间:2007年6月18日下午4.00整(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采购中心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
3、报价地点:金湖县财政局三楼政府采购科,联系人:林正荣、顾万祥。联系电话:****-*******。
4、此报价表务请密封加盖公章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交至金湖县财政局三楼政府采购科,报价时需带企业资质证明和相关产品宣传资料。
5、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产品。
6、上述货物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到项目所在地及应该承担的税费等所有费用。
7、根据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必须在合同签订见证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到位。
8、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3日内(节假日除外)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
9、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货物,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报价人慎重考虑。
10、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为:在完全满足询价表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报价人签字(必须盖章):
报价单位联系人(必须填写):
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公司地址(必须填写):
时间:200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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