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政务服务大厅前台岗位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随州市曾都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政务服务大厅前台岗位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区政务服务大厅前台岗位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随州市交通大道K019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CGK********
2、采购计划备案号:曾财采计[2020]1464号
3、项目名称:区政务服务大厅前台岗位服务外包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53.6(万元)
6、最高限价:453.6(万元)
7、采购需求:
政务服务大厅前台岗位服务外包
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2.3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本项目不涉及)。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投标人如为法人的分支机构,须出具总公司对此项目的投标授权以及为分支机构投标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每家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先到为准),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近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政处罚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名单;
3.5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行贿”无行贿记录。
3.6 投标人需提供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的承诺函;
3.7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提供承诺函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3.8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9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10投标人须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8月06日至2020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市交通大道K019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自己购买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购买;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购买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内容,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含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资料原件和资格证明文件要求的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资料清晰可辨与原件保持一致,原件审查结束后退还。投标人提供材料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将被拒绝,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售价:500元/套,自行前往,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08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州市交通大道K019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次采购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6.2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6.3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并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评审费,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项费用。
6.4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时,请另外持健康绿码或健康证明(并测温)、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单独密封的唱标一览表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申请文件外封口处未盖章密封的均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州市曾都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随州市白云大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交通大道K019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国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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