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汝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汝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汝政采【2020】218号 | |||||||||||
2、项目名称:汝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730,000.00元 | |||||||||||
最高限价:73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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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电动)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燃油)2辆,四轮电动车5辆。(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质保期按国家要求执行;质保期:3年或10万公里;对有瑕疵或不能修复的货物负责免费更换;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附以下任意一项财务证明材料扫描件:①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②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③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附2020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0年08月12日 至 2020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方式: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请咨询:****-********;CA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请咨询:96596(省外请加0371)185*****420,185*****421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9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汝阳县涧河路与杜鹃大道交叉口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9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汝阳县涧河路与杜鹃大道交叉口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8月12日至2020年08月18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汝阳县人民检察院 | |||||||||||
地址:杜康大道与243省道交汇处西北角 | |||||||||||
联系人:马先生 | |||||||||||
联系方式:175*****17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沃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与展览路交叉口正大国际西区六号楼1004室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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