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蔡甸街办事处蔡甸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食堂厨具采购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蔡甸街办事处蔡甸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食堂厨具采购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蔡甸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食堂厨具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中际宏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蔡甸区大集街天鹅湖大道11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HY-2020-CD-026
2、采购计划备案号:J********-****
3、项目名称:蔡甸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食堂厨具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7(万元)
6、最高限价:117(万元)
7、采购需求:
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⑸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⑹政府采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5、投标人需提供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的承诺函;
6、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8、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
(四)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8月07日至2020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中际宏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蔡甸区大集街天鹅湖大道116号)
3、方式:
1、如由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领取。 如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领取。
2、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完全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上述资料(证件)的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08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08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招标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1号文执行,因工作需要确需开展政府采购开标、评标等活动的,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由采购人负责完善人员登记与防护、场所消毒与通风等防护措施,确保评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5、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蔡甸街办事处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汉阳大街1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中际宏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大集街天鹅湖大道11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银
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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