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上海海关检测机构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上海海关检测机构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海关检测机构遴选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11日17:5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8月11日至2020年08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9月01日09:3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付荣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民生路120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费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付荣、***-*********8004 | ||
附件: | |||
附件1 | 上海海关检测机构遴选项目.pdf |
项目概况
上海海关检测机构遴选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C********
项目名称:上海海关检测机构遴选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项目名称:上海海关检测机构遴选项目
2、 项目编号:SHZC********
3、 招标内容:纺织面料,服装,皮革及制品的检测。检测的项目包括纤维含量、皮革材质鉴定;纺织品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及其所涉及的检测方法标准;GB 31701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及其所涉及的检测方法标准;GB 20400《皮革和毛皮 有害物质限量》及其所涉及的检测方法标准。定点服务单位数量:3家,最终定点服务单位的抽检任务由招标人自行分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 交付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6、 交付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7、 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人民币400万元整。本项目为定点服务,预算金额仅供参考。项目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或服务提供商) 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 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6、 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7、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CNAS认可及CAL资质;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1日至2020年08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供应商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在上述时间段内至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领购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2、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至2020年 08月18日止。
2) 投标人购买中标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3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地址:上海市民生路1208号
联系方式:费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付荣、***-*********8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荣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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