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新建食堂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新建食堂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同心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新建食堂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新建食堂工程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同心县教育局,代理单位为宁夏海宏
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同心县相关学校院内
建设规模:一标段:十所学校、总建筑面积6094平方米
二标段:八所学校、总建筑面积6151平方米
三标段:九所学校、总建筑面积5979平方米
四标段:十所学校、总建筑面积7063平方米
招标内容:三十七所学校的勘察、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勘察: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设计:必须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
设计单位,具有相应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并有同
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
负责人必须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实行资格后审。
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近三年承担类似工程业绩资料、进
宁企业备案(以上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25日至2012年6月29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
午8:00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银川银川市金凤区新昌
西路130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同心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教育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58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30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8*****271
201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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