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胎儿监护及心电监护类医疗设备 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胎儿监护及心电监护类医疗设备 招标公告


西安市人民医院胎儿监护心电监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胎儿监护心电监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长安北路8B陕西高速大厦16楼(省体育场东门向北50米浙商银行南侧门上1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8-28 10: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EITCL-SN-CZHW-200710
2、项目名称:胎儿监护心电监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200,000.00元
4、最高限价:5,100,000.00元
5、采购需求:胎儿监护心电监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4类,采购预算:5,200,000.00元,项目概况:胎儿监护心电监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品目一:全院中央胎心监护仪监护系统,1套;品目二:胎儿监护仪,34台;品目三:母胎监护仪,17台;品目四:心电监护仪,71台;,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胎儿监护心电监护医疗设备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9-15 00:00:00至2020-12-1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二)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或备案凭证;(四)医疗器械注册证。(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8-14 16:30:00止
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8B陕西高速大厦16楼(省体育场东门向北50米浙商银行南侧门上16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1、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4、领取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0-08-28 10:30:00
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8B陕西高速大厦16楼(省体育场东门向北50米浙商银行南侧门上16楼)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21号
联系人: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经办
电话:8736596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薇
电话:87888601-8011
传真:029-87883134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8B陕西省高速大厦16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07日

标签: 医疗设备 心电监护 胎儿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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