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水生动物重大疫病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委托水生动物重大疫病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为及时掌握我市水生动物疫情动态,做好水生动物疫情风险预警和防控,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拟开展罗非鱼链球菌病、罗非鱼湖病毒病、草鱼出血病、斑点叉尾鮰病毒病、淡水鱼寄生虫病(小瓜虫)等4种鱼类疫病及对虾白斑综合征、桃拉综合征、对虾传染性皮下及造血器官坏死、传染性肌肉坏死病、虾肝肠胞虫病、虾虹彩病毒病、虾急性肝胰腺坏死病等7种虾类疫病的监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向社会公开购买水生动物重大疫病监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水生动物重大疫病监测
二、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三、委托内容
1、负责指定监测点鱼类、虾类疫病的采样、检测(详见附件1鱼虾监测品种及对应的监测疫病统计表),检测方法由委托方指定。
2、在苗种繁育期和病害高发期对监测点至少采样监测1次,一个监测点全年至少监测2次。做好监测样本标签、监测点备案表、现场采样记录表、流行病学调查表登记工作。
3、定期提供监测结果报告,并对结果进行疫情动态分析。
四、项目经费
不超过12.6万元。
五、申请单位资质要求
1.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2020年广东省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实施方案》中指定的参考实验室,或具备公告中相关疫病监测项目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
2.申请单位须完成附件1所有项目的采样检测。取得实验室CMA资质认定的单位优先考虑。
六、申请流程
(一)申请单位可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委托申请书》,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
(二)申请人填写《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委托申请书》(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相关资质、各疫病监测项目的检测方法及报价等材料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另提供电子版),于2020年8月21日前寄送到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养殖业部(以顺丰快递寄出时间为准),同时发送电子版至gzsc@gz.gov.cn,超时送达不予受理。
七、遴选确定
(一)如果申请单位数量不超过1家(含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拟定其作为服务单位。如果申请单位数量超过2家(含2家)以上,则由项目委托单位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后择优选定1家作为服务单位。
(二)服务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网站发布公告,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双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联和天鹿北路468号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养殖业部
邮政编码:510520
联系人:姚小姐
办公电话:(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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